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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文革”与“零星反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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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要从整体上彻底否认文革 -- Anonymous - (313 Byte) 2006-6-23 周五, 上午3:41 (134 reads) |
易水
加入时间: 2004/03/29 文章: 315
经验值: 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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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易水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作者: 胡平 转贴一篇文章,和临时工、合同工在文革期间造反的事情有关的。供参考,希望知情者对事实作补充更正。 2006-6-22 19:58 [Click:58]
文革中发生在上海的"经济主义风"
作者:李逊(世纪中国)
在对中国" 文化大革命" 的研究中,许多中外学者都注意到这样一个现象,
即" 文革" 中群众运动的表现形式基本是政治性的,群众提出的要求或表达的
愿望始终是政治的,即使是由过去的经济因素引发的矛盾,在" 文革" 中也都
表现为政治冲突。
事实上," 文革" 中的群众运动提出过经济要求,这些经济要求比较集中
地表现在1966年底及1967年初的很短一段时间内,在当时被称作" 经济主义风
" ,旋即被当局明文禁止。本文试析发生于全国最大工业基地上海的" 经济主
义风" 的原因及类型。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使用" 经济主义" 一词,只是为了行文方便而套用当
时的称呼,并无任何贬义。
一、缘起:户口、所有制和身份
不是生活在中国,很难理解自1958年以后中国实行的两种身份制。农村户
口与城市户口的划分,造成了城乡两种截然不同的身份。
城市户口是优越而世袭的:城市工作只向有城市户口者开放,而所有的社
会保障以及社会福利只覆盖有城市工作的城市居民,农村居民要进城工作必须
首先改变户口;孩子户口随父母,没有城市户口,子女也永远成不了城里人。
在城市户口中,还有种种区别:所在城市大小等级(如市级城市与县级城
市)的不同造成地区身份差别,所在工作单位所有制(如全民所有制与集体所
有制)的不同造成所有制身份差别,用工编制(如干部编制与工人编制)的不
同造成编制身份差别,用工制度(如正式工与临时工、合同工)的不同造成正
式工与非正式工身份差别,等等。
所有这些身份差别的后面是机会的不平等与物质利益的差别。身份最高的
是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他们有着终身职业保障,享有连同家属医疗保险在内
的" 大劳保" ,有着病假、产假工资,有着低租金的住房分配,退休后可领取
退休金,等等,总之,生老病死有依靠。
即使是" 全民所有制" ,职工的工资基数也依所在城市的级别以及消费水
平而划分成不同类别。上海属于" 八类地区" ,工资基数在全国领先;上海郊
县属于" 五类地区" ,工资基数便比上海市区低好几档。上海的生活、文化、
教育水平向来为全国之优,加上计划经济优先发展上海等大工业城市,使上海
与内地其他城市原有的差距更为拉大。
在城市的几种所有制之间,存在着相当大的工资、劳动福利和社会保障区
别。如集体所有制职工的起点工资较全民所有制职工低10%左右,退休工资也
低许多;医疗保险是只保个人不保家属的或只保家属费用一半的" 小劳保" ,
等等。
在集体所有制中,还分" 大集体" 、" 小集体" ,作为区政府或县政府工
业部门管理的" 大集体" ,工资福利虽较全民企业差些,但就业一般较稳定,
近乎终身制;而作为街道或里弄管理的" 小集体" 的职工收入则更少,且没有
医疗保险及退休、病假工资,更不是终身制。
城市职工中地位最低的是临时工、合同工与外包工,不但无法享受任何劳
动福利或社会保障,职业也十分不稳定,许多人的工资不是月工资而是日工资
或计件工资。" 文革" 前夕全民所有制正式职工的最低工资一般是每月40元左
右,集体所有制职工最低工资一般是35元左右,而临时工、合同工或外包工中
许多人收入则不到30元。上海当时最低生活水平线为家庭成员平均生活费在9
元以下,30元收入只能养活三个人,那时一般家庭起码有两个以上的孩子。
除了经济待遇,在政治方面,全民所有制的职工也明显优于其他所有制职
工。如全民所有制的职工可以加入工会,集体所有制职工则大部份无此权利。
" 文革" 前夕上海272.13万职工中,集体所有制职工为59.76 万人。这59.76
万职工除上海市手工业局所属的部分合作工厂职工外,都不被允许加入工会「
1 」。能否加入工会,不但是政治待遇,还与经济利益密切相关。因为1953年
