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答暮雪女士、孙雷网友和草庵居士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答暮雪女士、孙雷网友和草庵居士   
所跟贴 答暮雪女士、孙雷网友和草庵居士 -- 芦笛 - (3552 Byte) 2005-10-17 周一, 下午5:50 (1152 reads)
暮雪
[博客]
[个人文集]

游客









文章标题: 谢谢芦先生的回复 (211 reads)      时间: 2005-10-18 周二, 下午4:59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也看过云儿网友的跟贴了,我想先生现在也清楚那篇文章是伪造的了。

到罕见论坛来,很喜欢读芦先生的正经文章(骂人的贴子很少看)。前段时间上网来看您的贴子中说是要永久罢网了,感觉很可惜,本想写一篇《快意恩仇芦老邪》的文字以兹纪念,只是当时实在没时间就耽搁下来了,后来在论坛上看您依然笔耕不断,好文连连,也就断了此念。之所以想称您为“芦老邪”,我个人觉得您跟金庸笔下的黄药师-黄老邪很相似,特立独行、网艺高强、刚愎自用中还带有三分邪气。

我不太喜欢用政治立场来论断人与事,在那篇<神六升空,海外民运同声谴责>文章末尾,署名的一些人,我不太相信他们会写这样的文字,所以上网核查了一下,因而我认为那篇文章是谣言。看芦先生的文章据此谣言将他们猛批一通,便忍不住写了一个贴子。

我不太习惯这种“整体称谓”论是非的方式,个人应为个人的行为负责。反共人士指责共产党如何十恶不赦时,给人的感觉似乎所有的党员都是一无是处(如“九评”),坏事做尽,可事实应该不是这样的,我的老师同学中绝大多数都是党员,为人也都很不错的,他们现在为什么要为历史上的错误、他人的错误背黑锅?同样的,我想民运人士中也是良莠不齐的吧,而且这“民运人士”又是如何界定的呢?又是由谁来具体认定的呢?至少中国共产党员身份的确立是经过一定程序,应该是由专门机构明确负责的吧。

或许我们比较习惯用“整体称谓”来论文叙事,“集体主义”的精髓如此深深地浸入我们的血液里,在彼此相互对垒时,依然使用“集体”称谓来进行交锋,我们做不到就事论事,做不到针对个人的言行进行争论,我们不自觉地会上升到“集体”的高度,个人无法仅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因而常常会听到“代表中国人民”、代表某某某的发言报告。我们的“代表”实在不少。

在以前,我们是通过阶级成份的集体分类方式,划分出了黑五类、红五类,同时也天然地界定了这类“黑五类”成员的可能言行必然是反动的,也必然具有反党反社会的思想动机。在今天,对垒的双方,不知是否都不知觉地沿用了这种惯性思维?只是在民间,由原来占绝对领导地位的拥共一方,演变为互相对立的绝对拥共与绝对反共两方,另加“稀里糊涂”第三方(我想我也许算此方吧)。对此第三方,拥共的大概会称其为糊涂分子,反共一方大概会称其为犬儒分子。

这种以“整体称谓”来归类个人言行的做法,不知道是不是“集体主义思想”的另类体现?

好了,啰里啰索写了一堆废话,让先生见笑了。愿芦先生多保重身体,健康平安!

另外,那句“任何看客有兴致都可以“将谣言当事实”踩上一脚””是我弄错了,原话是“任何看客有兴致都可以踩上一脚 ”,从记事本上粘贴过来时,不知鼠标怎么划拉出了错,成了一个病句。我错了,我认错。嘻嘻(@*@),谢谢芦先生教导那位秦先生,也谢谢那位秦先生读我的贴子如此认真。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051352 seconds ] :: [ 23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