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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可以用"非法充当外国政府代理"之法,起诉地下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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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中国可以用"非法充当外国政府代理"之法,起诉地下教会
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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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已禁止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4912
经验值: 31018
标题:
中国可以用"非法充当外国政府代理"之法,起诉地下教会
(386 reads)
时间:
2006-5-15 周一, 下午11:28
作者:
和合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中国应该用"未经登记,充当外国政府代理人"的法律原则,
起诉那些地下教会的主持人。其原理是,因为梵地冈是一个
政教合一的政府。凡是宗教事务,都是政府事务。你如果不
经在中国政府登记,就自动接受梵地冈的领导,成为所谓的
地下教会,那么,就相当与"未经登记,充当外国政府的代
理人"。这种行为,在美国也是违法的。
中国当然应该允许宗教自由。但是,宗教自由并不等于宗教
组织可以不经注册,就可以接受某一外国政府的领导,充当
外国政府的代理人。
作者:
和合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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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中国和前东欧有”爱国”的教会,如中国天主教爱国会。这是宗教自由的结果嘛?
--
凇岛
- (0 Byte) 2006-5-16 周二, 上午1:18
(171 reads)
只要教会根据法律注册后,"爱国"二字可以去
--
和合
- (0 Byte) 2006-5-16 周二, 上午2:00
(137 reads)
梵地冈的行为已经说明,天主教不仅仅是信仰
--
和合
- (126 Byte) 2006-5-15 周一, 下午11:58
(192 reads)
梵蒂冈教庭国务院高级教士,嫖娼被捉
--
和合
- (1462 Byte) 2006-5-16 周二, 上午12:19
(164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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