修正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明文规定:非工会会员的" 疾病
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工资与救济费,非因工残废救济费,供养直系亲属救
济费,养老补助费,丧葬补助费,只能领取规定额的半数" 「2 」。至于临时
工、合同工和外包工,则不但不能参加工会,甚至还不能参加作为执政党的共
产党,被完全排斥在政治生活之外。
身份最低的是农民。比起城市的就业居民,农民生老病死除了靠自己,便
只能靠子女。作为农民,意味着匮乏的经济收入,靠天吃饭的艰苦劳作,没有
任何社会保障或社会福利的人生。" 文革" 前对人的最重惩罚,除了关监狱或
送去" 劳动改造" ,便是革去城市户口,流放农村。
所有这些身份,有些是先天就被政府分配定了的,如城乡身份、地区身份,
随父母的身份等级而定。于是人还未出世,身份级别却已注定,要改变或提高
与生俱来的身份,除了上大学、参军、被招工或与高身份者结婚等极少途径外,
几乎无路可行。
有些身份是被后天分配的,如所有制身份,在每个人第一次被分配职业时
由政府派定,这第一次分配几乎定了终身,以后若要改变非常困难。例如集体
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身份转换的障碍,是许多人在试图调动工作时所根本无法
逾越的。
还有些身份也是由政府分配的,如编制身份:" 干部编制" 是社会地位较
高的阶层,如科技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企业管理人员、新闻出版工作者、
医生、教师、等等,有点类似西方白领阶层;" 工人编制" 则相当于西方的蓝
领工人,只能当生产工人,即使有希望升迁当上管理人员,要改" 工人编制"
为" 干部编制" 也十分困难,许多人便只能长期" 以工代干" ,以工人的身份
代做干部工作,等上个三年五载甚至十几年,待有了" 干部编制" 的名额,方
能改变身份。
地区、企业或各类职业之间的工资收入、福利待遇及社会地位各不相同甚
至差距很大,在任何社会都是正常现象。但在中国严格的计划经济体制下,这
一切不是个人努力或个人选择的结果,却几乎完全由政府一次性分配,靠个人
努力改变已被分配定了的身份非常困难,有的人一辈子就是为了一张城市户口
而奋斗。于是在当时这个最信奉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国家,却有着最多的宿命与
无奈。加上中国共产党当时又最大力宣传平均主义,使得所有低身份者感到分
配不公。既然无法自己选择或改变身份,人们便只能寄希望于操分配大权的当
权派放松或改变分配政策。
对经济利益期望的膨胀也是经济主义风的引发因素。1949年以来越来越强
化的计划经济,使得人们对自己经济利益的自主选择范围与自我奋斗空间日益
缩小。工作的能力及努力程度,与物质收入不成正比。一切都是被分配的,收
入的多少只在于每次晋级加薪时的百分比差别;所有的物质与社会资源几乎全
部掌握在政府手里,靠自己根本无法开辟创造财富的途径,于是人们也只能寄
希望于分配政策的松动。掌握分配权的干部在" 文革" 中遭受冲击而威信的降
低,增加了松动或改变分配政策的希望。
自1958年以后,职工工资增长速度缓慢,1958年上海全民所有制职工的平
均工资是70.71 元人民币,而在以后几年最高也只升到1964年的70.78 元,到
1966年又降到66.53 元「3 」。每次加工资的决定权都在干部手中," 文革"
中这些干部成了" 走资派" ,那些对过去工资评定不满的工人得以有理由要求
纠正" 工资评定中的修正主义路线".此外,许多工厂在1959年至1962年的经济
衰退时期,紧缩开支,削减工人的劳动保护费用:延长工作服的发放周期、缩
减或降低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范围或标准、减少夜班半夜餐津贴的发放对象、
降低有毒有害工种工人的营养津贴标准,等等,一直到1966年仍未恢复。这些
劳动保护用品或津贴费用对于低工资的工人来说,过去都是一笔不小的隐性收
入。于是" 文革" 伊始,许多工人便理直气壮地要求恢复原有的劳保待遇。
1966年11月9 日的" 安亭事件" 标志着工人造反派的兴起。中共上海市委
在" 安亭事件" 中第一次被迫公开向造反派让步,签字同意" 上海工人造反总
司令部" (当时简称" 工总司" )提出的" 五项要求".虽然,这五项要求都是
" 政治性" 的,但却给其他造反派以启示。不久,11月22日," 上海临时工、
外包工革命造反总司令部" 迫使中共上海市委,中共中央华东局及上海市劳动
局的代表签字同意他们的六条要求「4 」。内容除了当时千篇一律的要求承认
其为" 革命组织" 、行动为" 革命行动" 等之外,还要求取消临时工、外包工
等制度,要求自即日起不得辞退临时工、外包工。这种要求超出了" 文革" 所
允许的政治范围,涉及到用工制度。可以说,这六条要求的提出是" 经济主义
风" 在上海的发端。
二、类型(1):非正式职工组织及其经济要求
在上海,最先提出经济要求的不是工厂的正式职工,而是没有稳定职业的
临时工、合同工和外发加工的外包工,还有曾经在上海工作过后来被动员回乡
的" 回乡支农" 职工;以后又进一步发展到支援内地的职工和" 文革" 前的"
上山下乡知识青年".
