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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魂曲,你有种敢将你的姓名和电话公布出来,我就会到加拿大起诉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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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跟贴 |
奇怪,我就不能以网友身份说一句。既如此,我再以网友身份说几句话,和论坛管理没关系 -- 2u2m - (202 Byte) 2005-12-18 周日, 下午2:15 (258 reads) |
草庵居士 [博客] [个人文集]
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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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你现在的版主职责旅行的如何了?
大家都在看这里的公正.
有种就将电话和姓名公布出来,法庭上才能见分晓.现在胆小的装孬种,你说这些话有用吗?你怎么不等到法庭上见呢?
去劝一劝你的同事吧.威胁不威胁这不是你定义的.而是有法院定义的.
不要用以前有人如何就来为安魂曲找借口.以前别人犯过错,并不意味着他犯同样的错就可以不被追究.
您在美国也多年了,这点道理不明白?
您在按照规定的论坛法规处理上如何了?是否愿意把您的意见也表达出来.让大家看一看是否公正?
作者:Anonymous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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