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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就“中共万恶,唯善「六四」”答白沙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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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就“中共万恶,唯善「六四」”答白沙洲   
马悲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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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5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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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就“中共万恶,唯善「六四」”答白沙洲 (622 reads)      时间: 2006-6-04 周日, 上午2:04

作者:马悲鸣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就“中共万恶,唯善「六四」”答白沙洲

马悲鸣·白沙洲


一、白沙洲致马悲鸣

马先生:

别来无恙。

回国一回,你好像充了电,攒足了劲头要搞“清算”和“大决战”似的。这一上坛子,好像要横扫《大家》似的,要来个拳打《大家》网友,脚踢《论坛》东东。好气势,羡慕得很!

《大家论坛》这段似乎“战争”连绵,那芦笛先生与不平先生等的事情刚重开了头,马先生呼啦又招呼一桌子,还有民运跟李委员长没完,大家都在捉对或捉群斯杀。看样子要杀得天昏地暗。

在与马先生开始聊天之前,有几个常识问题,先胡乱端上来胡问马先生:

马先生说的“骂人的的写手”,有些我是陌生的。郑义先生何时在《大家》写文章了?好像没有。吴国光好像只写一篇。你把这些人忝列“骂人的的写手”,我甚为纳闷!

我不懂的是,我白某如何成了“骂人的写手”?我把原来与你讨论的文章回忆了一下,(我不好收藏这些),著实没有发现我何时成了“骂人的的写手”。你是不是记忆有问题或者对我写的东西理解开岔了?我甚为苦闷!

你把那“陆不平”可数的一两篇文章字里行间的东西都记录了,那对你苦口婆心的“易读者”的名字你怎么一字不提?人家可是为了讲了不少法制常识,你连句感谢的话都没有。好像不应该。我甚为不满!

在我看来,在坛子里“骂人的的写手”好像芦先生算一个,他曾数度说自己脾气来了,便拿捏不住,你为了搞“大家论坛汉奸统一战线战”,好像不讲原则。莫非你的“骂人的写手”是随心所欲排队,我甚为不解!

在我看来,你马先生当“骂人的的写手”刚好。你那“王丹综合症”发作的时候,不知道乱骂了多少。你先瞎编滥造人家王丹转系是托父之福,后来人家说北大有这是人家北大的章法,你倒好,乾脆连北大混帐这样的话都吼出来了。莫非你前世对北大就过不区?那吴稼祥先生在哈佛刚讲完对新权威主义的反思,你对人家的思想发展轨迹全然不知,就迫不及待在网上对吴先生吼将开来。我甚为气愤!

想来想去,这顶“骂人的写手”帽子还是送你老马为妥。万勿推辞!


二、马悲鸣答白沙洲

白沙洲先生∶

别来无恙乎?

已见阁下致某之公开信。好象阁下对列名“骂人写手”辄有烦言,那就下次排名时将您拿下去好了。但这次已经贴出,无法拿下了。只好向阁下表示歉意。

至于郑义是否骂人写手,他自己清楚。他是中共山西省电影家协会主席,文笔当不在你我之下。若是他不服的话,自会出来抱怨,用不着先生替他包打天下平。况且他还有个经常替老公打抱不平的老婆嘛。郑义开了口,他老婆撑着街门骂大街,然后才轮到阁下说话。其他如吴国光、吴稼祥等辈皆可类推。

至于王丹,他的话未必可信。他父母都在北大历史系(北大历史系出来的人不在少数,龚小夏就是一个,可以求证),王丹自己便从国政系转入了历史系。根据《北京日报》当年的揭露,他是因在国政系跟不上,考试成绩太差才转系的。

《北京日报》的揭露是否可信,我也不知道。但如王丹这样几乎把所有精力都用在“发动群众”上,料他也没多少时间精力用来学习。考试成绩差是情理之中的事。而别的系他不转,却偏要转入他母亲所在的历史系;外加中国又是个走后门成风,以人情坏王法的腐败社会;即使王丹否认托母之福,也没人真信。

要当大人物,当名人,又自诩读了那么多书,不会不知道瓜田李下的避讳;可见这是情势所迫。在国政系已经混不下去了,只好转系。

往哪里转?他母亲所在的历史系最有接收他的人情。这不但在情理之中,而且也在意料之中。

另外王丹说北大有转系自动蹲班的管理规定。因王丹处在《北京日报》的揭露之中,狡辩是其正常的反应,再加上许英良指出的,王丹概念不清,所以北大是否真有这样的管理规定,令人半信半疑。

让王丹现在拿出这份北大管理规定可能有具体困难。但据《北京日报》揭露,王丹在国政系成绩太差,所以才转系蹲班。那么请王丹出示他在国政系的成绩单就行了。成绩单是个人文件,料应比北大校方的规定容易拿出得多。

请王丹拿成绩单说话。这比白沙洲的辩护更有力!