下面分别加以述介:
第一类组织由临时工、合同工、外包工组成。
临时工、合同工、外包工用工形式曾因终身职业制的加强而削弱。六十年
代,国家主席刘少奇有感于铁饭碗用工制度的弊病,建议扩大临时工、合同工
和外包工用工形式,增加劳动用工制度的灵活性。1964年前后经济好转时期,
上海许多工厂陆续招收了大量的临时工和合同工,或将一些生产工序外发给社
会闲散劳动力加工。此种就业形式既扩大了就业面,也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但
是由于当时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单一性及封闭性,医疗保险、劳动保险、养老
保险等社会福利与终身就业高度重合,这些处于体制外的工人的生老病死无法
得到解决,加上就业的不稳定感," 文革" 中批判刘少奇时,临时工、合同工、
外包工用工制度便理所当然地成了其" 复辟资本主义" 的罪证。
临时工、合同工、外包工在" 文革" 中自称" 红色工人".他们在上海的造
反组织最初名为" 上海市临时工、外包工革命造反总司令部" 等,不久,为与
全国的这类造反组织统一,改称" 上海市红色工人革命造反总司令部".这些组
织的要求归纳起来主要有如下几条:一,要求享有职业保障,工厂不得辞退临
时工、合同工及外包工;要求取消临时工、合同工、外包工用工制度。二,要
求与全民所有制工人在政治上、经济上同等待遇,提高工资与劳保福利。例如
能够参加所在工厂的工会,能够参加" 文革" 运动并组织自己的群众组织,将
计件工资、日工资改为月工资,享受医疗保险和病假工资,等等。三,一些在
" 文革" 中被工厂辞退了的临时工、合同工要求恢复工作。
此类人员召开大会,逼着干部签字。这场运动在江青1966年12月26日接见
全国临时工、外包工造反组织代表并表达同情后达到高潮。江青还建议必须允
许1966年6 月1 日以后被解雇者马上回原单位,工资补发「5 」。消息传出,
1966年6 月以后被解雇的临时工、合同工纷纷回原来被辞退的工厂要求复工。
于是造成有的工厂临时工、合同工过多,特别是季节性生产的工厂,窝工现象
更严重;一些处于生产旺季迫切需要劳动力的工厂却由于怕生产淡季时将无法
辞退工人而不敢招工。
第二类组织由" 回乡支农" 工人组成。
1958年" 大跃进" 后的经济衰退时期,许多工厂开工不足或停工、半停工,
不得不动员家属在农村或能够回原籍安家落户的城市职工退职还乡," 为国家
分担困难" ,许诺待国家经济情况好转后,将优先请他们回厂复职。上海当时
共精简职工31.2万人,其中18.3万人回农村,12.9万人回上海城镇街道。大部
份被精简者是1958年以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大多被动员回乡;另一小部份被
精简者是1958年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大多为上海市区原来的社会闲散劳动力,
如职工的家属或个体劳动者等,被作为辞退对象「6 」。所有回乡职工的户口
都被改为农村户口。
1963年以后,国民经济开始回升。但是,当初动员那些职工回乡时许下的
以后让他们回厂复工的诺言并没有兑现。人口的急剧增长所带来的愈来愈大的
城市居民的就业压力,使得当政者根本无暇顾及这些已被动员去农村的当年的
职工。虽然上海也曾设法解决他们回乡后的困难,例如将上海郊县的回乡职工
吸收进厂当临时工,所得收入与所在农村的生产队四六分成,称为" 亦工亦农
" 等。1963年以后,上海以这样的方式陆续安排了3 万余名回乡职工「7 」。
但这只是杯水车薪,而且,没有恢复他们的城市户口。
这些被动员或辞退的回乡者,一旦离开城市和工厂,便立即丧失了原有的
" 铁饭碗" ,以及作为城市居民的种种利益,城乡之间因剥夺农民的计划经济,
以及两种户口制度所造成的愈来愈大的经济及文化的差别,加上回乡后立即遭
受到的" 大跃进" 所造成的农村大饥馑,使得他们深刻地意识到城市户口及铁
饭碗的宝贵。这些当初" 为国家分担困难" 的回乡职工发现自己犯了不可挽回
的错误,不但自己从工人变成了农民,从" 城里人" 变成了" 乡下人" ,而且
自己的子女也永远变成了地位最低的乡下人。他们当然急切地希望重返城市和
工厂。他们把希望寄托在当初对他们许下诺言的干部身上,也寄托在" 文化大
革命" 运动上。
与其他城市相比,作为老工业基地的上海,1958年前参加工作者原来就占
了职工比例的大部份," 大跃进" 后动员回乡便只能以他们为主要对象;而其
他许多城市原来工业基础薄弱," 大跃进" 时期为发展工业招收了大批农民,
经济衰退时期的重点辞退对象是1958年后进厂的工人。「8 」上海的被动员回
乡职工因此认为:上海精简人员工作不符合中央指示精神," 中央原来规定精
简城镇人口主要对象是1958年以后来自农村的新工人。但上海在精简时,篡改
中央指示,把58年以前进厂的老职工也精简回乡" ;而且当初答应将优先让他
们复工的诺言根本没兑现,这是言而无信「9 」。
到1967年年初,当初被动员回农村的18余万人中,共有超过5 至6 万的人
回到上海。
他们提出:" 我们要饭吃!""我们要复工!" 「10」
此外,那些当年被辞退回上海街道城镇的近13万家属,虽然以后有一半左
右陆续进了小集体所有制的里弄生产组或街道工厂,但" 文革" 中,他们也要
求回到全民所有制或大集体所有制的原厂工作。「11」
第三类组织由文革前的支内职工组成。
作为全国第一大工业城市的上海,历年来曾派出大量人员支援全国各地的
工业和文化建设,有些工厂或商店甚至全部人员与设备全套迁去外地。60年代
中期,毛泽东提出建设大、小" 三线" ,上海更是人员和设备的供应基地。但
上海与内地生活水平的差距,使向来追求生活舒适的上海人深感不适,加上"
文革" 前夕内地城市的生活因经济衰退更比上海艰苦,即使是政府配给的粮食
与副食品定量也经常供应不足,令所有内迁者后悔。" 文革" 中这些被动员内
