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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请问胡平,明末清初天下大乱时,究竟哪家代表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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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请问胡平,明末清初天下大乱时,究竟哪家代表正义?   
马悲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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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5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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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请问胡平,明末清初天下大乱时,究竟哪家代表正义? (697 reads)      时间: 2006-5-26 周五, 上午1:50

作者:马悲鸣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请问胡平,明末清初天下大乱时,究竟哪家代表正义?

马悲鸣

我被新海川锁名经年。胡平先生在那边写了个回帖,驳斥拙作《从指责施琅之叛与王光美之不叛看胡平的不近人情》。胡平说∶

【在同样两个对象之间,在短短的时间内就反复了三次之多。这本身就证明他的反叛不可能是基于什么大是大非的原则。反叛一次,可能是出于正义;反叛两次,仍然可能是出于正义(不过那至少也证明你很糊涂,辨不清大是大非);一连反叛三次,那几乎就注定不会是出于正义了。】

我想请问胡平,明末清初天下大乱时,哪家代表正义,哪家的大是大非正确?

与欧洲海洋贸易的海盗(Viking)时代相近的倭寇为明朝海防大患。但这里面有明政府海关的专制腐败问题。

明朝闭关锁国,只开放很小的口岸,这给守关吏提供了索贿的极大便利。关吏被喂得要价越来越高,而且因为明朝吏治严酷,动辄剥皮,海洋贸易商的高价行贿往往鸡飞蛋打。既然明朝关吏如此之黑,走海路的本来过的就是刀口上舔血的日子,商匪不分,便组织队伍登陆偷袭。因为最初加入者以日本人为主,便称为倭寇。到了后期,日本人逐渐减少,倭寇就以中国海匪为主。郑芝龙是最后一任海匪首领,他们夏季在无主荒岛台湾驻留,伺机登上大陆抢劫和做买卖。冬季则去日本休整。郑芝龙就是在日本过冬时娶的日女为妻,生下郑成功。

请胡平自己说,究竟施琅是投奔代表自由贸易的海匪郑芝龙一方正义呢?还是投奔封建专制腐败的明政府海关代表正义?

明末大厦将倾时,以国姓爷之尊招安了海匪郑芝龙。请问胡平,郑芝龙手下的施琅是该跟随主公一起受招安呢?还是拒绝招安?究竟哪边是善?哪边是恶?正义在哪边?大是大非又何在?

郑芝龙本来就是受招安的海匪,招安前一直受明军清剿。不料刚受招安,北京就被闯贼攻破,朝廷瓦解,崇祯帝吊死煤山。大清受明总兵官吴三桂将军邀请,入关靖难,击败闯贼,“痛哭六军齐缟素”,为思宗发丧。

既然明朝已经没了,施琅跟随原来受明朝招安的郑芝龙顺理成章地转受为明朝报了大仇的清朝招安。请问胡平,这里有什么正义或大是大非问题吗?

结果清军拿郑芝龙当人质,逼郑成功归降,遭拒而后杀了郑芝龙。此时跟随郑芝龙多年的施琅忠于故主,逃离清营,投奔小主公郑成功。这里清军杀降是恶,施琅忠心事旧主是善,是正义,是大是大非之所在。

等郑成功杀了施琅满门,他自然不能等死,逃台归清不仅仅是求生,而且正是现在国际间最时髦的“人权高于主权”之义。施琅被杀的满门人权高于杀他满门的郑氏手中的台湾主权,自然是善,是正义,是大是大非之所在。

施榔念及老主人郑芝龙的解衣推食之恩,郑成功、郑经在一日,他就一日不攻台。直到郑成功父子死后,他才率兵才从老主公曾孙手里取回台湾。而且在受降之后设祭,行大礼祭奠郑成功,当众宣布一笔勾销郑氏杀他全家的灭门血仇。为了收回台湾这么重大的国家民族利益,放弃私仇,岂是带外国兵以灭祖国,非报私仇不可的的伍子胥所能比?不但是正义,而且是大义,是豪情,是至仁至善!

胡平以伍子胥只叛了一次,而施榔叛了三次来嗤笑施琅。其实细算起来,施琅转换了四次门庭。第一次是随郑芝龙受明招安。第二次是随郑芝龙受清招安。第三次是逃离清营投奔奉明正朔的郑成功。第四次是逃离台湾归清。一次比一次是非明白,一次比一次大义凛然。施琅从一个骚扰中国沿海的海匪头目,最终成为收复台湾的大将,为此一笔勾销了灭门血仇。中国历史上还有谁能比吗?

伍子胥最后又被吴王夫差赐死。这回他不叛了。楚王杀他父兄,他要叛楚复仇。吴王杀他本人,他却甘愿伏诛。怎么解释?

楚王杀他父兄时,伍子胥与楚王无解衣服推食之恩。楚王杀伍子胥父兄的目的是因夺了未成礼的儿媳后,怕太子建反叛而清除后患,并无政治目的。吴王夫差赐死时,伍子胥已经贵为相国,而且赐死是为了政治原因。所以伍子胥宁自尽而不叛。

施琅逃郑可比之伍子胥逃楚。王光美拒绝反毛批毛可比之伍子胥宁受死,不逃吴。反毛批毛是个人的事,胡平用个人遭遇责王光美不反毛批毛,是裹胁人上贼船了。

这可不善。

顺便说一句,所谓做人的第一原则,所谓大是大非,所谓善与恶,是有客观标准的。不能由胡平一人说了算。


【附录】~~~~~~~~~~~~~

简答马悲鸣

胡平

马悲鸣说,我批评王光美是因其不肯反叛,而批评施琅又是因其反叛,故而是自相矛盾。

其实只要对我的两篇文章稍加思索就不难发现,其中并无自相矛盾之处。反叛可以是善,也可以是恶,那取决于你反叛所依据的原则。施琅先是叛明降清,继而又叛清降明,然后再叛明降清。在同样两个对象之间,在短短的时间内就反复了三次之多。这本身就证明他的反叛不可能是基于什么大是大非的原则。反叛一次,可能是出于正义;反叛两次,仍然可能是出于正义(不过那至少也证明你很糊涂,辨不清大是大非);一连反叛三次,那几乎就注定不会是出于正义了。如果你这次反叛是对的,那次反叛就是错的,如果这次反叛和那次反叛都是对的,另一次反叛如何也能是对的呢?

文革中打派仗,两派都鼓励对方阵营中的人反叛,口号是“受蒙蔽无罪,反戈一击有功”。反戈一次可以用受蒙蔽来解释,反戈两次就已经不大容易用受蒙蔽来解释了,反戈三次几乎就可以肯定不是受蒙蔽的问题了。伍子胥只反了一次,自然很容易辩解。吴三桂先投清又反清,就已经显得狠可疑。施琅一连反了三次,自然就更站不住脚。吕布杀董卓无疑是作了大好事,但张飞还是要骂他三姓家奴。毕竟,“三姓”不是什么光彩的行为。

象“反复无常”、“朝三暮四”、“出尔反尔”这些词为什麽常常带贬义?原因即在于此。

这个问题还可以继续深入下去,先到此为止吧。不过上面说的已经足以证明我那两篇文章并无自相矛盾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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