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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上来:刘因全网友关于“版主舞拳群英惧”的罪证直贴,请大家评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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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跟贴 |
奇怪?你投诉了我觉得不妥主动删除自己的贴难道也不行么?^-^ -- 安魂曲 - (19 Byte) 2005-12-18 周日, 下午1:30 (322 reads) |
草庵居士 [博客] [个人文集]
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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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作为版主,首先攻击网友,然后又以网友长辈名义质问网友,这是何种问题.
根据论坛规定:酌删贴:
(2.1)针对网友的个人资料(包括网友自己透露),如身份,年龄,性别等,肆意攻击,反复
纠缠。
安魂曲已经数次发贴违反规定,难道他的文章不是"针对网友的个人资料(包括网友自己透露),如身份,年龄,性别等,肆意攻击,反复纠缠。"
帖子都在论坛上,都是最近几天的帖子,不超过四天,这难道不是肆意攻击,反复纠缠。他的论点中有那些事实根据?
事实就摆在眼前,各位网友也自有公论.本居士从未攻击过论坛中的任何人,而相反,安魂曲已经多次攻击污蔑本居士.
请各位睁大眼睛仔细看看.
作者:Anonymous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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