迁的职工纷纷返回上海,许多人甚至阖家返沪。他们批斗当年动员自己内迁的
工作人员,说当初对他们的动员是强制性的,要求归还他们上海户口及上海的
工作。据载,仅仪表、化工、第一机电这三个局," 文革" 前两年支内的2.6
万多名职工,1967年初返沪的已近2 万「12」;更有些内迁厂的原上海职工全
部都回了上海,如西安变压器电镀厂1500 名职工全部返沪,贵阳永阳电表厂
走得只剩厂长、党委书记两个人「13」。
第四类组织由" 上山下乡" 、" 支农支疆" 的青年组成。
60年代上海为减轻就业压力,曾动员许多当时被称为" 社会青年" 的无业
青
年和刚从中学毕业的学生去上海郊县农场或远在新疆的农场工作,这种动
员大多是半强制性的。" 文革" 中他们也大批返回上海,要求将户口迁回上海
市区,不愿再待在艰苦的农场或边疆。如上海郊县的长兴岛,各农场共有下乡
青年1 万多人,跑得只剩100 人「14」。
三、类型(2):正式职工组织及其经济要求
上面所说的几大类组织的目标主要在户口或职业上,他们所掀起的社会影
响是巨大的。但他们毕竟不是正式职工,而且许多人当时已不是上海居民。真
正使上海的生产和经济秩序受到巨大冲击的,还是来自在职职工的经济要求。
" 文革" 中上海在职职工提出经济要求始于1966年12月27日。当日,上海
港务局所属九区的部份学徒工在抢" 黑材料" (即抢人事档案)时发现一份有
关学徒工工资的上级文件。对照这份文件,他们认为自己的学徒期被定长了,
于是到局里去造反,要求补发转正的工资差额。局党委书记李广签字同意补发
一年。「15」
这个消息一经传开,各单位的在职职工纷纷起而效仿。十几年来习惯于被
动地等着党和政府分配利益的职工们,一旦发现自己能有主动争取经济利益的
机会,马上寻找各种理由与当权者谈判。几天之内,这股风便迅猛地席卷了几
乎所有的工厂和企业。所有的局长、处长、科长都成了宝贝,被人们争先恐后
地抢来抢去,逼着在各种经济要求的纸条上签字。
非正式职工以及已经去外地的职工提出的要求只是改变身份,而在职职工
的要求则直接指向经济利益。
这些提出经济要求的人,有的是全市性职工造反组织,如成员以民办小学
教师为主的造反组织" 小教革命联合造反总司令部" ,要求改集体所有制的民
办小学为全民所有制的公办小学,教师按公立学校标准发放工资和福利费;又
如成员以1958年进厂的青年工人为主的" 五八兵团" ,要求纠正过去的三年学
徒期,并补发工资差额。还有许多组织只是为某个经济目的临时凑成,目的达
到便解散。
作为上层造反组织的上海最大工人造反派组织" 工总司" 总部,从可以查
到的资料来看,除了要求" 文革" 活动经费外,没有提出过明显的经济要求。
" 工总司" 提出的口号都是政治性的,所提的要求也都是政治性的。不过,"
工总司" 所属的许多的工厂基层造反队却多少都投入到了这股经济主义风潮之
中,参加者大多是工厂的普通工人。
如果说作为非正式职工的临时工要求的是身份平等,那么正式职工要求的
则是经济平等。从笔者所能收集到的材料来看,正式职工的经济要求主要表现
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要求补发工资。认为过去评定的工资级别不合理。许多人提出,本
单位的领导在过去加工资时,没有按照有关文件办理,压低了工资标准,因此
要求按当时的文件重新评定自己的工资级别,并补发这些年的差额。如上海圆
珠笔厂工人提出过去评级不合理,要单位领导同意将凡工资低于1963年该厂平
均工资的,一律提高到平均工资水平,并自1963年始补发,共7万多元。「16」
补发工资的风潮中,有许多是学徒工提出的要求。国务院规定学徒工的学
徒期限可以依工种的繁简分为技术工三年、熟练工二年。上海却一律规定为三
年「17」。学徒工没有工资只拿18元津贴,正式工起点工资便是42元。而学什
么工种是被分配并非自己的选择。这便使许多简单工种的学徒工感到,自己不
仅在学技术方面吃了亏,而且在经济方面也吃了亏。于是许多熟练工学徒纷纷
要求缩短学徒期并补发工资差额。前面所提引发上海在职职工经济主义风潮的
港务学徒工造反一事即起因于此。上海第二商业局1967年初曾补发工资63.7万
元,主要便是用于学徒转正期三年改两年这一项「18」。上海港务第四装卸作
业区为此一次补发近4 万元,平均每人补发300 至400 元,有的近千元「19」。
增加工资的另一个途径是先要求改变所在单位的所有制,然后根据改变后
的身份增加工资。最多的是要求将集体所有制改为全民所有制。如上海的人力
装卸运输工人曾要求上海市委领导签字同意将他们" 统一归口" ,改集体所有
制为全民所有制「20」。
第二是要求补发或增发各种劳动福利费用或劳动保护物品。如交通费、早
餐夜餐费、加班费、洗澡费、有毒有害工种营养费等等工作津贴,以及工作服
装、工作手套、工作鞋、洗脸毛巾、肥皂、套鞋等劳动保护用品。其中,有些
是低福利的集体所有制职工对全民所有制企业福利的攀比,有些则是企业50年
代曾经实行过,后来被取消或标准降低了的。上海第二商业局便为此补发了9.5
万元「21」。
第三是抢占住房。上海职工住房主要由企业或政府分配,人口稠密的上海
住房分配向来紧张。" 文革" 中许多运动对象的住房面积被缩小,或者干脆被
赶出住房,一些人便去抢占这类房子。尚未分配的空房也是抢占目标。这种抢
占住房的行动大都借用单位造反队的名义,甚至一家三口组成一个造反队去占
领一栋房子。自1966年12月30日自1967年1 月3 日,除了运动对象的住房30万
平方米被抢占外,5天内全市所有待分配的空房也都被抢占一空「22」。
第四是瓜分资金。如年度生产资金,工会基金等。例如邑庙区扎排组将1963
年以来所积累的5 万元生产基金全部分光「23」。个别合作企业的职工还抽回
入股股金,等等。
第五是要求发放各种" 文革" 活动经费。如串连费、宣传费、袖章费等;
或要求提供宣传工具如扩音器、喇叭等,交通工具如轿车、摩托车、自行车等。
这方面的费用开支非常大,据当时对轻工业、教育、商业、劳动等四个局的调
查统计:这四个局共有297 个群众组织,从1966年11月上旬到1967年2 月底,
