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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岁阿婆庄严地递上了身份证——9月7日太石村罢免签名核实现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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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岁阿婆庄严地递上了身份证——9月7日太石村罢免签名核实现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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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岁阿婆庄严地递上了身份证——9月7日太石村罢免签名核实现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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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acemaker
- (1247 Byte) 2005-9-12 周一, 上午5:47
(189 reads)
peacemaker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1676
经验值: 24408
标题:
太石村民冯秋盛在普法讲座上的讲稿
(53 reads)
时间:
2005-9-12 周一, 上午5:52
作者:
peacemaker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太石村民冯秋盛在普法讲座上的讲稿
(2005年7月31日)
各位父老乡亲们,大家好!今天召集大家在这里搞一个普法宣传讲座,有新闻媒体记者,有专家学者听说了,也从广州赶了过来,观摩这次大会。在此,我代表大家对他们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
前几天,我们在全村进行了签名活动,要求罢免村主任陈进生的职务,很多人都持怀疑态度,能行吗?对此,我们召开这次普法会议,目的是让大家树立信心。我们是依法进行的,法律是我们的保护神。如果我们不了解法律,不学习法律,我们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何让那些愚弄我们,蚕食我们的利益,践踏法律的不法分子滚下台!
大家在进入会场前,我们散发了一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和《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在此,我和大家共同参照来学习,让我们明了村委会和我们的关系及相互的权利义务。
大家请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第十九条,上面说设计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并列举了八条条款,根据《组织法》第十九条之规定,我们不难得出结论,村委会对涉及村民利益的事不召开村民会议,不经村民会议同意,私自做决定是一种严重的侵权违法行为,这一条规定了村民会议才拥有决策权,而村委会只是执行者,也就是说我们村民才是决策者,才是主人;而村干部只是执行者,是仆人,而现在事实上关系全倒过来了,这与我们不懂法,不会争取我们的合法权利分不开的,所以才会受到别人的愚弄/欺诈和侵害。
《组织法》第十九条的第二款规定,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也应由村民会议决定,这一款的意思说明,村干部的工资问题,是我们评的,是应该由我们决定的,而不是由他们自己和上级决定的。大家都清楚,干部工资由谁决定给他,他就会替水办事的道理。所以,我们必须争取到这一权利,只有我这一权利落实到实处,我们才能真正成为主人。
再让我们翻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第二十二条和《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第四条,按照其规定,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是村委会的义务,涉及财务的事项至少每六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村民的监督,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如《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第四条的规定(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一)本村年度计划及执行情况;(二)年度财务计划及各项收入、支出和债权情况;(三)集体资产及其经营情况,包括土地、牧业等生产资料的经营情况和集体企业承包经营方案、投标结果、承包费收缴、合同履行情况;(四)村集体经济收益及其使用情况;兴办村集体经济项目和公益事业的经费募集以及招标投标、建设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
各位父老乡亲们,我们的村委会既不敢公开村务帐,又不敢召集村民会议,践踏法律赋予我们的知情权,监督权,决策权和对干部工资的评议权。这个时候我们还能坐视不理吗?我们必须争回这些本属于我们的权利,只有争取到了这些权利,我们的利益才能有保障,我们才能不会再被糊弄,所以,这时就必须大家团结一心,依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就一定会获得胜利。
我们对那些不愿还权于民的村干部必须坚决要他滚下台,法律也赋予我们了这个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第十六条规定了,《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的第十三条也重申了这一条款,根据《组织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国其他省份的许多村庄,都一一依据这一条款,罢免掉他们的不称职的干部,因此只要我们大家万众一心,不畏强权,我们也一定能把不称职的村干部赶下台。
尊敬的父老乡亲们,我们的村委会出卖了我们才使得我们不断上访,伤心流泪,问题却久拖不决,现在我们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向贪污腐败分子开战,我们才能赢得胜利,我们的利益才能得到保障,今天组织大家学习法律,目的是让大家明白这个道理,靠天靠地不如靠自己,法律才是我们的保护神。我们大家只有团结一心,学习运用法律,我们的利益就会有保障。
今天我就讲到这里。现在是自由发言时间,希望今天到会的人出来讲讲自己的心得,发言时间最好不要太长,有谁愿意上台发表一下意见呢?
作者:
peacemaker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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