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对海川现行法院制度的解释:对某地的制度失去信心,还有什么必要接着玩下去呢?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众议院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对海川现行法院制度的解释:对某地的制度失去信心,还有什么必要接着玩下去呢?   
所跟贴 对海川现行法院制度的解释:对某地的制度失去信心,还有什么必要接着玩下去呢? -- 消极 - (453 Byte) 2006-1-17 周二, 下午9:08 (586 reads)
钢蹦儿
[博客]
[个人文集]

游客









文章标题: 为什么不能抱着些testy 的态度来试验一下这块法制试验田? (253 reads)      时间: 2006-1-17 周二, 下午11:31

作者:Anonymous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制度不可能完美,网上不可能跟现实一样,这谁都知道,说清楚也就无所谓了。

其实俺就两个问题:

1、法庭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给版主纠错,还是想开“民主党试验田、法制试验田”,让法庭作为独立的一方,成为网友监督版主执法途径?如果没有一定的强制措施,网友和法庭怎么能达到监督的效果?

如果只是纠错,就应该在规则中说清楚,让网友明白自己只能 dispute对自己的处罚,而不存在“告某个版主”这一说法。也就是说法庭审的案子都是用交通肇事的惯例来处理,版主(警察)在场只是提供证据,而不是作为被告。

2、这个虚拟法庭到底哪些方面参照现实法庭的规则,哪些方面不参照。我问了一句惩罚措施,法官举了现实生活中超速罚单的例子来说明对执法者没有处罚合理,等我举警察过度执法的例子的时候,法庭又不能跟现实生活比了。

顺便想告诉您的是,即使是警察抓超速的例子,如果你只是不同意罚款单的合理性,想把罚单免掉,警察到庭只是作为证人。但是如果你想告警察在给你罚单过程中粗暴执法或者 racial profiling,警察还是免不了当被告的,如果罪名成立,他也是得担一些后果的。


要是法庭、坛方都觉得版主出力不讨好,不太容易找到愿意当版主的人,应该照顾他的情绪,那就是这个所谓法庭制度的悲哀了。这样的话还不如把这个法庭取消算了,何必在人家“辛辛苦苦出力不讨好”的版主背后再架一把刺刀呢。

还有一点不明白的是,为什么网友都该抱着信任法庭的态度来打官司,为什么不能容忍有人抱着些testy 的态度来试验一下。为什么就不能挑战一下规则的合理性呢?消法官是不是也会跟当年不肯让座的那位黑人妇女说“你不坐公共汽车不就行了吗”?



作者:Anonymous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众议院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1.607171 seconds ] :: [ 27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