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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对不起老二,又麻烦你一趟。我恍然大悟,原来总斑竹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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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对不起老二,又麻烦你一趟。我恍然大悟,原来总斑竹在此。   
老道






加入时间: 2004/09/23
文章: 934

经验值: 654


文章标题: 对不起老二,又麻烦你一趟。我恍然大悟,原来总斑竹在此。 (285 reads)      时间: 2006-1-16 周一, 下午3:00

作者:老道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请恕小道愚钝,楼下帖请忽略。

我把你上次的回复归纳为3点:

1,指责过于牵强,我以为目前无必要撤换斑竹。

2,总斑竹也无权要求斑竹赔礼道歉。

3,也希望斑竹007下次执法,注意策略,语气以不带个人感情为好。

我的想法:
1,尊重总斑竹的决定。但是,指责共有两点,一,自己判定的必删贴而不删。二,自己规定的必删内容出现在自己的贴内。

对于第一点,不知总斑竹指哪点牵强?第二点,请看007的这一贴:

作者:斑竹007 标题:你虽然喜欢自作聪明, - 2006-1-14 20:09 (43 reads)(2568930)
其中有“娇喘网友把我也牵扯进去是泄私愤,”这样一句话。请总斑竹判定,他是不是指他以前所判定的必删贴的原因的那句话(详见我的报告)?那么他把我牵扯进去泻私愤是不是属于他自己所判定的违反坛规行为?这难道不也从侧面证明我的报告所指责的内容吗?何来牵强之有?我要求撤换,总斑竹可以不支持,但我认为,分清事实,明辨是非是总斑竹面对网友投诉时的职责和愿望。
2,我认为无权要求不等于不要求,但表个态总可以吧?

3,总斑竹把我和《娇网Vs007》一案搞混了。我告他玩忽职守,而不是什么策略不策略的问题。我告他双重标准,违反坛规,侮辱网友,而不是什么执法中夹带个人感情问题。

我再次重申:斑竹没有借用他人亲属解释坛规的权利。希望总斑竹支持。




作者:老道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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