另外,北大混帐是真的。五四就是因为北大学生的混帐,才逼走了兼容并蓄的校长蔡元培。现在人,尤其是王丹,把五四运动和蔡孓民给一马勺烩了。其实蔡元培本来反对五四运动的学生胡来。后因学生被捕,他才以校长身分出面交涉,保释学生。后来学生继续胡闹,蔡孓民才不得已南下,断然辞职。再后来因为五四运动被张扬得如火如荼,蔡元培便不好再说什么了。但北大学生的五四运动是迫使蔡元培辞职的原因,这是难以否认的历史事实。

另外北大至今霸占着燕大校园不还,王丹和白沙洲也无从否认吧?

我的文章除了故意颠倒逻辑的开玩笑处,没有分析上的错误。只是结论太出你们这些乖孩子、好学生和班干部、团干部的意料,所以你们才如此暴跳如雷。而如果结论不与你们所谓的「常识」相背,我又何必要写?

我原来从不往《大家论坛》贴东西,只投给「多维观点」,包括这次的《不平者驳不平人》。以前《大家论坛》上的稿子也都不是我贴上去的。但不知怎的,这次让多维编辑给贴到《大家论坛》上来了。没办法,只好下海。否则无法给白沙洲回信了。

还望网友们海涵。

马悲鸣顿首 8/31/2000


三、就“中共万恶,唯善「六四」”答白沙洲


2000年9月4日白沙洲先生在《大家论坛》发表文章《马先生这是什么讲道理法》,后被《多维观点》转载。因这几天太忙,没能及时回答,还望白先生海涵。现在逐条回复。

白沙洲:马先生这是什么讲道理法

【白沙洲】关于「六四」问题,与马悲鸣先生讨论的网友不少,马先生总是在把他那点剩饭炒来炒去,也不管顾客食之味道如何,如果马先生开饭馆,除了楼下那几个回头客以外,恐怕没人下他的馆子。那说来让人好笑的“割据论”、“犯法论”,我今天也不想在此与他炒剩饭了,只想在这里与他讨论一二小问题。

【马悲鸣】至于说到“炒冷饭”嘛,大概没有比硬把「六四」炒成是“爱国民主运动”更冷的饭了。若从「五四」算起,这“爱国民主运动”六个字已被炒了九九八十一年了。在下的「私占公共场地,非法割据」说,充其量不过九年吧。何冷之有?

【白沙洲】马先生有个著名观点,叫作“共党万恶,惟善「六四」”。我现在纳闷的是,马先生现在为了证明“「六四」惟善”,居然把那属于万恶的东西都挪将出来。在马先生哪里,善与恶,标准是看是否对他断定“惟善「六四」”有好处。先不说你批评「六四」的内容如何,只是你这种讲道理方法,就实在不敢让人恭维。

【马悲鸣】一个人平生干的百分之九十是好事,这就得算个好人了,但也难免不干百分之十的坏事。反之亦然,一个坏人干的百分之九十是坏事,也免不了干了百分之十的好事。

我曾想过这样一个问题,中国历史上究竟谁是十恶不赦的大恶人?实在想不出来。原来想到汉末的董卓大概够个无善可言的大恶人了。但他重用大文学家蔡邕,尝一月三迁其官。后来王允用美人计将董卓杀了,只因蔡邕在旁边叹息了一声,王允便也把蔡邕给杀了。王丹还说杀得好。

蔡邕是千古文章大家,若其未被杀,则千古以下我们现在所看到的《后汉书》就不会是范晔著的而是蔡邕著的了。蔡邕是被董卓强征出来的,不过写些文章,管理些政事,何罪之有?我看在这一点上,王允不如董卓。

另一个秦桧该算是十恶不赦的大恶人了吧?其实也不是。且不说现在的仿宋体其实就是仿秦桧体,便是那“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暖风熏得游人醉,直把杭州做汴州”的临安经济繁荣景象就是秦丞相治理的结果。秦桧在被俘后曾怒斥过伪帝张邦昌,这些都是于史有据的。

