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ss
加入时间: 2005/12/29 文章: 132
经验值: 0
|
|
|
作者:qass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和结构方面的改革
完善市场经济所需的法制环境
积极应对入世(WTO)对中国金融业和农业的挑战
http://www.washingtonobserver.org/document.cfm?documentid=1275&charid=1
...
“中国将‘十一五’期间的GDP年增长速度定在7.5%, 有两个可能:一是不想将目标定的太高,免得达不到;二是中国政府认识到现在投资浪费太大,”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肯尼思·戴姆(Kenneth Dam)对《华盛顿观察》周刊说。
美国匹兹堡大学(University of Pittsburg)教授罗斯基(Thomas Rawski)也认为,单从放慢经济增长速度这一点来看,表明中国政府将更重视经济增长的质量。
“经济全球化的时代,有许多不可预测的外部因素影响中国经济,比如美日各自的经济形势。”罗斯基对《华盛顿观察》周刊说。“经济不是一台机器,可以想开就开,想快就快。”专长于研究中国经济发展的罗斯基教授在2002年曾发表两篇文章质疑中国GDP数据的真实性。
***法制基础薄弱制约经济发展 ***
在中国的“十一五”规划中,政府工作的重点包括深化体制改革,加快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机制。
“中国政府已经意识到因为自己国家的金融机构不够完善,法制基础比较薄弱,因此不能支撑经济的无限高速增长。”戴姆指出,“很多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的经验表明,启动(onset)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腾飞(take off)不需要范围广大、意义深远的机构改革(institutional reform);但要在逆境中维持经济的高速增长必须有日渐完备的机构。”
戴姆对中国保持高经济增长持悲观态度。他认为目前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因素是高投资、高储蓄率,但是投资效率低下,浪费严重,银行坏帐很多,这些使得中国的经济高速增长不可能持续下去,毕竟国外直接投资在GDP中占的比例不可能无限制地增加,中国外贸占世界外贸的份额增幅早晚也会遇到瓶颈。
“如果中国不加快金融机构改革,加快法制建设,将可能遭遇其他亚洲邻国在亚洲金融风暴(1997-1998年)时的厄运,”戴姆警告说。
戴姆的警告并非危言耸听。在1997年开始的亚洲金融危机中,亚洲四小龙(韩国、新加坡、台湾和香港)及亚洲四小虎(泰国、马来西亚、印尼和菲律宾)均受到巨大冲击,韩国、泰国、印尼和马来西亚更是一蹶不振。2000年和2003年期间,泰国的GDP年均增加4.8%, 印尼为4.1%, 马来西亚为4.7%, 而在1990至1996年间,这三国的GDP年增加速度分别介于6.8-11.2%,7.2-9.0%,8.9-10.0%。
导致亚洲金融危机的因素很多,如宏观经济决策的失误等。其中法制不完善,金融的机构缺陷(institutional failings in financial sector)是一个关键因素。
戴姆教授是美国著名的经济学家,在2001年和2003年间出任美国财政部常务副部长。在1982-85年他还出任过美国副国务卿,在1973年为白宫经济政策委员会(White House Council on Economic Policy)主委。他并曾担任IBM 副总裁,并著有《全球游戏规则:美国全球经济决策新观察》(The Rules of The Global game : A New look at US International economic policymaking.)等多部专著。
他认为中国的制度和机构不健全,不能支撑经济的高速增长。放慢速度,进行调整,并不是坏事。
他说,中国要避免重蹈其他一些亚洲国家的覆辙,关键在于如何处理其机构问题(institutional issues),包括法制问题。除了完善的法律制度外,执法也非常重要。影响执法的因素有国家与经济参与者(actors in the economy)的关系,司法机构和人员的执法能力,法官的权威。由于以前改革的妥协和不彻底,在政治、经济和意识形态范围内有许多历史遗留问题,如表现不佳的国有金融企业,国家官僚机构,以及尾大不掉的地方政府。另外,司法不独立,党政不分开,执法时的地方保护主义,地方政府对地方银行的巨大影响力,都是中国健全法制社会所需要处理的重大问题。
戴姆同时看到,“中国领导人对市场经济越来越适应,对法制社会越来越认同,对这些问题越来越清楚,认为改革势在必行。”
知易行难,中国在进行制度建设和法制改革时,即便知道该如何做,但实施起来,依旧困难重重。
“真正的政治问题只有一个,即意识形态的问题。我相信,如果中国领导人能达成共识,意识形态并不是障碍,”戴姆解释说,“中国进行制度建设和法制改革需要克服的更具体的困难是如何争取省市领导人的鼎力支持。中国各地的地方利益和地方领导人的个人利益不尽相同。改革已经产生了既得利益者,这些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和权力,不愿进行进一步改革。这是‘摸着石头过河’改革策略的缺陷。”
***经济结构的调整对农业的扶持***
“十一五”规划中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农业坐到了国民经济的前排。