花去经费55.6万元「24」。
还可以列出许多内容,但主要是上述几种。据上海市革命委员会1967年4
月统计:上海在1967年1 月经济主义风,仅增加、补发职工工资、奖金、津贴、
福利费,分掉工会节余经费、集体公积金、股金,以及发放串连费、物资等等,
就耗资3500万元至4000万元「25」。而1966年上海212.44万名全民所有制职工
的月工资总额是1 亿4 千1 百万元「26」。其中,华东电业管理局1967年1 月
5 日一天便为所属工厂提取补发工资128 万元,相当于该局4个月的工资总数
「27」。
四、后果:经济混乱与" 工总司" 的崛起
面对越来越膨胀的经济要求,各级干部束手无策。他们若签字同意各种要
求,与他们过去一贯坚持的原则不相符合;但若顶着不签字,又会招致" 对抗
革命群众" 的罪名。为了缓和矛盾,上海市委在1966年11月中旬" 安亭事件"
后不久,同意将上海郊县的" 亦工亦农" 回乡工人的收入从与生产队四六分成
改为百分之一百归回乡工人「28」。这是上海市委为了缓和矛盾作出的第一次
经济上的让步。11月22日,中共华东局代表、华东局工业办公厅主任黄宇齐与
上海市劳动局副局长于永实签字同意临时工、外包工六项要求;11月23日,上
海市劳动局局长王克在支农回乡工人的要求上签字,市劳动局将这两份签字的
协议于12月2 日作为正式文件下发「29」。11月29日上海市委成立了以副市长
宋日昌为首的劳动工资接待小组「30」。但局势的混乱,使得这个小组从一开
始成立起就遇到极大的困难,根本无法开展工作。
1966年12月11日,中共上海市委第一书记陈丕显主持市委会议宣读中央文
革小组顾问
陶铸的指示:" 现在很被动,要争取主动,对他们的要求,要尽量解决。
"12 月15日,市劳动工资委员会向中央打报告希望给予明确答复。12月26日,
在得不到中央明确指示的情况下,上海市委制定了《在与群众协商时对几个具
体问题的暂行处理意见》,共七条。内容不但包括临时工、外包工等的工资福
利,还包括全民和集体所有制职工的劳保待遇、病假产假工资、学徒期限、交
通补贴等等「31」。
1967年1 月1 日,市委副书记曹荻秋在有关会议上传达市委书记陈丕显的
意见:" 经济题放松些,不要顶" 「32」。会上讨论了五条,其中三条是:1958
年以后精简下放的工人全部回厂安排工作、街道工厂适当增加劳保福利、长期
的临时工和外包工改为长工「33」。第二天,市劳动局又配合市委的五条制定
了两个具体方案并将方案向下传达「34」。
在基层的干部们,不少也顶不住包围和批斗,签字同意群众的各种经济要
求。仅铁路局全局自1966年12月21日到1967年1 月9 日,便共签了63份工资福
利协议,金额达3 ,050 万元「35」。
许多工厂和生产单位,人们无心工作,日夜包围着各级干部进行各种经济
谈判。上海海港近6 ,000 人离开生产场所,致使1967年1 月上旬的日装卸量
从日常的9 万吨下降到35,000 吨「36」。上海铁路分局从1 月1 日到1 月8
日,开往南京与杭州的客车计划每天21列,实际开出只有17列;货车装卸计划
为650 辆22,742 吨,实际只完成72辆2 ,615 吨「37」。由于交通运输受阻,
1 月1 日至8 日,上海的7 个发电厂的存煤量告急,平均只够用3 天,其中望
亭发电厂更是因为燃料不足,11只炉子停了5 只,发电量从每天400 万度下降
到200 万度「38」。纺织行业1967年初的缺勤率达百分之十,轻工业局全局562
个工厂中有308 个完不成1 月份的生产任务「39」。上海铁路局主要客运站的
北站,竟四门大开,无一人检票。上海的工业、交通、电力等系统面临瘫痪。
而在上海郊县农场,直到1967年2 月,农田里还是白茫茫一片,大批棉花没人
收摘,烂在地里「40」。
1966年12月底至1967年1 月上旬,上海所有的银行门前都挤满了提款的人
群,最多的一天支出现金2800万元「41」。由于提款数量大、单位多,上海各
银行的现钞几乎被挤兑一空。
拿到各种补发款项的人们,马上购买久已渴望的商品。于是,本来就短缺
的计划经济市场货源更为紧张。上海最大的百货商店中百一店1967年1 月1 日
至8 日的总销售额比上月同期增加了百分之25.1,比上一年同期增加了百分之
36.3,尤其是高档商品。1 月8 日早上,上海最大的百货商店中百一店一开门,
早已久候在店外的人潮一拥而进,300 多人冲向缝纫机柜台,100 多人冲向自
行车柜台;手表是最热销的,甚至平常不大有人买的400 至500 元的进口手表
也几乎销售一空;高级呢绒衣料的销售量更是成倍增长。许多商品脱销,由此
又造成市民的恐慌心理,一些市民甚至抢购囤积煤球、草纸等日常生活用品。
「42」。
这场经济主义风刮遍全国,但只有在上海,引起的后果是震撼性的。因为
在绝大多数城市,参与经济主义风的主要是体制外的临时工、外包工等,而在
上海,则已蔓延至几乎所有生产企业乃至商业、文教等其他行业,甚至还有继
续向上海郊县农村人民公社蔓延的趋势「43」。外地各行业若也向上海看齐,
后果将是不堪设想的。
生产的大滑坡,金融的失控和商品市场的冲击波,使本已处境困难的上海
市委陷入绝地。上海市委" 经济问题放松些" 的打算,更是给自己增添了被打
倒的理由。1967年7 月9 日," 工总司" 与其他31个组织联合发出《紧急通告
》,称当前发生在上海的生产和经济的混乱是" 上海市委坚持推行资产阶级反
动路线的新形式" ;同日的上海《文汇报》全文刊载了这份传单,并加编者按,
将这场要求户口和经济利益的运动称为" 经济主义妖风".接着,1 月11日,毛
泽东要求向全国广播《紧急通告》,《人民日报》转载并发编者按;同日,中
共中央颁发《中共中央关于反对经济主义的通知》。从此," 经济主义" 更被
称为" 反革命经济主义风" 或" 反革命经济主义妖风".上海市委试图在经济方
面有所放松以缓和与造反派关系的努力完全失败。上海市委试图以主动的姿态
参与" 文革" ,结果是增加了自己的罪名。
其实,《紧急通告》及稍早几日的另一份被毛泽东称赞的传单《告上海全
