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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敦促刘荻履行诺言,向党和政府投诚   
马悲鸣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5898

经验值: 57789


文章标题: 敦促刘荻履行诺言,向党和政府投诚 (659 reads)      时间: 2003-10-19 周日, 下午11:31

作者:马悲鸣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敦促刘荻履行诺言,向党和政府投诚



马悲鸣





一、李文和具结了



前几年有一次电视直播国务院办公室主任赵启正的答记者问,宣示中国已经掌握的中子弹技术。赵拿了本膝头电脑(国内称笔记本电脑),照本宣科。那些核技术术语念得磕磕巴巴。



赵启正不懂,对于一名政府官员来说,用膝头电脑照本宣科很缺乏敬业精神。一个人上台讲话,不管是讲课还是答记者问,必须事先有所准备,才能临场发挥得流畅。不浪费观众时间,乃是政府官员起码的素养。



当时正在台湾民进党上台前后,赵启正向国际间显示中国已经掌握中子弹技术,既有明告列强,不得再打瓜分中国的主意,也有恫吓台独的意图。



这是赵启正一厢情愿的中式思维。



其实美国方面更看重的是赵启正宣示的核技术术语,因为从中可以看出中国掌握的核技术究竟到了什么程度。结果赵启正结结巴巴念出来的技术术语显示,中国已经掌握了美国认为中国尚不足以掌握的核技术水平。



美国人都是死脑筋,既然中国掌握了美国已经掌握,而中国尚不足以掌握的核技术,那么肯定从美国偷的。——美国内部有间谍。



于是FBI一通搜索所有核基地工作人员的个人行踪与电脑记录,发现一名来自台湾的李文和嫌疑最大。因为他不但是中国人(台独分子注意了!),曾经访问过中国大陆,而且他的电脑有下载文件的记录。于是李文和遭到审查。FBI把他缉押了很长时间,但调查的结果却是一无所获。



其实美国人不懂,李文和虽是中国人,却是台湾本省籍,不是1945年以后随国民党撤退台湾的外省人。台湾的省籍矛盾深重,本省人是断不会为外省人,尤其是剑拔弩张,虎视眈眈,发誓“一定要解放台湾”的中国大陆当间谍的。



美国人更不知道,苏联解体之后,大约有两千多名忠于共产主义信念的高科技专家流入中国。据说流入的方式还很传奇。「八一九」苏联解体之际,中国边防检查站接到通知,注意保护和收留因不满俄罗斯资本主义复辟而逃入中国的苏联各行技术专家。



此说确否,无从查考。但自从苏联解体之后,中国火箭发射的频率和成功率突然大增,载人飞行也提到日程上来。另外中国的许多军事装备和特工技术也出现突破。这个时候赵启正发表中国核技术突破的消息,其中的原因不难想象。



FBI经过经年的调查,李文和的间谍案查无实据。按理说不但应该就地放人,而且还应该赔偿李文和因此而造成的前途与名誉损失。但结案的美国司法部门却要求李文和具结才能放人,因李文和确实在家中下载了工作文件,而这是违背工作纪律的。



司法部门要求李文和具结,承认违章下载文件的错误。李文和先还称,你们调查的是我向中国政府出卖核技术的间谍罪,如果没有证据,应该就地释放才对。更何况许多同事都曾在家中工作时下载过文件,为什么他们不具结?



局面于是僵持在这里。司法部门说李文和违章下载文件是错的,所以必须具结才能出狱。李文和说,我没犯间谍罪,就该当厅无罪释放。那么多下载过文件的同事都不具结,我也绝不具结。



拖了很长时间以后,李文和最终妥协,不得不具结了下载文件的小错,才获释放宁家。出卖核技术是危害国家的重罪,而李文和具结的不过是下载文件这么点小事。



但那也必须具结!!!——这就是自由民主的美国!



现在网上刚发完为不锈钢老鼠刘荻祝寿的疯,我才知道了些她被关押的具体情节。



刘荻草拟了一个给中国司法机关捣蛋的计划,通过网路发向全国。她们指一名建立了故意起名“六四天网”,并向国内传播“大量关于6.4、民运、疆独等的帖子”的网站而遭判刑的网站负责人是冤枉的。于是刘荻便拟了一个详尽的号召众人在事先约定好的同一时间一起向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计划。这办法与黑客同一时间密集攻击同一个网站,致使其瘫痪的办法一样。



刘荻不但有详尽的计划,并且有一旦该计划因故无法实施而预备的后备计划。



刘荻明目张胆给司法机关捣蛋的计划比李文和仅仅是在家中工作而下载文件要严重得多。



国安局把刘荻带走,盘问该计划的制定过程和具体施行细节,这是国安局的职守所在。只要刘荻讲清楚该计划的来龙去脉,并交代清楚是否真有具体施行该计划的安排,并保证不再干这种存心给司法机关捣蛋的事,应不难取保释放。但象李文和那样的具结无论如何是免不了的。





二、没有先期拘捕绝食领导者的教训



当初八九民运绝食誓师时,有传媒拍摄了下来,经电视广播。国安局肯定知道,却没有及时制止,才造成后来的六四惨祸。



那位民运分子说了∶国安局凭哪一条法律制止人家绝食?人有不吃饭的权力吗?



