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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金庸与古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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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金庸与古龙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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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金庸与古龙 (1946 reads)      时间: 2006-9-20 周三, 上午10:41

作者:芦笛寒山小径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金庸与古龙


芦笛


肚肚谈金庸,尽说外行话,堪称一无是处。老芦看不过,免不得要出来一如既往地耳提面命,点拨点拨这糊涂小子该怎么去骗纯真少男痴情少女的钱。

肚子昨天说什么金庸的书尽是破绽,那还用说?我早说过了,金庸小说乃是我见过的天下破绽最多的玩意,还举了大量例子证明这一点。不过这毫不相干,大家看金庸不是来搜剔破绽的,是来寻找日常生活中没有的乐子的,也就是寻觅所谓的escape。就算是破绽多如牛毛,who care策那?(不好意西,自从草庵居士教会我这句八龄美国童谣之后,阿拉伯劣根性就时时发作,上海宁粗话时时出口,倒让诸位绅士淑女受惊了,对不住阿。)

再说,老肚子就连破绽都没找到。例如他说无涯子老先生自己既然打不过叛徒丁春秋,难道把真气注入毫无武功的虚竹小和尚反而就能办到了?这只说明他根本没细看那书,人老先生自己也知道没用,但他也无法去求师姐师妹,那原因很简单:他逃还来不及呢,还敢送货上门?师姐他没脸见,也决不会爱上一个侏儒。师妹他讨厌见──李秋水不是因为他看着大理无量山石洞里的石像发呆,去勾引了许多美少年在他面前调情么?所以,他怎么也不可能去求那两大神通广大的高手帮忙。何况这种事也没什么光彩的:师父打不过弟子,竟然要去请求同门援手,谁好意思开这口?

所以,他的本意是想找个如青年芦笛一样琴棋书画俱精、皎如玉树临风的美少年(NND,这话太也无耻,连我的铁布衫脸皮功都有击穿模样。说是“青年芦箫”还差不多。从小芦箫就从内到外什么都比我强,一想起来就恨得牙痒痒。这世上也就只有他敢管我叫“赣度”【憨大,阿拉伯上海宁骂人话】,上次回去他竟然还这么叫我,全不顾我满头白发白须),把自身全部内功转移给他,再让他设法勾引上师伯师叔。弟子代师父报仇,请求那两位高手相帮就没什么丢脸的了。可惜虚竹丑得跟古龙似的,傻得跟老肚子似的,他大失所望,但又觉得虚竹能打破那珍珑,冥冥之中似有天意,于是就实行了原定计划。而小和尚因缘凑巧,竟然获得了三大高手的内力,这才一举击败了丁春秋。

所以,金庸的书确实到处是破绽,老肚子专门找了个不是破绽的地方,倒也难得,就像要在我卧室里地地毯上找没让书报和其他杂物覆盖之处,的确很需要功力:)

至于肚子所说的什么床上戏就更是胡扯,我已经在楼下点拨他了,告诉他“清纯经济学”的基本经济规律,得到了广大革命同志的一致赞扬。这里再推广到整个俗文学领域里去,宣讲一下“俗文学经济学规律”。

所谓俗文学,亦即通俗文化读物,最大的特点是媚俗,所谓媚俗,就是真正按照伟大领袖毛主席《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的精神,降低自己的趣味去迎合广大小市民的趣味,创造出广大人民喜闻乐见的文学作品来。作品越能让人民大众喜闻乐见,也就越能兑现为票子。

那么,什么才是广大人民喜闻乐见的作品?他们在日常生活中绝对见不到的人事。伟大领袖就错在这点上,这才会提出“为工农兵服务,大演工农兵”的错误口号。我已经在旧作里说了,那阵子敝人从农民老大爷荣幸地改任工人老大哥,最怕的就是出大力流大汗一天后,晚上还让领导逼着去看电影上的工农兵出大力流大汗。

这就是帝王将相、侠客美女(过去是才子佳人)永远能打动人民的心弦的秘密──谁也不可能在平庸得起腻的日常生活中见到这种人。同理,这也是金庸为何要捏造出那许许多多根本见不到的情圣来。那完全是为了人为制造强烈反差:现实生活越是人欲横流、纸醉金迷,人民大众对清纯到不食人间烟火的情圣的感情需要也就越强烈,市场价值也就越高。这就是经济学最起码的规律:物以稀为贵。

