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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提上来给lawerH和老百姓:奸坛陪审团若要不做摆设目前非援引案例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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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提上来给lawerH和老百姓:奸坛陪审团若要不做摆设目前非援引案例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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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提上来给lawerH和老百姓:奸坛陪审团若要不做摆设目前非援引案例不可 (392 reads)      时间: 2003-10-25 周六, 上午7:29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只要稍微认真想想就会发现,如果陪审团采用大陆法系严格根据成文的坛规断案,除了支持被告当值斑竹的裁决以外别无选择。



不信者请跟老古走一趟:陪审团规则明确限定它只裁决由法官提交的“酌删贴”案件,而坛规明确规定“酌情处理的范围,以当值版主的意见为准。”陪审团如果只采用“成文法”,难道还不是只有给被告斑竹“背书”一条路吗?



如果相信坛方不是以陪审团作摆设欺骗网友,陪审团非采用海洋法系援引案例来断案不可。



事实上,陪审团断案本就是海洋法系的特点,根本就难为大陆法系所接受。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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