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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承认,作为中国人的师涛犯了中国的法。因此推论,判刑不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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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涛偷运的是“十万个为什么?”什么叫“大众知识”? -- 马悲鸣 - (44 Byte) 2005-10-02 周日, 上午3:07 (139 reads) |
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论坛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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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3
经验值: 519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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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看来你只能理解比喻,那我就将就你这弱智吧:
师涛看见我党立下个女厕所的招牌,发现那根本不是厕所,于是就不管那招牌进去了,我党便趁机抓住他,说他是流氓犯罪。你说那是犯法也犯罪,我说那犯法,但不犯罪,因为虽然有女厕所的招牌,他不该进去,但实质不是厕所,没有构成犯罪事实,更没有任何后果,这教训就是,以后不管是不是厕所,只要挂了招牌,都不要进去,这就是守法,同时也要呼吁政府把那些名不副实的招牌去掉,免得网民。这么简单的道理,你难道真不懂?
行了,鉴于你持续默认你曾经在红色恐怖期间强奸民女,我必须考虑以后是否还该和你在网上交流。在考虑出个眉目之前,我只有暂停和你的对话,区区苦衷,还望见谅。
作者: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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