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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千字说明什么是“中庸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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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用一千字说明什么是“中庸之道”
所跟贴
用一千字说明什么是“中庸之道”
--
芦笛
- (1170 Byte) 2006-9-28 周四, 上午9:12
(966 reads)
LS
[
个人文集
]
加入时间: 2004/02/26
文章: 284
经验值: 2788
标题:
孟子曰:“杨子取为我...墨子兼爱...子莫执中,执中为近之,
(198 reads)
时间:
2006-9-28 周四, 上午10:17
作者:
L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执中无权,犹执一也。
子莫,鲁之贤人也。知杨墨之失中也,故度于二者之闲而执其中。近,近道也。权,称锤也,所以称物之轻重而取中也。执中而无权,则胶于一定之中而不知变,是亦执一而已矣。程子曰:“中字最难识,须是默识心通。且试言一厅,则中央为中;一家,则厅非中而堂为中;一国,则堂非中而国之中为中,推此类可见矣。”又曰:“中不可执也,识得则事事物物皆有自然之中,不待安排,安排着则不中矣。”
所恶执一者,为其贼道也,举一而废百也。”
恶、为,皆去声。贼,害也。为我害仁,兼爱害义,执中者害于时中,皆举一而废百者也。此章言道之所贵者中,中之所贵者权。杨氏曰:“禹稷三过其门而不入,苟不当其可,则与墨子无异。颜子在陋巷,不改其乐,苟不当其可,则与杨氏无异。子莫执为我兼爱之中而无权,乡邻有斗而不知闭户,同室有斗而不知救之,是亦犹执一耳,故孟子以为贼道。禹、稷、颜回,易地则皆然,以其有权也;不然,则是亦杨墨而已矣。
作者:
L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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