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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还是觉得于心不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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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还是觉得于心不忍   
所跟贴 草草看了一遍,这篇有改悔,就努力按尼戒个绑匪要求办罢。 -- Anonymous - (703 Byte) 2006-7-15 周六, 上午9:23 (281 reads)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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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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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你能相信世上有这种人么?都到这份上了,他还代表中共收买我! (252 reads)      时间: 2006-7-15 周六, 上午10:51

作者:芦笛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知道大家看不懂他的黑话,我翻译一下吧:

【现在先告诉妮一个:童贯同志来电祝贺反政变成功:国风坛防,固若金汤。被狼匪帮烧了的草料场,著林冲全权重建,供应照旧。
大量的激进忠勇将士望风而来!】

中央领导来电祝贺他反政变成功,由国安电脑高手协助防卫的国风论坛固若金汤,中央命令他全权重建论坛,活动经费照旧拨给,而且将派出大量文化特务增援。

【妮子阿,如不用最后通牒,则一切好商量,须知洒家吃软不吃硬。
尼要蛮干,早就给尼算好下场: 】

这不用翻译了吧,那意思是说,他算定我如果要为捍卫自己的利益反击,是决不会有好下场的,因为:

【其一,尼是非法取证,不得呈堂。】

他是说,他在共舞台留下的罪证、给我的通信以及电话录音都属于非法取证,上不了公堂。

是么?那你现在这个公开承认勾结中共高层,接受对方经费,对我进行赤裸裸人身威胁的铁证尼?算不算非法取证阿?

【其二,网上臭臭,得罪甚多,是代我统战并做广告--炒热国风,在驴身上。 】

他是说,我越骂他,他越高兴,借我去炒热那家黑店。

嘿嘿,那你为何怕成这个样子?你要真喜欢,我就干脆把那《战斗在敌人心脏》第一篇写出来,贴到所有大论坛去爆炒你,如何?我一直觉得那么干太狠毒,违反我的天性,因此一直于心不忍。你现在解除我的思想顾虑,那就再好不过了。我这就去写去,怎么样,情郎?这就请你放句话,省得我错解了你的意思,过后发现真相又悔之晚矣。所以,敬请澄清。

【其三,我说啥就是啥?我说我是李老师,明天给侬发鸡瘟,能定罪了不? 】

那当然不能因为你自称是共特就定你的罪,这儿又不是中国。不过阿,你自称共特对我进行赤裸裸的人身威胁可是绝对触犯刑律的,更别说那李东亚诈骗勒索案了,敲诈信就在我信箱里,难道那也是非法取证,不能呈堂?

【其四,真打官司,还不起码五年?期间,尼就得扒下驴皮露出缺牙恶鬼相,天天战战竞竞怕高俅派来陆谦;偶绝对悠哉悠哉! 】

他是说,真打官司,起码要5年,在此期间我必须暴露真身,而中共中央首长就要派刺客来暗杀我,让我日夜生活在恐慌之中,他则绝对优哉游哉。

情郎,这算不算非法取证?能不能呈堂阿?再告诉你这绝对法盲一次:不管你说的是真是假,写出这些话来威胁我,试图以此吓阻我采取法律行动保卫自己,本身就是犯法的!

【其五,表以为中国没暴民政治可能,到时除了我这种阿木林,谁肯救妮?! 】

他是说,将来我回国遭到中共煽动的暴民暗算,能救我的命者只有他那个手眼通天的高级匪谍。

情郎,你这威胁当真是无所不包,国内国外都承包了,看来我真是死路一条阿,但不知这份证据送到FBI去,算不算非法取证,又是否非要我扒驴皮不可阿?你难道在美国混了快20年,连法律允许匿名举报匪谍、以保护他们不受报复都不知道?