当然有!



人只无权抢别人的饭吃,断是没有自己不吃饭的权力。而很多家长因担心孩子营养不良,影响发育,往往就是企图剥夺孩子不吃饭的权利而强行劝孩子多吃。



要是当年王丹他们这些绝食分子回家去绝食,除了他们的情人家长,国安局断是没兴趣制止。



可他们不是回家绝食,而是一起跑到天安门广场绝食,并以此为名非法割据公共场地,不但拒不撤退,反而成立类似临时政府的所谓“保卫天安门广场指挥部”。政府一让再让,一退再退,最后不得已,才谨慎开枪,武装执法,将割据者驱离广场。



设使国安局在看到电视直播的绝食誓师宴会的当时,就将这些发动绝食的头子抓起来,后面就没有割据与反割据的武装驱逐了。丁子霖老师的儿子也不会死。



可当时如果把绝食头子抓起来,因后来的占领与拒不撤退都没有发生,肯定会遭到舆论的同声谴责∶怎么人家孩子连不吃饭的权力都没有吗?



假设历史可以重演,一方面是国安局职守所在,在绝食誓师大会的当时就将王丹等绝食头子抓起来,十年不放,却没有发生后来学生以绝食为名非法割据天安门广场,成立临时权力机构,自然也就发生不了武装驱逐,一个人也没被打死。



另一方面就是实际发生的,国安局疏于职守,没有剥夺绝食发动者不吃饭的权力,便是后来由绝食而导致非法割据,由非法割据而导致政府被迫武装执法,造成两百人死亡的惨剧。



这两种结果究竟哪种更人道?



我相信,假如发生的是第一种情况,尽管丁子霖老师的儿子没被打死,但因后来她儿子真被打死的事没有发生,她自然不知道事先没把绝食头子抓起来的可怕后果,而肯定会痛斥国安局预先拘捕绝食头子是人权迫害。



如今第二种情况实际发生了,丁子霖老师的儿子已经死于乱枪之下,她当然只会痛斥戒严部队开枪,而绝不肯谴责当初国安局没有拘捕绝食头子的失职。要是那样的话,她儿子本不至于死。



问题是,假如历史能够重演,在两个知道剧情结尾的剧本里,丁子霖老师又必须选择一个。她还会谴责国安局忠于职守,事先拘捕绝食头子,侵犯他们不吃饭的人权吗?



刘荻制定的这份用众黑客于同一时间,合伙攻击同一网战,致使其瘫痪的办法给公安局捣蛋的详细计划不但比李文和仅仅是在家中工作下载文件严重得多,而且比当年八九学潮的《绝食宣言》更直截了当。《绝食宣言》里毕竟没有直接声明,目的就是要割据天安门广场嘛。



如果他们事先讲明了要非法割据,国安局肯定能有所防范。



如今刘荻制定的这个行动计划就是直接针对公安局的。国安局焉能不有所防范,预先将其带走盘问?





三、从此文章须少作,切莫争、自由之口。



有人指称,难道连投诚都不许吗?



这是指着炒白菜当炒肉片卖。



如果刘荻真想投诚,根本用不着制定任何计划,只要给公安局打个电话预约,请公安局给她们这伙投诚者每人安排不同的时间表,然后各自在自己预约的时段去投诚。这样公安局才能处理得过来。



刘荻这样的大学生不会不懂得什么叫「预约」。但她偏要制定聚众在同一时间“集体投案”的计划。这摆明了是要和公安局过不去。



而刘荻既然制定了投案的行动计划,那么国安局将其拘捕起来,岂不正是投其所好,省了她自首的事吗?她为什么又反悔,不肯投诚具结了呢?



