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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与时人论内圣外王、心学与儒教笔札 by米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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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与时人论内圣外王、心学与儒教笔札 by米湾   
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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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26
文章: 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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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与时人论内圣外王、心学与儒教笔札 by米湾 (592 reads)      时间: 2006-9-26 周二, 上午5:20

作者:L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与时人论内圣外王、心学与儒教笔札


[米湾按:乙酉冬十一月,网友LS兄来信商榷本年秋余于“洙泗会讲”中所主张之内圣外王“曲通”之说。之后将往复信函公诸儒学联合论坛。网友新天下兄见之,随之往复切磋数过,涉及心学与儒教之根本问题。兹存之备案。]


米湾: 与LS兄论内圣外王“曲通”“直通”书


米 湾 兄,前一阵看到兄在曲阜的演讲稿,写的很好,唯一有疑的地方就是“曲通”说,因为看起来似乎是有违儒学‘一以贯之’之道,兹事体大,还望兄三思之。。。。。。。匆忙之间,辞不达意,伏望见谅。

弟 LS



LS兄:

感谢来教。余以为如果要借鉴西方法治一套制度,即需“曲通”。盖法治乃一套应付世俗事物之相对独立性之事物,虽然不能脱离心性,然不能直接从心性中开出来,如科学不能直接从心性中开出来一样。心性乃形而上之存在,要落入世俗,都不能不“曲”一下。此意牟宗三先生言之甚详,我觉得颇有道理。蒋先生“实与文不与”等说,恐怕也不无此等意思。关于儒教等等,余始终认为心性为本,不从心性做工夫,不能真正理解儒教。上行下行,乃技术问题,非根本性问题。。。。。匆此答复,来日再商量。谨祝时祺! 米 湾 拜启



米 湾 兄:

/// “余以为如果要借鉴西方法治一套制度,即需“曲通”。盖法治乃一套应付世俗事物之相对独立性之事物,虽然不能脱离心性,然不能直接从心性中开出来,如科学不能直接从心性中开出来一样。”

兄看来比较倾向新儒家的外王说,我可能比较倾向于理学,“科学不能直接从心性中开出来”,然而,是否也必定不能从理学中开出来呢?余以为,法为必需,是因为任何时候,都会有人或杨或墨。关于西方制度,我是以孟子的政治儒学为框架,亨庭顿的伊斯兰文化圈可名之墨家政制,而基督教文化圈因其现代的政教分离的(伪)自由主义而名之杨朱式政制,中国则是儒家政制。孟子言逃墨必归于杨,逃杨必归于儒,在心性儒学自是如此,在政治儒学亦如是。考诸中西历史,皆可言有此三阶段论,亨庭顿氏不知儒,故将中国儒家文化圈划上问号。

蒋庆先生的三重合法性针对民主制,当然也可以针对传统中国的君主制,用一句话来说,可能就是君主制时的‘从道不从君’和民主制的‘从道不从民’,如果说君主制时的儒家内圣外王是贯通的,为什么民主制时不也如此呢?而墨-->杨--->儒的三阶段论,也使我认为传统意义的儒教是高于西方的宗教的,而不是其政教二分的对应物。现在若自贬身价,既是认识上的误区,也不合于未来。 一点想法,请多批评。 LS

LS兄:

尺蠖之屈,以求伸也。曲正所以求通。因此“曲通”是一种辩证性的展开,是通过曲折而求通。前儒云“笃恭而天下平”,这是“直通”,尧舜禹三代之治即此形态。三代之下,没有“笃恭而天下平”之事实可见。故有法制之创立。法制既出,在政治领域便是对“寂然不动感而遂通天下之故”之心性之一种制约,从心性方面说,这就是一种“曲”,必不可免者也。今社会膨胀,人事之繁超越古代且不知几千万倍,故更需要法制。而且从中国传统政治之弊端看,仅有传统“法制”还不行,尚需借鉴西方“法治”之治国安民之策。“法治”更是心性之“曲”。不“曲”则“徒善不足以为政”,虽有圣人出,将奈天下国家何?愚意:“直通”的作用是“感格性的”,可用之于齐家、友朋之交等私生活领域,用于公共领域,心性必须假借“法治”等“规制性”事物方可落实于社会,此即一“曲”也,曲所以求申也。余所谓法治、科学不能从心性“直接”开出者,其意谓:不是说心性修养臻于圣人境界后,法治科学就不期然而然出现,无需人为。亦即,法治、科学不是道德心性之“直接”延伸,要成就法治、科学,需有“理智之心”以济之方可。然法治、科学于心性不是截然对立之物,可并行不悖。虽然并行不悖,然如果科学法治无心性为其超越之价值基础,则可能出现弊端,甚至流为祸患。故还是要上通“心性”方可。然此“通”非“笃恭而天下平”之形态也,乃曲通也。

传统中国政治,远非儒学理想之治,问题多多,非真正之完全“直通”也。完全“直通”只见诸三代,其下历代之治,有“直通”之因素,有“曲通”之成分,有霸道,有私欲夹杂,有混乱泛滥,头绪多端,杂然并出矣!

简言之,若能回归三代之治,则可言“直通”,否则只能求其次而言“曲通”矣。略伸鄙意如此,难详言也。请指正。米湾 拜启 ( 2005-12-8)

米湾 兄:

多谢米湾兄指正,余所言者,“一以贯之”之通也,若曲通,何以通天地人?何为贯者也?
待我慢慢想来,有问题再向米湾兄继续请教。 LS

[以下与新天下讨论]

新天下: 所谓“曲通”“直通”是伪问题。

米湾:申明一下基本看法。求同存异吧。我的基本看法是:

1,内圣与外王,或曰德性与政治,不是截然不相干的,也不能是不相干的两件孤零的东西。因此是“通”的,有其“一以贯之”者行乎其间。

2,内圣是根本。应依照或参照内圣而外王,“外王”原则上不能背离“内圣”。

3,内圣与外王之间的“通”,有两种基本形态:“笃恭而天下平”之“垂拱而治”形态——直通形态,家天下之形态。第二形态是“曲通”,如我信中所言那样。

4,虽然是“曲通”,但还是“通”,而不是隔绝。山峰起伏逶迤,不失一脉相承。黄河九曲十折,的然一水向东。光线入水而曲折,仍然一线不断。气血周流吾身,虽不胜其曲折周旋,岂非皆我之血脉而非他人之血脉哉?

5,现代社会改制立法,修明政治,需因时而变,“直通”形态似不可行。应采取“曲通”路线。

6,“曲通”之结果是西方民主法治,抑或仁政王道政治或其他种种政治,这是另外一个问题、第二性问题。这需要进一步思考,在实践中解决。一切当折衷于德性与夫人情物理,则无疑也。(个人认为其结果应该是王道下的自由、仁政下的法治等等。)