【其六,尼没坐过牢,不知进门“四十挺胸拳”,想到就尿裤。所以料尼决无料干这后患无穷大事。】

嘿嘿,我没坐过牢,是因为我没有你那么蠢。我不是不敢干,是不忍干。上面已经说过了,要向FBI举报你,我根本不用暴露自己。就算你最后能澄清,那精神折磨也不好受吧?就算我不告,难道我不会把那些文章写出来?莫非连写文章还得需要能顶住“进门40挺胸拳”的胆子?

但我连那文章都不忍心写,迟迟不动笔,岂还会去和你打官司?这就是我和你的本质差别,你绝对不会理解的。你要是能理解,就不会为了2000刀诬告同志是共特了。只要一想到你混足一花甲才勉强离开了街头美院,我就硬不下心肠来使出那辣手来。不过,这些话,说也是白说,你绝无可能理解。

不过你若将我的忠厚视为胆怯,还要放肆挑衅,那我说不得,就只好把那系列写出来了。毕竟,我的慈悲是有限度的。

【尼其它说的都是特大烂GP。美国,不是尼想象的强盗世界。
这次俺稳坐钓鱼台,任凭浪驴疯,就是因为违法犯罪的是口中念
念不忘民主法制的绑票犯狼匪帮。再敢强辩,仔细尼的皮变阿胶! 】

他这儿是说,我说的一切都是特大烂狗屁,美国不是我想像的强盗世界。这次他稳坐钓鱼台,任凭我疯,是因为违法犯罪的是绑票犯狼匪帮,我若再强辩,他就要把我熬成阿胶。

嘿嘿,什么狼匪帮?我和狼匪帮有什么关系?我绑了谁的票?难道你绑架我的网名网文,悍然侵犯我的名义权、知识产权,公开在网上用中共特务暗杀威胁我,并冒充“独立作家笔会”对我造谣诬蔑诽谤敲诈勒索,向我勒索1345美元,倒是我犯了绑架罪?

【贵坛至愚并狂吻驴臭脚者甚众,盖因疗愚蒙古大夫,其智可及,其愚不可及,且又成药渣,汤汁不多。告数尼,万都败我手下,何况三流策士冯XX?少听他造谣自慰,否则咎由自取。 】

他这儿是说,我们这个网站乃是天下第一愚蠢的网站,而吻我的臭脚的人很多,我又是个疗愚的蒙古大夫,智可及,愚不可及。何况疗愚又疗成了药渣,没有汤水了。他告诉我,连万润南都败在他的手下,何况是三流策士冯XX。让我少听他造谣自慰,否则我就要咎由自取。

奥,原来本网站至愚?是哪个不要脸的东西到处吹中共高层特别看重这家网站,不但在这儿吹,甚至吹到共舞台去,要不要我非法取证,把你的原帖亮出来?

带头吻我的臭脚的似乎不是别人而是你吧?是哪个不要脸的写了那篇《大哉驴》的无耻马屁颂词,写得如此之好,以致老狼决定把那些屁话印到文集封底──我还不知道他现在会不会改了主意──又是哪个不要脸的东西追着看我的帖子,连称“吾不及也”,甚至连颜渊赞颂孔子的“瞻之在前,忽焉在后”的无耻话语都说出来?

至于你打败老万老冯的英雄业绩我倒深信不疑──这又有什么可奇怪的?但凡有点自爱之心的人,谁不怕搅S棒上的好么事(阿拉伯上海话,好东西之意)甩了一头一脸?

【尼好好底底头服输,本大爷说过的“第一主播”还是虚位以待底--
偶至少有晋文公气度捏。 】

他这是说,只要我向他低头认输,那么他答应的“热门网站第一大牌主播”的诺言仍然有效。他至少有晋文公的气度。

我又想起家兄芦箫文革期间跟我说的:“小人看君子如看墙壁,君子看小人如看玻璃。”

胡先生,你怎么就会蠢到这个地步:当初你没暴露这超级小人面目时,我都坚决拒绝你的收买,毫不含糊地告诉你“余大郎诱我以‘热门网站大牌主播’,这种名利于我如浮云。”现在你TMD什么烂污事体都做了出来,让我接连跌碎了几万副眼镜,我反倒会愿意让你收买了?

