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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2,您看这回的申请是不是合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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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老2,您看这回的申请是不是合格了,
所跟贴
申请早已收到
--
2u2m
- (89 Byte) 2005-8-10 周三, 上午6:05
(212 reads)
鲁肃
[
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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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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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标题:
我的理解不知道对不对:
(202 reads)
时间:
2005-8-10 周三, 上午6:56
作者:
Anonymous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规则规定:“隔离一般由一方提出,并提供非理性攻击证据,斑竹依证据受理。”所以我的申请符合规定,是尊重坛规的行为,并有权得到因为尊重坛规而应该得到的尊重。
而所列两个充分条件并不符合现在的状况。所以我并没认为斑竹的没有援引那两条规定是违反规定的。
我重新将申请写在这里,是因为我理解斑竹在给芦笛(信天翁)的跟贴里对我的申请做出了间接的批评:
“就以申请隔离为例,根据坛规,只有2种情况,斑竹有义务批准隔离,其他的,我自有我自己的考虑,不会让人牵着鼻子走,特别是自我陶醉在打架的狂妄燥热之中的人。”我认为,您这里的措辞极为不当。
我不希望我的申请被可能有的措辞不准确而别误解为不是按照坛规的规则办事,因此简化到最简,并非怀疑斑竹没有早已收到,毫无疑问,本人相信斑竹早已收到。
以前如果有申请方面的不当之处,请斑竹谅解。我也还是那句话:请斑竹友好对待,即便我真的以前的申请有什么问题,如果现在这个申请没有,就请按照这个申请来处理,如果本人的申请有什么问题,请立即或直接指出,不要在过后给我的矛盾对方的帖子中写下如上类似的评语。我认为有欠公允。
作者:
Anonymous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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