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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请看国内学者披露苏联出兵东北真相!(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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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请看国内学者披露苏联出兵东北真相!(转贴)   
所跟贴 瞎理解。俺是主张不用“善”、“恶”这种主观性太强的词汇形容法律 -- 游客 - (166 Byte) 2005-10-01 周六, 下午12:56 (123 reads)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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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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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你什么时候能理清那乱麻?我看你似乎没有清晰思维的指望了。 (132 reads)      时间: 2005-10-01 周六, 下午1:06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你使用某个形容词之先,为何就想不起来先界定一下?例如这“合理性”到底是什么意思?究竟是指功利上的合理,还是指道义上的?如果是前者,你敢用功利考虑来作为立法基础么?如果是后者,请问与“善恶”有何区别?

善恶判断当然是主观价值判断,可惜整套法律体系都不过是价值体系,谈不上什么客观性。例如杀害同类以及抢劫在动物界根本无犯罪可言,但在人类就有这套名堂,请问如果不是主观价值观念,还能是什么客观规律?罪就是恶之大者,没有善恶观,何来罪恶观?

所以,人类要立法,本身就是用主观价值约束社会行为。这里唯一可做的,也就是接受大多数社会成员认可的价值观,把它变成法律而已。

行了,越讲越到基本得不能再基本的常识上去了,说你是臭手,难道冤枉了你?

这次真走了,你再说什么我也不理睬了,晚安,教不会的蒙童。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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