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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老狼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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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老狼请进   
所跟贴 卖论坛分赃违法,因是非赢利组织。 -- 非文人 - (0 Byte) 2005-8-28 周日, 下午9:07 (380 reads)
I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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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非赢利组织也可以给工作人员发薪水 (447 reads)      时间: 2005-8-28 周日, 下午10:13

作者:Anonymous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比如说,斑02 每天花半个小时进行技术维护,另外花三个小时整理帖子,上导读,解答网友疑问。 如果论坛天上掉馅饼来了一大笔钱的话,给斑02 发一点薪水应该是完全合法的。

上面只是为讨论而讨论而已。 天上掉馅饼的概率大小大家都清楚。 :))

另外,若真有钱分的话(虚拟语气),各方人士还不打翻了天? 唉,钱果真是万恶之源。 :))

作者:Anonymous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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