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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专制不是一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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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专制不是一种制度。   
所跟贴 专制不是一种制度。 -- 和合 - (0 Byte) 2003-10-28 周二, 下午11:50 (203 reads)
实子






加入时间: 2004/02/19
文章: 2469

经验值: 31


文章标题: 我不想陷入概念上辩论, 因为民主也好专制也好, 一百个人能给出一百个定义. 现在, (61 reads)      时间: 2003-10-29 周三, 上午1:09

作者:实子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让我来弄清你的主张:



1. 一党执政, 多党参政.



2. 采用"英式体制的根本----法律的制度"



是不是这样呢?



我先认为是. 如果不是, 那我再考查你究竟是什么主张. 纠缠文字是没有意义的.



首先, 英国的法律制度不是一党执政, 而是各个党都有执政的权利, 这个执政的权利总是存在的. 至于谁来执政, 则是通过民主的方式来实现, 而且是每搁几年来一次(其好和坏处就不说了), 这些都是体现在宪法上的, 你说的英式的"法律的制度"也是包括这些内容的. 所以, 你想两者兼得是矛盾的. 谁及怎样上台执政是关键问题, 怎能是你说的表面问题呢? 正因为它关键, 所以各国的宪法都对此有规定. 一党执政, 宪法中就要规定哪个党执政, 一旦规定好了, 就等于人们对谁来执政再没有了选择权. 人民的选择权不关键, 那么什么是关键的呢? 我想你是避开了这个关键的问题, 而这个关键的问题正是区分专制与否的关键之一(当然还有其它).主张放弃人们的选择权, 只能有利与专制和独裁. 这也是为什么我认为你是在帮专制的忙.





作者:实子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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