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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上来:答消极网友,你的回贴正好论证了芦笛批毛各罪行的不成立,道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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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提上来:答消极网友,你的回贴正好论证了芦笛批毛各罪行的不成立,道理如下:
所跟贴
你真是会玩语言,也会株心。但是你逻辑差点
--
消极
- (228 Byte) 2005-11-14 周一, 上午2:19
(184 reads)
咱老百姓(真)
加入时间: 2004/10/11
文章: 5307
经验值: 3142
标题:
再争论下去无意义了,俗语说鸡同鸭讲,这么给你举个例子吧:
(201 reads)
时间:
2005-11-14 周一, 上午2:50
作者:
咱老百姓(真)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在费马大定理被证明之前,有个小学生说,他认为勾股弦定理已经证明了费马大定理,
因为他无能力证明勾股弦定理是错的,所以费马大定理当然就被证明了,勾股弦的
定理没问题,费马的结论怎么会有问题呢?
很多人告诉那小学生说,勾股弦定理只是费马大定理中当变量指数为2时的一个特
例,要证明费马大定理成立,一定要把指数N为任意正整数的情况全部考虑,把问题域作为一个整体,和所
有正反两方面的例子都给出解释了,方可证明。可那小学坚持说:除非你现在证明
给我看,或者你能指出勾股弦定理有错,否则我就认为费马大定理已经被勾股弦定
理所证明了。
上面这个例子应该给你有所启发,请不要对号入座,只是想说明什么是我理解的主
观和客观。也请不要给我戴诛心的帽子,这和理性辩论无关。这是我在这个问题上
给你回的最后一贴,恕不再回贴。
作者:
咱老百姓(真)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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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完全无意义
--
消极
- (0 Byte) 2005-11-14 周一, 上午3:36
(167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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