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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人多笔名‘围攻’网友”坛规的正式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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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关于“一人多笔名‘围攻’网友”坛规的正式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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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
--
广成子
- (358 Byte) 2003-10-21 周二, 下午7:39
(118 reads)
不锈钢安魂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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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标题:
上述几条无伤大雅,斑竹可以根据立法精神自行掌握----
(66 reads)
时间:
2003-10-21 周二, 下午7:56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显然,“晓刚”=“不锈钢晓刚“=”晓刚01“。。。”晓刚99“
为什么呢?因为网友们决不会引起误解,这样多笔名围攻自然无机可乘、吃力不讨好。
----唯一需要注意的:是必须明确假如“晓刚”不投诉,那么就等于“晓刚01-99“都是真的,这样可以防止少数人事后耍赖不认账。
而“一网虫”和“易往崇”、或者“茉莉”和“莫利花”这样别人不容易一眼分别的笔名,就不应当鼓励同时使用,除非符合“上贴时同时申明常用笔名”的条件。
至于“zt""资料”等公共笔名,属于公共资产,决不能被用来进行网战,违者自然应当重惩。
总之,关键还是要回到“禁止用多笔名围攻网友”的立法精神原意上去考虑问题----也就是说:主要要衡量某种情况1)是不是对多笔名使用者逃避使用常用笔名之风险有益?2)是不是会对那些不知情的网友甚至被攻击者产生明显误导?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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