敦促刘荻履行自己在“向党和政府投诚”的行动计划中的诺言,尽快投诚,以求宽大处理。



军中无戏言。戏弄公安司法的玩笑是开不得的。不管刘荻制定的详尽行动计划究竟是真是假,国安局必须忠于职守,只能按真有其事来处理。





【附录】~~~~~~~~~~~~~~~~~~~~~~~~~



虚拟现实主义方案:柿油派网虫集体向党和政府投诚



               不锈钢老鼠



  黄琦创办公益性网站“天网”,开展网上寻人业务,曾受到有关方面的表彰。后来因天网“呐喊”揭露打工农民被强迫割阑尾一事而得罪地方当局,被威胁关站。去年六月,黄琦被捕,理由是天网走向论坛中有大量关于6.4、民运、疆独等的帖子。黄琦被捕,至今已有一年多,其间虽多次开庭,但一直没有宣判。



  我们认为,黄琦案件纯属冤案,理由如下:



  1、4月15日起,天网的服务器移往国外,网管亦由海外人员担任,走向论坛中的帖子既不是黄琦所贴,黄琦也没有能力删帖;



  2、走向论坛里之所以有上述内容的帖子,是因为天网域名为64tianwang,而域名之所以为64tianwang,是因为在注册登记时,tianwang已被注册,黄琦就在tianwang前加上了注册日期6.4,因此在本案中,黄琦唯一的错误在于,他没有挑个好日子去注册;



  3、关于以上两点,海外负责天网BBS(走向论坛、寻人论坛)管理的中国留学生,和曾在论坛上发表6.4等内容帖子的中国民主党海外党部都已发表声明澄清,宣布承担责任,并向中国最高当局、四川地方当局及负责黄案的司法部门提交书面证词。



  4、以上人士虽然宣布承担责任,但其身在海外,因此并无投案自首情节。而我们这些曾在网上发表大量反动言论的柿油派网虫获悉黄琦案件,良心发现,深感与黄琦相比,我们罪孽深重,不忍让黄琦独受牢狱之灾而自己逍遥法外,因此决定集体投案自首,以示公正。

  方案:



  1、某年某月某日某时,全国各地曾在网上发表过反动言论的柿油派网虫,同时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所在地投案自首(居住在同一城市的网友,可先集合再集体出发),应随身携带换洗衣物等个人生活用品,以及写文章及下载用过的软盘等罪证。到达公安机关后应说明投案自首的原因及与黄琦共进退的决心。



  2、为使公安机关战果辉煌,应劝说尽可能多的柿油派网虫投案自首,尤其是著名柿油派,应是首要劝说对象。对于那些没有上过网,或没有在网上发表过反动言论的柿油派人士,应劝说其上网并发表反动言论,为投案自首创造条件。



  3、为向全世界宣示我们投案自首的决心,振奋广大公安干警及革命群众的精神,应联络国外及港台各主流新闻媒体和网络新闻机构,以便及时公开我们的行动。



  4、由于行动过早败露可能会导致一些网友提前被捕,辜负我们主动投案自首的一片好心,因此方案暂时须严格保密。



  (1)首先在秘密版内征求意见,对方案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充分讨论。在此期间任何人不得将此方案贴于任何公开讨论版,也暂时不得对任何外人提起此事。



  (2)征集参加行动者阶段,首先在秘密版,然后在烟雨的公开版,之后再同时在全国所有BBS上征集可靠的同志参加行动。征集时建议采取留言、QQ、E-MAIL等私下方式,和“一传十,十传百”,传给自己信任的人的方法,而不要采取在BBS上发贴的方式。参加行动者须先在方案上签名(真名及ID均可,但鼓励采用真名)。应劝说尽可能多的人,尤其是名人参加行动(见第二条)。



  (3)联络外国新闻媒体时,应让其保证不提前泄露,而是在行动同时予以报道。



  5、行动时间待定。应利用有利时机,如小布什访华等。



  6、备用方案:在由于种种原因(如行动提前败露),方案不能实施的情况下,采用备用方案:将方案全文,连同收集到的签名,和鼓吹对曾丽的采访记录同时发往各政府、人大、法院、检察院等上网工程,国内外各大BBS,国外及港台各新闻媒体及网络新闻机构,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



  7、改进版:对于本案负有更多责任人员(如前文提到的在海外宣布承担责任者),应(1)到天网网站上尽量劝其回国投案自首,以洗雪黄氏不白之冤,催进司法公正;(2)如果他们拒绝,则先采用方案前文(1-6条),用实际行动使他们良心发现,回国投案自首。



【附录】~~~~~~~~~~~~~~~~~~~~



贺新郎·为刘荻生日作  方无隅



生日平安否?

料今宵,白头人又,倚门空候。

蜡炬殷勤频记取,二十三年韶秀。

但莫告,缁衣人瘦。

铁网高墙孤月冷,更秋风催折寒衣透。

身尚在,毋难受。



人生识字忧多有。

更哪堪、文挟剑气,气冲牛斗。

从此文章须少作,看取香车美酒。

切莫争、自由之口。

毕竟青山遮不住,看长河拍壁惊涛走。

歌一曲,为君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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