所以,哪怕是风月老手,看了金庸那些虚假透顶的情圣也会情不自禁的目迷心醉:谁看到仪琳小师妹在令狐大哥垂危时狂热口颂《妙法莲华经观世音普门品》时不会凄然欲泣?谁看到令狐大师兄在听到灵珊欢唱“妹妹,上山采茶去”时不会随着他一道万箭穿心?这些不可企及的情感极致,如同不可企及的“六脉神剑”、“悲鸣神功”的体能极致一样,同样代表着一种读者在精神上的憧憬,为他们提供了一种太虚环境式的解放,让他们得以从低下世俗的环境中潜逃出来。

而今老肚子却说,那太不真实,应该除去处子玉臂上的守宫砂,让她们上床!那与废了诸大侠的超人武功何异?那还配叫什么武侠小说?!说出这种昏话来,需要的功力比在我房间里找个下脚处还要深三十年!

所以,金庸的成功,在于他找到了两大卖点:武功+侠义,以及美貌+情痴。这是所谓“补偿疗法”,现实生活中缺什么就要补什么,这才能起到海洛因、致幻剂作用,使得工农兵学商一齐溺此不拔。

由此也就区分出所谓俗文学和雅文学来。前者着眼于市场,不管是否真实,但一定要情节生动、悬念频生、高潮叠起、火爆热辣,在血腥打斗同时还得峰回路转,弄点回肠荡气的爱情悲喜剧出来,调剂放松读者的神经,以此兼顾两性的需要:男性需要释放潜在的暴力冲动,女性需要为芳心虚掷哭湿手绢。因此,一定不能让所有的有情人终成眷属,但也不要让所有的有情人都不成眷属。金庸在这点上把握得特别准,除了纯情男女,他还有意弄些半疯不癫的老情痴、老醋坛出来搞笑(例如《天龙八部》上的赵钱孙和谭公谭婆那仨老活宝)。这就是他成功的一大秘密。

所谓雅文学则完全与此不同,作者心目中根本就没有读者,完全是为了满足内心冲动的一种发泄。所以,它不是有意编织的俗艳织锦,而是作者出乎天籁用心血自然而然吐出来的茧丝。从我自己写小说的尝试经验而言(虽然极不成功,备受侄女然然和贤甥消极的糟蹋),那情节根本不是预先设计好的,而是根据内在的逻辑自然展开的。故事怎么发展,我事前一点都不知道,边写边在笔下自动展开,仿佛是个会自动生长的活物。唯其如此,它才可能真实,并不是为了迎合读者心理需要制造出来的虚假幻影。

从这个角度来看,我实在不明白古龙是怎么成功的。他的小说简直就不堪卒读,我从头到尾坚持读完两部:《绝代双骄》和《楚留香传奇》,前者是小芦借来的,后者是他买来的,我看过一遍就再没兴趣,讲些什么现在全然一片模糊。在我印象里,似乎根本没有什么能记住的爱情故事。

当然,古龙毕竟还是会玩弄悬念的,但那一望即知是抄来的老套路。我记得《楚留香传奇》上似乎有个船上不断死人的悬案,一看就知道那是某部西方惊险片上抄来的。

但就在这些方面,他也远远不如金庸。如我在旧作中指出的,金庸的本事,是“造险”与“破险”:把主角逼近万无生理的绝路,却又出乎读者意外而又非常合理地将他解脱。最成功的就是令狐冲智斗田伯光,谁也想不到令狐在大败亏输、身负重伤之后竟然会反败为胜。

当然金庸也有失手之时,那什么《连城诀》编得最差。而他让金蛇郎君在断了脚筋手筋之后居然还能从报情仇的老情人手下逃出,躲进绝壁上的一个山洞去,埋下大量炸药,简直就是拆烂污。