过去为了革命,那些扇动分子非把大清国说得一无是处,把慈禧太后说成卖国贼。其实并不是那么回事。“宁与友邦,不与家奴”不是慈禧的话。是刚毅说过“某之家产,宁与朋友,不与家奴”。那些扇动分子便硬把刚毅这句朋友之间的笑话改头换面,栽赃在老佛爷头上。这与「六四」期间,把“杀二十万人保二十年安定团结”这种明显不是邓小平性格的话硬给栽赃到邓小平头上一样。

若说爱国,若说发动群众,中国有史以来,只有大清国当今圣母皇太后叶赫那拉氏正式向全世界宣过战,起用义和团大杀过洋鬼子。袁士凯、蒋介石、毛泽东、邓小平皆无此豪情。

过去说蒋介石如何如何的卖国,现在怎么样呢?中共为了反台独,竟然大夸起蒋介石爱国来了。

不但“万恶”之人可能干善事,而且“百善”之人也可能干恶事。就以白沙洲先生来说吧。白先生是文章好手,很多文章我也是都读的。文章好手有两种意思,第一是说辞藻华丽。因为我与白先生都不是写四六弁体文的,所以这一条姑且不论。另一条就是指文理清楚。我与白先生所论者都在文理方面,所以只就文理来论文章善恶。一个文章好手,并不一定所有文章都文理清楚,偶或一篇文章由于气愤或者一时糊涂,写得文理不通,也是可能的。比如白先生确是文章好手,但这篇质问在下的文章就有点文理不通。

中共确实万恶,其在南方根据地打土豪,分田地,杀地主,到了陕北武装土改杀地主,再到全国土改杀地主,还有文化大革命整肃走资派,这一切等等,都构成中共的万恶。但中共的司法机关也判决过不少刑事犯,比如杀人、抢劫、强奸。

在中共治下,中国最大的社会动荡莫过于文化大革命。共产党主席亲自下令搞文化大革命,搅得周天寒彻,是最大的刑事犯。但你不能讲因为中共搅乱社会犯了最大的刑事罪,那我就有权抢劫、强奸、杀人越货,指挥武斗了。更何况伟大领袖毛主席还真有个“要文斗,不要武斗”的最高指示呢。

中共文革可谓万恶不赦,但其判处刑事犯,只要不罚非其罪,就总不能说全错吧。文化革命判处的那么多刑事犯,总有几件判得还算公平吧。就这几件公平判决来说,难道不善?

同样的道理,中共官倒也罢,腐败也罢,专制也罢,都不是占领天安门广场充分必要的理由。不能因为中共腐败、专制,王丹就有权不经申请擅自割据公共场地。

武装驱逐是被迫的,是被王丹率众的非法割据给逼出来的。若无非法割据,便不会有武装驱逐;若非法割据适可而止自行撤走了,也不会有武装驱逐。非法割据是原因,武装驱逐是结果。造成「六四」死难者的责任在非法割据的一方,而不在武装驱逐的执法一方。罪在王丹,而不在邓小平。所以说“中共万恶,唯善「六四」””。

【白沙洲】按照你的观点,所谓的“共党万恶”,肯定是不包括共产党的宪法的。不仅如此,共产党的宪法还成了你的盟友,这哪叫“共党万恶”?

【马悲鸣】我没有认同过中共的「宪法」,因为中共制定的各种版本的宪法从来都没有经过我的投票。美国宪法是一个州一个州,经过全民直接投票表决通过的。只要给了全民投票权,哪怕我投的是反对票,也认同这部宪法。没经过全民投票的,即使我赞同全部条款,也不认同这部宪法。

我虽不认同中共的宪法,但王军涛和王丹等人认同中共的宪法。他们至今声称国家总理李鹏下达的戒严令违宪。若他们不认同这部中共宪法,如何谈得上“违宪”?是王丹、王军涛等人想倚仗这部中共宪法来行事。我只不过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告诉他们∶即使根据你们倚仗的这部宪法,你们割据天安门广场也是非法的。李鹏下达戒严令也没违宪。邓小平下令武装驱逐更是执法。

【白沙洲】那个游行十条,是“共党”1949年以来著名的恶法,用你的话说,应该列入“万恶”之一。你回了一趟国,把那个东西翻出来,自以为找到了什么法宝,然后呼啦啦地向王先生杀将过来,我看你连半桶水都还没有装满。你在论述割据公共场地违法时,经常拿美国的例子佐证,你可知道美国最高法院以“模糊”为理由宣判了多少“法律”违宪?那个“十条”是如何模糊的,你去问题专家吧!不过不要去问中国的最高法院,他们可管不了这档子事。你那点法律常识,在这儿蔑视一切,还是赶紧在坛子上发个寻人启示,让那个叫“易读者”的网友回来给你补课吧!