7,如果认为内圣与外王截然两片、不相通、不该相通,则我只能相对无言矣。

新天下: 所谓“曲通”“直通”的问题,不是说 内圣与外王,或曰德性与政治是不是存在二者之间的关系.而是说它们是不是一个问题意识下的前后逻辑关系上的“曲通”“直通”. 我说“曲通”“直通”之说是伪问题,是说这个问题是牟宗三以内圣如何开出民主科学新外王这样一个问题意识下出现的说法.他始终从内圣里开不出民主科学新外王. 良知坎陷说实际上也是不行的(参见本人<<现代新儒学的思想路线问题 —— 对牟宗三先生《从儒家的当前使命说中国文化的现代意义》的评论 >>一文).问题的要害在于是否认识到儒教传统中存在天人精神结构下的内外两条路线而非单一路线,这是一个涉及到儒家文化传统的基本精神和思想路线的重大问题.理不出从<<周易>><<尚书>>和孔子到董仲舒的外在世界和秩序中的天秩和致知路线就不会有我们可以在今天来展开的民主和科学的现代性,从尽心知性知天的内心路线才是儒家心学传统的内圣传统.二者当然也会相互联系,并在精神上这都殊途同归于儒教传统中天人精神结构下的达天明命. 证如我在<<现代儒学一纲十一常:新的里程碑>>一文中指出的那样,从天命之性与气质之性的内心人格的理论结构,与我所谓天秩与人秩结构下在宪政秩序,都是相互关联的道德和政治哲学问题.甚至我们看到当舜说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的时候,都存在一种人心中的道德基础的稳定性问题影响着天秩政治之稳定的重要背境和互相关系由此历代儒家强调了以道德学问的加强性观念来稳定和收拾世道人心,巩固政治社会秩序的良苦用心.(参见本人<<儒家政治哲学的基本问题意识和道统>>).但是如果人们因此而认为儒家就只是这样一种道德在内心中的学问,那么这就十分地外行了.现代新儒学老一代从梁漱溟\熊十力到牟宗三及其影响所及的许多学者均乃跛脚之学也!牟氏良知坎陷说奇怪地以儒家求内圣而下落开现代性的说法既失去了儒家内圣的至高德性追求,也在逻辑上开不出儒家政治和科学的现代性发展一途.

米湾:是两线,但是一条应是主线,另一条应是辅线或虚线。因为“天”,“天秩”等等需要通过“尽心”方可予以正确之理解和定位。不尽心,不可以“达天明命也”。外在路线需要内在路线指引,不由内在路线指引,结果可能是基督教或伊斯兰教之政治形态。由寡头的“天”而王天下,可能生出不可预料的流弊。新儒家在“尊天”方面可能有虚欠,然其由内圣而外王之路线并不错,更不悖儒教之基本原理。故由外线“同归”于内线,可;由内线靠拢外线而“同归”,不可。虽云两线,实一线也。

再补充一下我上面一贴:

1,“直通”可以拿西方民主制下之“直接民主”做类比来得其意之大略。“曲通”可以代仪民主类比得其仿佛。内圣外王之格局下,“道德”相当于民主制下之“民意”,直接表达之,就是“以孝治天下”之家天下形态。“礼法制度(包括可以吸纳之西方“法治”等等)”,相当与民主制下之宪法议会等架构,是“德性”之间接表达。不由内圣而外王,犹民主制下之强*民意也。(只是为方便理解而类比,民主制度与内圣外王之形态当然性质不同。)

2,我这里所说“家天下”非刘邦所谓把天下当成家庭私有财产意义上之家天下,而是指以治家之方法来治天下之谓,公共领域不显,成私人领域或家庭之延伸。“以孝治国”,“君臣如父子”等等即是此观念之表现。

新天下: 内外两线是有”关系”不是”指引”.只有神性上天信仰才是方向指引和精神动力.没有上天信仰及其这一信仰下的”穷理尽性以至于命”,就不会有于”尽心知性”的内心路线中去”知天”的儒家心学,也不会有从外在秩序和天地万物中去求天秩(政治社会)致知和天工开物(科学),并”达天明命”(以某种符号或文字模型”类万物之情,通神明之德”,是周易所开的中国科学精神传统).当然内线很重要,因为它涉及”心”这个”大体”(孟子)下,人的特性和基础潜质本身的”开””发”,及其儒家道德精神的追求.这至少对外在路线中的人的主观方面和能力基础是有重要影响的.

