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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狼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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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老狼请进
所跟贴
卖论坛分赃违法,因是非赢利组织。
--
非文人
- (0 Byte) 2005-8-28 周日, 下午9:07
(380 reads)
Iris
[
博客
]
[
个人文集
]
游客
标题:
非赢利组织也可以给工作人员发薪水
(447 reads)
时间:
2005-8-28 周日, 下午10:13
作者:
Anonymous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比如说,斑02 每天花半个小时进行技术维护,另外花三个小时整理帖子,上导读,解答网友疑问。 如果论坛天上掉馅饼来了一大笔钱的话,给斑02 发一点薪水应该是完全合法的。
上面只是为讨论而讨论而已。 天上掉馅饼的概率大小大家都清楚。 :))
另外,若真有钱分的话(虚拟语气),各方人士还不打翻了天? 唉,钱果真是万恶之源。 :))
作者:
Anonymous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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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信你不知道前前后后的经纬,这是钱的问题吗?
--
konami
- (23 Byte) 2005-8-29 周一, 下午1:47
(370 reads)
I don't know what you are talking about
--
Iris
- (107 Byte) 2005-8-29 周一, 下午9:45
(348 reads)
你别假惺惺地“唉,钱果真是万恶之源。”
--
konami
- (165 Byte) 2005-8-30 周二, 上午1:12
(390 reads)
坚决支持给老2发工资,
--
克里斯琴
- (7 Byte) 2005-8-29 周一, 上午4:37
(290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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