【马悲鸣】“易读者”先生的帖子我没看见,大概那时我正在国内吧。

我翻出来的那个“游行十条”不但不是1949年以来著名的恶法,而且是相当善的善法。那十条不但毫不模糊,而且在清楚规定了必须提前五天提出申请(第三条)之外,还清楚规定公安机关对于游行、示威的申请,除违反宪法、法律规定,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以外,“应当予以许可(!)”(第四条);并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报告的次日起“三日内(!)”,做出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组织者(第五条)。

我看这法就挺好,挺清楚明确的。“游行十条”是在1986年12月27日北京市人大通过的。时直八六学潮之际,八九学潮之前的胡耀邦,赵紫阳统治时期,。但八九学潮所有的游行示威,没有一次正式提出过申请。

“政府不修人行道,就怨不得人民走马路”,这话是王军涛从你白沙洲这儿趸来的吧。

这里政府明明修了“游行十条”的人行道,可你们还非要走马路,若是出了车祸,那可就真是轧了白轧了。

有“游行十条”在,学生不经任何申请,擅自游行就属非法。可中共也没当场抓人,游了就算游了吧。但到了王丹率众占领天安门广场,更是连游行都不是了!

上下四方,古往来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规定市中心广场可以合法占领的。即使遵循了“游行十条”,王丹率众割据天安门广场也属非法。

【白沙洲】我实在搞不懂,一个说“共党万恶”的人,居然能够说共产党“惟善「六四」”?一群学生用绝食来对付一个万恶的政府,那是实在走投无路了,且是最温和方式,你马先生居然还是跳将出来说绝食非法,这就犹如受害人用刀捅了强奸犯一刀,你老马在旁边裁判“反抗强奸”非法!你是个“鸟裁判“(这回我当了一次骂人的写手)。

【马悲鸣】中共是在尝试了所有非武装手段都无法清场之后,才被迫武装驱逐的。强奸犯是王丹率众割据的一方,希图强迫中共接受他们的意志。如果不打算强迫中共的意志,为什么不回家绝食去?

可惜这个强奸犯个头太小了点,人家大姑娘是全国武术冠军,劝说不行,不得已捅了强奸犯一刀。你老白在旁边裁判“反抗强奸”非法。你是个什么裁判?说你是个骂人的写手不冤枉吧?

【白沙洲】大概学生对付“共党”只能“回家绝去”?不过,这种绝法又如何奈何那如何“万恶”的“共党”?

【马悲鸣】王丹率众高喊着“爱国无罪”想奈何共产党,企图强迫中共接受他们的意志,便是企图强行做爱。要做爱,回家做去。若要在马路上奈何人家大姑娘,那可绝对非法。

【白沙洲】写到这个地方,想起了马先生那著名的“做爱论”,原来马先生的“共党万恶,惟善「六四」”与“做爱论”是那样前后一贯。“强奸”是“爱”,万恶也是“爱”,以绝食来反抗“非法割据”是对抗“万恶之爱”,是犯法,那么人家以强奸示爱,你还有反抗的“合法性“吗?

【马悲鸣】王丹不是以绝食反抗,而是以割据来强迫政府。回家绝食奈何不了中共,并无反抗效果,就如回家做爱奈何不了马路上的大姑娘一样。只有割据才能强迫政府,就如只有强奸,才能奈何马路上行走的全国女子散打冠军一样。

【白沙洲】怪怪,识相点,宽衣解带吧,让强奸犯爱个够!马氏比喻实为一种调侃反讽,你怎么连反话都听不懂?

【马悲鸣】我的比喻绝不是调侃反讽,更不是反话。全是正面陈述。

王丹不是满嘴“爱国民主运动”吗?按白沙洲的说法,是想让中共识相点,宽衣解带吧,让这邦学生强奸犯爱个够!

白沙洲怎么连这么明白质直的大白话都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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