市人民书》,都是在当时的中共上海市委书记陈丕显的提议和支持下起草并印
发的「44」。为了阻止上海生产的滑坡,陈丕显打算向全市人民发出呼吁,考
虑到上海市委已被造反派" 炮轰" 得失去号召力,他希望借助" 工总司" 等造
反派组织及运用当时最流行的传单形式,达到这一目的。但是陈丕显的努力并
没有挽回上海市委的颓势,上海市委最终还是被定为" 经济主义风源" ,《紧
急通告》在" 文革" 中的功劳从此归于" 工总司" 等造反派组织。
1967年1 月11日,毛泽东指示中央文革小组以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国务
院、中央文革小组的名义向上海" 工总司" 等群众造反派组织发去贺电。第二
天,上海即召开数十万人的" 欢庆中央贺电,彻底粉碎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新反
扑誓师大会".不几天上海掀起夺权热潮,这个热潮在当时被称为" 一月革命".1967
年2 月5 日,上海的文革夺权机构" 上海人民公社" 成立,工总司等38个造反
派组织为发起单位。可以说,被称为" 经济主义风" 的这股潮流,在上海所引
出的最直接的政治后果是,加速了中共上海市委的被打倒,确立了以" 工总司
" 为首的造反派组织在上海" 文革" 中的左派地位。" 工总司" 从此被作为"
工人阶级参加文革" 的楷模,成为中央文革最重要的地方力量及社会基础。
至于人们在这一时期中提出的要求,虽然当时作为" 经济主义风" 被否定,
但其中许多要求以后还是得到了关注。如学徒期限,自1968年" 文革" 中第一
批新工人被招收进厂后,便按工种的技术程度分为二年、三年不等;工会会员
和非工会会员在福利待遇及家属劳保方面的差别,1971由上海市劳动局颁发文
件取消;与此同时,上海1966年以前进厂的临时工全部转为正式工「45」。这
些政策上的变化不能不说与" 文革" 初期的这场规模如此之大的工潮般的" 经
济主义风" 有关。不过," 支农回乡" 职工则没有如此的幸运。1960年向他们
许下的以后让他们重返城市的诺言,直到20年后,即1980年以后才部份兑现:
允许他们的一个子女" 顶替" 回上海工作,那已是文革结束后。
结语
" 文化大革命" 是一场千百万人参加和投入的运动,人们必然会表达和争
取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政治及经济的要求。" 文革" 初期对大多数干部的批
斗,既源于上层政治斗争的需要,也源于底层群众对自己的压抑感和不满的宣
泄。17年越来越单一的计划经济体制,日益严重地束缚着人的主观能动性,掌
握实权的干部越来越成为他人命运的主宰。毛泽东反" 走资派" 的号召使群众
得以对这些干部进行清算。因此,当" 文化大革命" 体现于群众对政治的参与
时,上层的导向与底层群众的愿望是相互交错而又相互影响的。
但是," 文革" 毕竟是上层政治斗争的产物,与1949年后所有的群众运动
一样," 文革" 中的群众运动始终只能是对党中央及毛泽东的决策的响应,很
难充实和发展自己的主体意识,一旦对" 文革" 的目标有所逾越,便会遭到禁
止。" 经济主义风" 是" 文革" 中最具自发性和自觉性的群众运动,但正是由
于其完全的自发性而不容于" 文革" ;而多年被压抑积累的愿望爆发于一时,
也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结构与经济能力所无法承受的。因此只存在了不到一个月
便被禁止。
从笔者可以查到的资料看," 文革" 初期(1966年底至1967年初),群众
组织提出的要求虽然都是政治性的,但内容不外乎:要求承认自己的组织是"
革命组织" ,要求承认自己的行动是" 革命行动" ,要求销毁" 黑材料" ,要
求给予参与" 文革" 运动的方便,如提供活动经费、宣传工具、交通工具或要
求印发自己的传单等等。但是,没有一个组织提出改进现行制度的要求。只有
临时工、合同工、外包工的组织提出" 取消临时工、外包工等不合理制度" ,
要求在政治经济上与正式工人平等「46」。虽然1967年夏以后,一些红卫兵提
出改革社会制度的设想,但那已是在" 经济风" 之后的事了。
" 经济主义风" 是群众对1949年后无所不包的计划经济压抑和剥夺人的主
动性和权利不满的体现。但耐人寻味的是,尽管" 经济风" 的矛头是指向计划
经济体制的,反对以行政手段将人划分等级,反对以行政手段分配职工的经济
利益;但是这些反对行为的思维方式仍未跳出计划经济的范畴。没有一个人提
出应该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由少数握有分配大权的当政者决定人的身份和物质利
益的制度。人们反体制的目的只是为了使自己能进入体制或更多地享受体制内
的特权,只是要求体制对自己网开一面。人人痛恨身份制所带来的不平等,人
人却又希望自己能得到高身份。同时,人们反对因户口制度和用工制度所造成
的等级身份,却不反对因阶级斗争和政治运动而划分的等级身份。例如" 上海
临时工、外包工造反总司令部"1966 年11月22日与中共上海市委、中共中央华
东局及上海市劳动局所签订的那六条要求中,在不得辞退临时工、外包工条款,
及安排" 文革" 中被辞退的临时工、外包工复职条款后,都特地注明:" 黑六
类除外" 「47」。" 黑六类" 即:地主、富农、反革命、坏份子、右派及资本
家。而政府后来的解决办法,也只是回到体制中去。于是," 文革" 时期对人
的身份控制比" 文革" 前有过之而无不及。" 上山下乡" 使得职业和身份更完
全是被强制分配的,没有丝毫个人的选择自由。工资差别也被缩小到只有工龄
差别,而无技能等个人努力程度的差别。
另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是,比起成年人,年轻的红卫兵们在" 文革" 初期
的经济要求则简单得多。除了要求发放与" 文革" 有关的串连费及活动经费外,