相比之下,古龙简直惨不忍睹。在《绝代双骄》中,他让小鱼儿和一群人陷入绝对无法逃出的地道,连他自己也想不出解救的办法来,只好在下一镜头让大家平安出现在野外,并通过人物对话,用所谓“暗场交代”告诉读者,那是小鱼儿找到了一个暗道。这烂污拆得简直可以进吉尼斯大全了。

这其实也不算什么:小鱼儿六岁时不就是被人和豹子关进了同一个房间里么?那豹子是怎么死的,小鱼儿又是逃出生天的,读者和作者一样,都丝毫不知底细。

从文化水平来说,金庸也绝对不是古龙能比拟万一的。古龙整个是文盲,文字功力差到极点,那小说写得跟诗歌一样,一句话一行,倒有点看好戏的风格。而且他根本不知道,人物形像是靠塑造烘托出来的,不是靠作者自己出面去吹嘘。金庸笔下的江湖豪客一个比一个更厉害,到最后上场的就是东海先生那种半神半人的角色。但在这过程中,金庸自己并没有出来对广大群众介绍登场人物怎么怎么厉害。那厉害是通过武打衬托出来的。如东海先生那样自我吹嘘的,多半是《碧血剑》上吕七先生那种丑角,不过是袁承志的“陪衬人”而已。可古龙似乎从来没学会这套,行文中有一半篇幅是作者自己向读者吹嘘主角怎么怎么厉害,让你边看边替他吃力。

论国学的渊深广博,古龙连替金庸提鞋都不配。他不仅连点稍微像样的古文古诗都捏造不出来,比梁羽生差远了,而且就连章回小说的语言功夫都没有,所有人物都用现代汉语发言。不仅如此,书中角色居然还能在客店里闻到被褥上的香皂(或肥皂,记不住了)气味,说明这狗东西起码的古代生活常识都没有,竟然连肥皂是舶来品都不知道。老祖宗洗衣用的是皂角(我小时还见过大人用此洗衣服),相同的只有那个“皂”字。

就连武打的描写,古龙都缺乏起码能力。

第一,他想不出金庸那些花样百出的武功或招数的名称来(诸如著名的小无相功、龙爪手、大力金刚指、悲鸣神功、凌波微步、控鹤功、天山六阳掌、天山折梅手、洛钟东应、拈花指、火焰刀、燃木刀、批亢捣虚、抱残守缺……简直是无穷无尽)。偶尔捏造一项神功,那名目也毫无国学修养可言,绝对是一股现代汉语味道。

第二,他对经络穴道一无所知。而金庸写作时大概书房里挂了个经络图,动不动就把什么带脉、督脉、手太阴肺经等等亮出来,并不厌其详地写出该经络上面的穴位名称,令人怀疑他是否以此充字数骗稿费。古龙则连一个穴位都说不出来,只能大而化之地说什么“死穴”、“哑穴”。

第三,他的武打描写根本无法让你想像出具体情节来,只知道两人打起来了,然后古龙便在旁边大声吆喝:打得真结棍哪!楚帅的功夫真俊哪!至于是怎么打的,对不住,无可奉告。而金庸描写则让你如见其人,如闻其声。例如一方“招数使老”,冲到了对方面前,长兵器就没法使用了,只好撇下,再出奇招。又如一方突作惊天一击,对方让开了,扑了个空,但这方并不慌张,头不回,身形不变,如同骡马尥蹄子一样,反腿向上踢出。这些描写都很生动也很逼真,起码让人知道是大致是怎么打的,得胜一方又为何如此了得。

总而言之,哪怕是从俗文学的角度来看,古龙都烂到提不起。他的走红只说明了读者的没文化,小芦就是最有代表性的古迷。

想当初丁不四老爷子大战关东四大门派,先对着万马庄的高三娘子端详一番,如同鉴赏字画一般,摇头道:“不好看!”气得高三娘子几乎昏了过去,一连飞出几把飞刀,满拟把老爷子钉在地上。不料老爷子使九节金龙鞭连引带打,砸飞了几把,剩下一把干脆卖弄本事,使口咬住,他把飞刀吐向风良,赞道“人不美,刀美!”

如今我要对古龙说:“人丑,小说更丑!”


作者:芦笛寒山小径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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