就算我是胡平、刘青那种敢于并善于出卖灵魂的吠尧桀犬,那也不能蠢到在网上公开接受你的收买吧?你这话一出口,我就算想和你和解,为了避嫌也不敢了。你这人怎么就能蠢到凡人绝对无法想像的地步?

不想说了,还是那句话,我这种人彻底超出了你的人生经验,beyond your horizons。

我只想告诉你,我不是怕了你,我是可怜你,觉得你已经被自己的罪行惩罚得够厉害了,而且我施加的惩罚也差不多了。早跟你说过:芦文的杀伤力是持久的。以前那“胡安宁窃画之谜”被你的敌人反复引用就是证明。这次你勾结中共高层的丑事由你自己闹得天下皆知,你自作孽不可活,我用不着惩罚你,你也就够喝一壶的了。

怕你不明白,再重复一遍:我并无与你修好的愿望,但也不忍心使出辣手来,让你勾结中共高层、领取活动经费并为他们到处招募人员的丑事暴露于天下,彻底毁了你这个野鸡政客。但这完全是出自我的忠厚天性,并不是说我不对你这次的丑恶表演恶心到了极点。我这辈子再不想和你打交道,只希望你知道自重,和我就此相忘于江湖,不要再来向我挑衅,逼得我干出以后可能会后悔的毒辣事体来。就这么个意思,明白了么?

【至于狼,偶也不会把他咋样,望他做个懂规矩的商人,否则潦倒一世。他如肯回首率队再来“托”,俺一诺两千金,明年万金,继续有效,决不食言。】

他这儿是说,对狼协他也不会把他怎么样,望他做个懂规矩的商人,否则只能潦倒一世。他如果肯回头去为童贯当托儿,那么,他今年答应给2千美金,明年1万美金的诺言继续有效,决不食言。

我从不知道你俩之间的协议。这些屁话跟我毫不相干,不予置评。把这些与我无关的屁话写在这里,只说明你那种卑下境界永远也无法理解:芦某是个独往独来的行空天马,决不是你设想的“狼匪帮”或任何其他小派系的成员!

【不过,尼既能偷录,证明本性乃鸡鸣狗盗之徒,令偶不齿。】

嘿嘿,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我不是告诉你了么?自从你披露你和中共国安有勾结,他们高度重视我之后,我便起了戒心,为此向你打听消息。为了预防以后被所在国不明不白地当成共谍吃冤枉官司,我当然要作电话录音证明我的清白。请问这又有什么犯法之处?难道不是行使公民保卫自己的权利并为国家反谍防间尽义务?

【今后就没资格再称兄道弟,当个上等食客也罢。】

看看这东西,当真让我瞠目结舌!

我什么时候跟你称兄道弟?我只是容忍你叫我芦D罢了,我从来都是叫你侄孙,是不是?老实说,哪怕在此事之前,我都看不上你这轻骨头。我想,以你这种本性,要赢得别人敬重根本就不可能,所以我过去和你说话从来都是语带调笑戏弄。这事之后,我对你只有鄙视和悲悯。因为你太小,毫无份量,无法激起我的痛恨来,that's all。

闹半天你还以为芦某是作食客的人?呸!别说你这种出卖灵魂的下三烂,便你那摄政王亲爹来,也休想买我作食客!瞎了你的G眼!

【余甚烦,女休矣。】

嘿嘿,烦什么?童贯不是刚通电嘉奖过你么?又有什么可烦的?原来不是你骚扰挑衅侮辱我,而是我主动去烦你?

再说一遍:胡先生,我不想再和你有任何交道,希望你以后不要再来惹我,请从此别,行不行?


作者:芦笛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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