米湾:尽心知天与神道设教有主次:儒者人文教特色

从客观上讲,自在之“天”是先于天地万物人类而存在者,故从逻辑上可曰“无‘天’则无‘尽心知性知天’之学”,理固然也。然诚如阳明所言,“天没有我的灵明,谁去仰他高”?故从主观方面说,无心亦无天也。究其实,天人一也,故两条线实即一线也。
“无心亦无天”可从两层面申言之:

1, 无心则无以显天之高、之尊。无心,亦无上天之信仰。此前引阳明“谁去仰他高”之义。

2,“惟天之命,於穆不已”。此高且尊之天,下民仰之战兢惕厉。其为一黑幕中撒旦魔怪,抑一生生之乾元仁体?其所“命”于吾人者究竟是何内容?丛林法则,抑民胞物与?凡此种种,举臂仰天,呼之号之,祈之祷之,不得而知之也,必反求诸吾心,然后始能知之也。此“尽心知天”之内圣之学也,或所谓“内线”也。

王者治世理民,不得已需神道以设教,自上而下播“天帝”之意而为民人生活之“法守”,此或所谓“外线”者也。然“神道设教”中之“天帝”,其旨意、其命令之内容亦当由“尽心”始得知之。不由“尽心”知之,可能流为偏颇之教,甚至堕落为邪慝之教,而为害民之具,弊不堪言也。

神道设教中之“天”,亦当由“尽心”而知。具体从宣教角度言之,当由具备深湛“尽心”工夫之圣贤大儒解释之,因大儒知之深且透故也。大儒知之,非因其善占星、具法力,亦非如西教先知于恍惚中承天神谆谆之告而知之也,大儒因其“尽夫天理之极而无一毫人欲之私”故能“至诚如神”而知之耳。推广言之,凡有通明之质而具一定尽心工夫者,皆可程度不等知之。然“神道设教”中之“天帝旨意”关系天下国家政治社会,非私人信仰之事,故其解释权当由大儒掌握。

大儒乃至常人皆因“尽心”而知“天帝”之意,非因“天帝”谆谆之告而知“天帝”之意,故曰外线需内圣之线指导也。一实线一虚线,实一线也。此“一以贯之”之道也。儒者人文教之精义在此。

新天下:米湾兄,当知儒家心学”尽心知性知天”乃所知之天,非可同于信仰之天本身.前者乃形上学,后者乃宗教.此之要者,现代诸儒不明儒教何以为宗教,而错以心学之形上学代宗教,或所谓审美代宗教说之谬也! 阳明曰:无善无恶心之体, 此之谓无乃所知之天也,非天本身.后者人非可知而欲知也.

米湾:经此番交流,我与新天下兄之根本分歧乃得以条然厘清:

1,心学“尽心知性知天”中之“天”与儒教信仰中之“天”,表现形态非一,究其实,只能是一,不能是二。“惟初大极,道立于一”,只能是“一”也。当然,尽心所知之“天”,未必是自在之“天帝”之全副内容。“上天之载,无声无臭”,奥妙无穷,微渺难究其全部底蕴,心学所知,大致是其道德一面,若其“生物不测”之神,则诚如《中庸》所言“虽圣人亦有所不知焉”。

儒教信仰中之“天帝”有某种人格神色彩,此人格神色彩,乃出于人类之“卜度”所勾画,或殷商周初原始儒教上帝信仰形态之残留。究竟天帝作何模样,不惟心学大儒有所不知,即儒教之信众亦有所不知也,徒自以为知耳!

儒教中之“天”所命于下民之道德律与心学家“体天”所得之道德律,并无二致,皆儒家伦理,其本源处不能是“二”,只能是“一本”也。

2,心学,即便目之为形上学,亦非西洋迪卡尔那样的仅凭理智之卜度所建构之形上学,乃真正之实践形态之形上学,或曰以道德实践为入路之形上学。此道德实践形上学,实与宗教之实质无二致。“以心学形上学代宗教”云云,盖以西洋之宗教形态格儒教之义所致之误会也。

3,心学与审美不类。心学是宗教,审美乃性情中事,非道德界事。蔡氏以审美代宗教之说固大差,然此差与心学无干。连类及之,大不谛也。

4,阳明“无善无恶心之体”,此中之“无”乃境界上洒落无执耳,岂为“天”耶?不知所云矣。(关于“无善无恶”之义,可参陈来《有无之境》一书)