“近期中国政府在财政上对农业和农村倾斜,不仅在短期内有利于稳定,而且对实现经济现代化的最终战略目标至关重要,”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农业经济教授罗斯高(Scott Rozelle)告诉《华盛顿观察》周刊说。
他说,为了能让中国经济能长期稳定发展,提高增长的质量,中国不仅需要继续完善现代市场经济发展所必须的法制环境,也需要对经济结构作相应的调整,包括对农业的扶持。
2006年,中国中央财政用于农业、农村、农民这“三农”领域的支出比上年增长了14%,将高达3,397亿元。2005年中国中央财政和国债建设资金用于“三农”的投入为2,975亿元,比2004年增加349亿元,较2002年增加1,000多亿元。
身为中国科学院农业政策研究中心学术顾问委员会主任的罗斯高认为,即使中国政府对农业投入有这样的增长仍然是杯水车薪。
“中国对农业投入应当增加到现在的两倍或三倍,”罗斯高对《华盛顿观察》周刊说。
“今年的政策不是新政策。对农业扶持的政策始自两年前‘胡温’上台时就开始了,今年的政策只是过去两年政策的延续。我们的研究表明,胡温的农业扶持政策值得肯定,但也有待改进的地方。随着对农业扶持的力度加大,投入增多,实施的项目也相应增加,但实施这些项目的能力和对这些项目的监督却可能滞后,不可避免会产生浪费。为了减少浪费,我们必须要知道那些项目效果好,以及如何可以做得更好。在像中国的这样复杂的经济体系中,项目的政策评估有助于改进工作,”罗斯高强调说。
另外,罗斯高说,虽然中国农村的进步非常显著,但九年制义务教育还没有完全落实,农村的医疗保健服务亟待提高,很多地方的道路建设、灌溉和饮水等基础设施欠缺。中国的人均农业投入这些年一直在增加,在2000年至2004年间增加了四倍,但仍然大大落后于日本在1950年代,韩国在1970年代和1980年代对农业的投入。
罗斯高对中国为了扶持农民和农业,从2006年起破天荒地取消农业税的举措给予了高度评价。
“废除农业税,数千年以来第一次,农民不用缴税,对提高农民收入意义重大,非常受农民欢迎,”罗斯高指出。根据中国政府宣布的决定,中国自2006年起废除农业税,让农民少支出336亿元,随之被取消的还有700多亿元的各种收费项目和农村教育集资。
但罗斯高指出不能忽视中国废除农业税这一决定对乡镇和村财政的负面影响。他指出,为了弥补废除农业税给乡镇和村财政造成的空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虽许诺增加拨款,但这些款项并没有到位。一个地方政府面临财政困境势必影响该地的公共服务和投资。这使得地方政府乱收费,擅自出卖土地,对中国的长期发展十分不利。
“为了缓解取消农业税对地方财政的压力,中国必须出台配套的政策,建立可持续的地方公共财政体系(local public finance system),”罗斯高指出。
***WTO的挑战***
中国经济的顺利发展,在今年要跨过一个重要的门槛,这意味着中国加入WTO的过渡期基本上讲,是结束了。这无疑对中国各行业,尤其是薄弱的农业和还在蹒跚学步的金融业,都会有相当的冲击。温家宝总理在200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中国要增强做好各项应对工作的紧迫感。
“中国增加对农业投入,建设新农村的各项措施,取消农业税,一定程度上也是为减轻入世对农业的冲击,”罗斯高说。
说到入世对中国农业和农民的影响,罗斯高认为,从总体来说,加入世贸让中国,尤其是中国农业受益菲浅。但与所有的贸易开放体系一样,WTO在短期内会损伤某些人的利益。
对美国农民来说,中国加入世贸对美国农民来讲也是“几家欢喜几家愁”。随着中国加入WTO,那些种植大豆、玉米、棉花和甘蔗的美国农民将受益;而那些种植水果和蔬菜的美国农民将受到冲击。但由于美国有相应的市场保护措施,因此受到冲击的那些美国农民所受到的影响将是间接的。
罗斯高认为,随着中国的水果和蔬菜生产更有竞争力,对外出口因此增加,中国有可能会占有原先由美国农业霸占的水果和蔬菜出口市场。罗斯高非常关心中国入世对美国加州农业的影响。
罗斯高指出,在中国内部,入世对北部和西部的农民冲击可能最大。在加入世贸前,他们的农产品价格虽受中国政府的保护,但随着市场的开放,这些农产品的价格会下跌。
“为了保护农业而封闭中国市场显然不明智,正确的作法是让那些可能受冲击最大的农民提高生产率,生产更有竞争力的产品,如水果和蔬菜,同时,有可能的话,让他们脱离农业,进入城市,”罗斯高告诫说。
戴姆教授则预测了入世对中国金融业的冲击。与罗斯高一样,他认为影响将是正面的。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的决定,从2006年起,中国的金融服务业要向外国开放。戴姆认为入世有利于中国的金融改革。
戴姆教授认为,让外国金融机构进入发展中国家,允许他们同当地金融机构进行竞争,对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有很大的帮助。外国金融公司可以带来资金,也可以带来技术和管理经验。
“资金对中国目前来讲可能并不非常重要, 但技术将有助于中国的银行达到新巴塞尔资本协定(Basel II)的要求,”戴姆说道。
新巴塞尔资本协定由国际清算银行在2001年颁布,目的是让国际风险控管制度标准化,提升国际金融服务的风险控管能力。
戴姆也认为,外国金融公司也会将信用文化(credit culture)引入中国,帮助中国的银行估算贷款风险。他认为以前中国的国有银行在给谁贷款以及贷多少的问题上,多听政府指示,对信用文化不关心。
“要实现上述目标,中国可以让外国银行在华成立独资公司,与中国银行进行直接竞争;也可以通过与外国银行建立合资银行,但前提是在合资银行中,外资银行拥有多数股权,”戴姆强调说。
粟德金 ,《华盛顿观察》周刊 2006年第10期,3/15/2006
作者:qass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