我们没有发现这些到处造反的学生在1966年底至1967年初的" 经济主义风" 中
提出过属于自己的经济要求。与工厂的工人要求提高或扩大福利待遇相对照,
没有学生要求提高助学金额或扩大助学金发放范围。此外,在当时大、中学毕
业生由所在地区或学校统一分配工作的制度下,许多面临毕业的大、中学生甚
至没有想到趁机要求为自己分配社会地位高或福利待遇好的职业,而是相应毛
泽东的" 上山下乡" ,去到贫困的农村和边疆,体现出年轻一代追求理想主义
的另一面。
注释
「1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集体所有制工厂企业职工要求组织工会的请
示报告》,1966年8 月30日。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1
年1 月26日公布,1953年1 月2 日修正公布。
「3 」上海市统计局编:《一九四九年-一九七八年上海市国民经济统计
资料》。
「4 」上海市劳动局转发的1966年11月22日中共中央华东局代表黄宇齐等
签字同意上海市临时工、外包工革命造反总司令部的六点要求:《(六六)沪
劳企字第一一四号》,1966年12月2 日。
六条要求是:(一)承认上海市临时工、外包工革命造反总司令部是合法
的革命组织;
(二)承认我们今天的行动(召集大会)是革命的;(三)取消临时工、
外包工等不合理制度。(积极支持将群众意见向中央反映,请中央批示);
(四)从今天起不得借任何借口辞退临时工、外包工(黑六类除外);(五)
召集全市临时工、外包工大会,向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开火!(六)文化革命运
动中对已辞退的临时工、外包工两星期内极快复工,安排工作。(黑六类除外)。
「5 」王年一著:《大动乱的年代,1949-1981年的中国》,河南人民出
版社1988年版。
「6 」上海市统计局编:《新上海四十年》,中国统计出版社1990年版,
第页。
「7 」上海市劳动工资委员会给中共上海市委、中共中央华东局及中共中
央的报告:《现在农村的精简职工的安置意见》(稿),1966年12月15日。
「8 」上海人民公社反对经济主义联络总部:《急需请示的几个问题》,
1967年2 月15日。这份文件中提到:中央原来规定精简城市人口的主要对象是
"58 年以后来自农村的新工人".但上海在精简时,篡改中央指示,把58年以
前进厂的老工人也精简回乡(据了解,精简的职工中,工龄在15年以上的占百
分之7 ,4 级以上的技工多达1 万2 千余人)。目前已有五六万人回到上海,
要求复工。
「9 」上海人民公社反对经济主义联络总部:《急需请示的几个问题》,
1967年2 月15日。
「10」上海市革命委员会反对经济主义联络总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
中上海反对经济主义大事记1966年11月-1967年3 月15日》(讨论稿),1967
年3 月17日。
「11」上海人民公社反对经济主义联络总部:《急需请示的几个问题》,
1967年2 月15日。
「12」上海市革命委员会:《上海一月革命大事记 1965 年-1967年2 月
24日》(草稿),1969年。
「13」上海市革命委员会:《上海一月革命大事记 1965 年-1967年2 月
24日》(草稿),1969年。
「14」上海市革命委员会:《上海一月革命大事记 1965 年-1967年2 月
24日》(草稿),1969年。
「15」上海市革命委员会反对经济主义联络总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
中上海反对经济主义大事记1966年11月-1967年3 月15日》(讨论稿),1967
年3 月17日。
「16」文革时期的传单:上海市人民银行小东门分理处革命群众、上海市
南市区人民银行满江红革命造反团给毛泽东及中共中央的电报,1967年1 月6
日。
「17」上海人民公社反对经济主义联络总部:《急需请示的几个问题》,
1967年2 月15日。
「18」上海市第二商业局:《关于刮经济主义妖风的情况汇报》,(67)
沪二商财王字第70253 号,1967年6 月6 日。
「19」上海市革命委员会反对经济主义联络总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
中上海反对经济主义大事记 1966 年11月-1967年3 月15日》(讨论稿),1967
年3 月17日。
「20」上海市革命委员会:《上海一月革命大事记 1965 年-1967年2 月
24日》(草稿),1969年。
「21」上海市第二商业局:《关于刮经济主义妖风的情况汇报》,(67)
沪二商财王字第70253 号,1967年6 月6 日。
「22」上海市革命委员会:《上海一月革命大事记 1965 年-1967年2 月
24日》(草稿),1969年。
「23」文革时期的传单:上海市人民银行小东门分理处革命群众、上海市
南市区人民银行满江红革命造反团给毛泽东及中共中央的电报,1967年1 月6
日。
「24」上海市革命委员会反对经济主义联络总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
中上海反对经济主义大事记1966年11月-1967年3 月15日》(讨论稿),1967
年3 月17日。
「25」上海市革命委员会:《关于清理经济风时所发款项并要求退还的工
作情况总结》,1967年4 月。
「26」上海市统计局编:《上海职工情况统计资料》,中国统计出版社1979
年版。
「27」上海市革命委员会反对经济主义联络总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
中上海反对经济主义大事记1966年11月-1967年3 月15日》(讨论稿),1967
年3 月17日。
