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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替娇喘如兰网友贴: 给消极大法官的起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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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替娇喘如兰网友贴: 给消极大法官的起诉状   
所跟贴 案子的来龙去脉--答消极法官 -- 常委 - (478 Byte) 2006-1-15 周日, 上午5:58 (84 reads)
斑竹007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233

经验值: 1389


文章标题: 你没有理清本案最关键的一点: (88 reads)      时间: 2006-1-15 周日, 上午7:40

作者:斑竹007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即本斑竹从来没有否认过“烂履”一词的攻击意味,但这种程度的攻击是否达到删帖标准,有待讨论和坛方决断。我至今认为就对斑竹严格执行坛规的操作要求上讲,本案例没有丝毫问题,我之所以做出道歉和让步,完全是由于出于宽容忍让,顺从民意,顾全大局的考虑。毕竟对“烂履”这个词的解释和定性有很大的讨论余地,在这种情况下,斑竹完全有权据自己的理解做出判断和执行操作。退一步讲,即便我现在仍然坚持原来的理解和解释,并据此操作,也没有违反任何一项坛规。

至于娇喘如兰网友被封,是因为她不顾警告,反复多次,明确地违反了坛规家属款,这种公然践踏坛规的行为不受到制裁和惩罚,坛理难容(说天理就有点大了Smile

所以关键是:“烂履”一词攻击网友本人,或许尚可,有待讨论,攻击网友家属,则定斩不饶,没什么双重标准,生效条款不同而已。事实上,本案中,本人、昭昭若昏、芦笛等网友皆被扣上“烂履”的帽子,完全没有被处理,此即为公正。

本案中我唯一可以被指摘没有严格遵循坛规的地方就是:没有删除娇喘如兰网友攻击本人家属的第一个帖子,当时看她写了那么多,又气哼哼的,攻击的也不是别的网友,心软了。


作者:斑竹007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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