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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芦笛不必与马计较,更不必蹩马脚--说说高/师案的罪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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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芦笛不必与马计较,更不必蹩马脚--说说高/师案的罪与法   
所跟贴 世界上只有武装革命和接受恶法两条路可走?还是中国人就只想出了这两个主意? -- Anonymous - (250 Byte) 2005-10-02 周日, 上午3:47 (140 reads)
余大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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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提问不当,当场驳回. (123 reads)      时间: 2005-10-02 周日, 上午4:29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恶法亦法,并非接受.而是借用母法或其他子法图修恶法.
在恶法尚未修的条件下,打擦边球是上策.直践恶法,则"出师未捷身先死".一次只攻一点,不及其余,不能全面开花,因小失大,枝蔓纠缠,交互感染,功亏一篑.要敢于斗争,还要善于斗争.

低诉求时见坏就上,高诉求时见好就收.每次要以群众利益开道,得小利,积信用.你说的"游行示威,罢工,罢市,闹事,不合作,堵交通"等,
在进行某项时,要看是否有利于实现提出的诉求?要看群众发动的程度,要看上层松动的条件,要比较付出(因触游行法而被抓被判)于所得之间成本比,不能一概而论行与不行.

我在98年九月底对二王一傅举过[大河日报]取胜的例子.
其实,民主党98组党春夏之交的一时成功,即是先例.
后来全坏在徐文立手里.前晌当我在独坛再次提出经验教训时,
石磊挖坑,王希哲/徐水良俩坏份子马上钻洞地遁!

可知,伪民运不扫荡实为大害.
伪民运之友,多老中青愤.倘不学好,必是殉葬的陶俑.
吁,夫复何言!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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