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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请问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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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第二次请问法官
所跟贴
第二次请问法官
--
广成子
- (520 Byte) 2003-10-25 周六, 下午6:02
(1388 reads)
云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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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标题:
答复
(890 reads)
时间:
2003-10-25 周六, 下午9:43
作者:
Anonymous
在
虚拟法庭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1、下是否可以开始和其他陪审员同仁交流本案的有关意见?
可以
2、否可以向原告和被告继续咨询有关问题?如果可以的话,原被告是否有义务回答?
陪审团规则没有规定陪审员在现阶段可以直接向原被告提问。
有关案情起因、资料证据方面的问题,你可以向其他陪审员
问,也可向法官问,由法官决定是否要原被告提供补充资料。
3、否可以在陪审团页面以外的地方向其他网友了解有关本案的案情起因、资料证据?
不能。
4、陪审员应当仅仅是基于原、被告在陪审团页面上所贴出的陈词、资料、证据进行思考和裁决?还是可以参考其他网友提供的或者是自行搜索得到的资料而综合考虑呢?
应当仅仅基于原、被告在陪审团页面上所贴出的陈词、资料、
证据进行思考和裁决。
5、本次裁决所形成的案例对于今后斑竹执法,对于以后的陪审团裁决是否有参考意义,或者说是约束力?
本次裁决所形成的案例,今后斑竹执法和以后陪审团裁决时
可以参考,但没有法规上的约束力。
作者:
Anonymous
在
虚拟法庭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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