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芦笛同志刑满释放回来了?说两句说两句,呵呵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芦笛同志刑满释放回来了?说两句说两句,呵呵
鸡头肉
[
博客
]
[
个人文集
]
游客
标题:
芦笛同志刑满释放回来了?说两句说两句,呵呵
(385 reads)
时间:
2003-10-14 周二, 上午10:22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我说老大,人家斑竹23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良好心愿大赦天下,给了你老弟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您怎么回来后不谢一把新斑竹先,就急急忙忙地声讨这里的网友?起码的礼貌还是要的么,呵呵。
您一上来搞的“声讨”,若确能搞在点子上,也就罢了。可这里讨论“向当局呼吁”问题之篇多如牛毛,胡汉四同志却并非参与讨论的活跃人物,只不过偶然写了个有点关系的帖子,而且明显系搞笑之作。您偏偏拿这个开刀,较起真来,是不是太那个缺乏幽默感了?缺乏幽默感本身也不是什么大错,但如果“日产万节”的写手缺乏幽默感,就相当无趣了,呵呵。您说是不是?
还有,您要求贝苏尼斑竹“当众说明一下斑竹07在7月7日第二次封杀我的公告中列举的罪名是否属实”,“她只要答了这问题”,您“也就死可瞑目也”,“立刻拍拍屁股就走,此后再不上这龌龊地方来”。请问,贝苏尼斑竹是斑竹07,或是奸坛坛主么?如果都不是,她为什么要为其它斑竹的言行负责?这根本没有道理嘛。既然她没有责任和义务回答您的问题,您要搞“一天十问,也给那一哭十天作个伴”,不免就有了反复纠缠的嫌疑了,对八?呵呵。奸坛提倡多谈观点,不鼓励在鸡毛蒜皮的事情上作无理纠缠,你老弟想必是明白这个的。
最后,您对斑竹23的要求好象也不大合情合理。您要求她“赶明儿贝女士来上班时,拜托给我说一声,就说我专等她的答复”。如果她真的按照您的旨意去催促并说服了贝女士回答您的问题,这不是等于又把您从奸坛赶走么?因为你老弟发过话了:贝女士“只要答了这问题”,您就“立刻拍拍屁股就走,此后再不上这龌龊地方来”。我想斑竹23是真诚地替你解封的,希望您常住这儿。您刚回来,她万万不至于去说服贝女士回答问题,让您“立刻拍拍屁股就走,此后再不上这龌龊地方来”。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大戏什么时候开锣的啊!也不通知我,咳咳!
--
Novell
- (0 Byte) 2003-10-14 周二, 下午3:02
(54 reads)
卧寝之侧,岂容他人酣睡?
--
平正
- (214 Byte) 2003-10-14 周二, 上午11:34
(146 reads)
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
--
平正
- (0 Byte) 2003-10-14 周二, 下午12:29
(63 reads)
遮莫你弄清遮莫啦?细细
--
讲义夹
- (2 Byte) 2003-10-14 周二, 上午10:38
(77 reads)
什么?刑满释放犯?谁给定的罪?应该找他算账去!
--
AlphaQ
- (0 Byte) 2003-10-14 周二, 上午10:32
(53 reads)
显示文章:
所有文章
1天
7天
2周
1个月
3个月
6个月
1年
时间顺序
时间逆序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496674 seconds ] :: [ 23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