新天下:是根本分歧?我以为只是米湾兄对上天信仰的基本性质和重要性认识不够.如我一再强调儒家心学”尽心知性知天”乃所知之天,非可同于信仰之天本身.前者乃形上学,后者乃宗教.然此二者非替代关系抑或如兄之所言”殷商周初原始儒教上帝信仰形态之残留”.此种要津在由人被动乞求上古原始宗教之上帝,而转入以人之主动探究精神来”知”天,所谓”极深而研几””探赜索隐””穷理尽性以至于命””达天而明命”是也.如此精神非所谓”上帝信仰形态之残留”,实乃神性上天信仰及天人精神结构之下人主动探究精神之自觉也.此乃儒家精神之真正要义.儒者全部学问之精神追求在此,儒教之为儒教之究里在此.(参见杨万江<<天教之儒教说>>).所谓”尽心知性知天”,乃此精神之下于途中之所知或所证成于天者.知天得道者各异,内圣与天工(途径),”横看成岭侧成峰”(角度不同),悟道抑或穷理(借助人自身可能性限度内的不同潜质手段),达与未达(圣贤与凡夫),实乃”殊途同归”和得道深浅之谓也.一者,形上学之道体也.体用诸说,盖出于上天信仰之天人精神结构内之”原始返终”思维矣.

吾之谓”心学所知之天非天本身”,此乃宗教与形上学之别为要.欲”知天得道”而又非可全知,所谓”阴阳不测之谓神”(理性限度),”圣而不可知之谓神”(人的限度).心学所知所证成之天,乃人可能限度内之知,而非上天本身.儒家形上学之谦逊出于此,所谓”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故儒家心学或”格物致知”之学非可涵儒家全部,儒教神性上天宗教信仰之高立乃必需之要耳!

阳明曰:无善无恶心之体, 如前言,此之谓无乃所知之天也,非天本身.后者人非可知而欲知也.此意米湾兄不解,乃因不解”无”是”尽心知性知天”路线下,于心中所求所知之天而所得之识也.生生之德者,天也.无极而太极,”原始返终”当为”无”,此乃形上学之言.然此论依然乃人之所知所得之识,人之慧识可能限度内之识.人之不见天而言无,乃人之可能限度之识而已,非可否证上天及其信仰.必有一生万物者而于”原始返终”可求.儒教之上天信仰斯立,形上学可探.儒者大抵如此.

米湾:

此种要津在由人被动乞求上古原始宗教之上帝,而转入以人之主动探究精神来”知”天,所谓”极深而研几””探赜索隐””穷理尽性以至于命””达天而明命”是也.如此精神非所谓”上帝信仰形态之残留”,实乃神性上天信仰及天人精神结构之下人主动探究精神之自觉也.

此所谓主动探究精神之自觉云云,实心学中本有之意也。心学重体证,然不废道问学,惟“尊德性而道问学”耳。

我的基本观点以上各贴已予揭明,再补充说明两点:

1,所谓“心学形上学”,若以中国儒家惯用语言之,即由尽心而上达天德之学,亦即“下学而上达”之学也。

2,不由“尽心”之路而信仰摩拜上帝或上天,并因上帝或上天之隐密不测而生出种种联想,此我所谓“殷商原始儒教上天之信仰”也。若由“尽心”之路入,在此基础上建立上天之信仰,则儒教之成熟形态矣。孔孟之功,即在此“成熟”上。

(我的看法与新天下兄之理解确然有不同。假若新天下兄之种种理解绝对正确,则我之理解必然或偏颇或错误。然熟是熟非,恐非你我两人可私决也。

顺便提一下,恕我驽钝,新天下兄之文字,尤其是上面这一新贴,读来极其费神,甚至“不堪卒读”。一些意思是反复揣摩出的。如有误解,谨请原谅。)


附一:答网友风潇扬问

以道德与政治当内圣与外王,网友风潇扬对此有疑,答之如下:


“内圣外王”可从两方面理解:

1, 就具体的某个人讲,如果某个人内在道德上修养很高,甚至臻于“与天地合其德”之境地,并以其内在之修为为基础,成就事功之大业,泽披民人,我们就说此人“内圣而外王”。如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即是。王阳明等没有“王天下”,但是对平宸豪,定思田,延明祚,其外在功业有与王天下者相仿佛者,故后世亦以“内圣外王”目之。甚至后之曾文正,亦有此誉。

2, 脱开具体之人格,就政治哲学之义理上讲,因为“内圣”指“格致诚正”,属于道德修养领域,故可指道德;因“外王”指“修齐治平”,属于政治领域中事,故与“政治”,或更具体地说,与“合乎道义之政治”,相对应。如此“内圣外王”便是:治国者要以道德为基础,官员公民要有道德境界,施政纲领及基本法律不违背道义,以此实现国泰民安之治。

如果就某人格说“内圣外王”,内圣外王是“直通”形态的,即他们的政治业绩是他们人格精神的直接表现。如王阳明称,他的外在功业都是“良知之妙用”。但是,从事实上看,“内圣”不一定必然出现“外王”。如孔子,大成至圣矣,则未能王也,惟将其王天下之理想托之《春秋》而已。

内圣外王之“直通”是儒家理想之治,然现在欲完全依靠“直通”路线,其可行性几乎是零。当今需要把“道德”精神寓于政策法律之中,假政策法律法治而行,此即“曲通”之说也。春秋末晋国叔向反对郑子产铸刑书,实即有主张“直通”而反对“曲通”之意义,然势难行矣。今日工商发达,人事亟繁,不假法律以“曲通”,其难过于蜀道矣!(“曲通”的局面中,则可济以“直通”因素,此礼治、法治相即相融之局,任重道远之未来目标也。)

附二:答LS之评论:

(关于余与新天下之此场争论,LS评曰:)

关于此问题的儒学内部争论,有求知兄之总结。

而此问题的外部争论,自是新天下的形上之天与信仰之天的区分,其实是在现代重启了儒墨之辩,主张儒学宗教化的人士无论如何,最后都将面对新天下的这个问题。新天下其实给出了传统杨墨化的最终形式,米湾兄任重道远啊。

顺便提一下,施特劳斯亦强调亚里士多德的上帝与亚伯拉罕的上帝的区别,与新天下的观点较为接近,也许可资对勘。


余答之曰:

我前面贴子已讲到儒学道德形上学之义,为避免误解,再补充如下:

1,“形而上者之谓道”,儒学道德形上学者,由道德实践而上达形上天道之学也,即践形尽性,希圣达天之实学也。此学不同于西方以思辨理性为途辙而讲出一套关于道德现象之本体论哲学之metaphisics也.前者牟宗三先生曾名之曰“道德的形上学”(moral metaphisics),后者曰“道德底形上学”(metaphisics of morals),以示区别。前者即道德即宗教者,后者乃关于道德现象之哲学而非宗教者也。

2,道德形上学由“尽心知性知天”而证悟之“天”,即儒教之天也。因儒家道德形上学乃即道德即宗教者,不必头上安头、叠床架屋以至于天外再有天也。宋明儒通过尽心性而知“天”,同时亦自宗教意义上信仰此天也。宋明儒之间常见之祷天祈雨等行为即其明证之一。

3,亚里士多德之“上帝”乃“纯形式”,乃柏拉图之“理念”之变形。属理论构想之物,非体悟而得者,不可以慰籍吾人之情志,满足吾人之安心立命之情怀,与希伯来宗教中之上帝固不同。然因儒家道德形上学与亚氏形上学性质不类,故不可因亚氏之上帝与亚伯拉罕之上帝之不同遂联想到儒家道德形上学之“天”与儒教之“天”亦必然有不同也。

2006.1.1

http://www.hxfx.net/bbs/article/ArticleShow.asp?ArticleID=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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