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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再解釋我與蘆笛曾經有過的不愉快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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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再解釋我與蘆笛曾經有過的不愉快的合作   
所跟贴 “一开始就确定,封面印:老范出版社出版,芦笛基金会赞助。”什么意思?是不是说与“ -- 米老鼠 - (135 Byte) 2006-6-22 周四, 下午3:04 (359 reads)
狼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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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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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372 reads)      时间: 2006-6-22 周四, 下午4:58

作者:狼协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一开始没老范什么事,我们自己正要在香港找印刷厂。老芦告诉我,有个网友愿意出版芦笛著作,自己掏钱。

但是芦笛基金会已经有了钱,而且已经箭在弦上。所以我告诉老芦,让他出史论,我们出已经选好的文集。

老范听说这本是精华,要求加入,并说可以负责香港市场。并说只是帮忙,目的是打响自己出版社知名度。

于是双方商定,封面印他出版社出版,芦笛基金会赞助。但我们没有打算让他出钱。只是让他联系印刷厂和香港的发行。

联系好了印刷厂,确定了价钱,就要付钱。问题来了。我不能付给他,只能付印刷厂。或者,COD。他要垫付部分订金。也同意。

但关键是,这根本不能视为是他在出钱。因为那只是部分订金,在一州内便可还他。他不承担任何经营风险。如果印刷厂的付款条件是COD,那他更是分文不需付。

什么情况下可以视为他出钱呢?卖完书后结账。只有这种情况才是他承担全部风险。这也是大多数出版社的做法,而不是临时垫付一下订金。

作者:狼协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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