「28」上海市革命委员会反对经济主义联络总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
中上海反对经济主义大事记1966年11月-1967年3 月15日》(讨论稿),1967
年3 月17日。
「29」上海市革命委员会反对经济主义联络总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
中上海反对经济主义大事记1966年11月-1967年3 月15日》(讨论稿),1967
年3 月17日。
「30」上海市劳动局:《(66)沪劳企创字第114 号》,1966年12月2 日
「31」上海市革命委员会反对经济主义联络总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
中上海反对经济主义大事记1966年11月-1967年3 月15日》(讨论稿),1967
年3 月17日。
「32」上海市劳动工资委员会红色造反队:《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陈丕显、
曹荻秋是大刮反革命经济主义妖风的罪魁祸首》,1967年6 月27日。
「33」上海市劳动工资委员会红色造反队:《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陈丕显、
曹荻秋是大刮反革命经济主义妖风的罪魁祸首》,1967年6 月27日。
「34」上海市劳动工资委员会红色造反队:《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陈丕显、
曹荻秋是大刮反革命经济主义妖风的罪魁祸首》,1967年6 月27日。
上海市革命委员会反对经济主义联络总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上海
反对经济主义大事记1966年11月-1967年3 月15日》(讨论稿),1967年3 月
17日。
「35」上海市革命委员会反对经济主义联络总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
中上海反对经济主义大事记1966年11月-1967年3 月15日》(讨论稿),1967
年3 月17日。
「36」上海市革命委员会:《上海一月革命大事记 1965 年-1967年2 月
24日》(草稿),1969年。
「37」上海市革命委员会:《上海一月革命大事记 1965 年-1967年2 月
24日》(草稿),1969年。
「38」上海市革命委员会:《上海一月革命大事记 1965 年-1967年2 月
24日》(草稿),1969年。
「39」上海市革命委员会:《上海一月革命大事记 1965 年-1967年2 月
24日》(草稿),1969年。
「40」上海市革命委员会反对经济主义联络总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
中上海反对经济主义大事记1966年11月-1967年3 月15日》(讨论稿),1967
年3 月17日。
「41」上海市抓革命促生产火线指挥部:《各产业局会议记录》,1967年
2 月27日。
「42」上海市革命委员会反对经济主义联络总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
中上海反对经济主义大事记1966年11月-1967年3 月15日》(讨论稿),1967
年3 月17日。
「43」上海市革命委员会反对经济主义联络总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
中上海反对经济主义大事记1966年11月-1967年3 月15日》(讨论稿),1967
年3 月17日。此文中提到:" 反革命经济主义妖风从城里蔓延到市郊,城镇及
农村生产队里,许多郊县企业及社办企事业等和城里一样出现加工资福利,发
放串联费等" ," 致使很多生产队把第二年的生产资金也分光了".
「44」金春明著:《" 文化大革命运动" 史稿》,四川人民出版社1995年
版。笔者在上海市档案馆亲见陈丕显1967年1 月4 日写在传单《抓革命,促生
产,彻底粉碎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新的进攻-告全市人民书》第一页上的手书:
" 清文汇报立即排印廿万份,不得延误。陈丕显4/1". 最后一页(第4 页)文
后,又是陈的手书:" 即印20万份,不得延误陈丕显4/1"
「45」上海市劳动局革命委员会:《关于工厂企业中没有参加工会的职工
病假工资等待遇的通知》,1971年,及《补充通知》,1971年6 月21日。
「46」" 郊县下放工人、临时工人联合革命造反总司令部" 传单:《宋日
昌同志代表市委同意郊县下放工人、临时工人万人代表大会下列要求》,1966
年12月1 日此份传单上的第二条提到:" 凡目前在市属、县属(包括集体所有
制单位)工作的下放工人、临时工人在政治待遇上与基本工人一律平等"
「47」上海市劳动局转发的1966年11月22日中共中央华东局代表黄宇齐等
签字同意上海市临时工、外包工革命造反总司令部的六点要求:《(六六)沪
劳企字第一一四号》,1966年12月2 日。
作者:易水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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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t贝苏尼 :的评论 -- 易水 - (118 Byte) 2006-6-24 周六, 上午2:26 (95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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