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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通告:高寒网友的笔名封期为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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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通告:高寒网友的笔名封期为三天   
所跟贴 通告:高寒网友的笔名封期为三天 -- Anonymous - (106 Byte) 2003-10-08 周三, 下午9:31 (223 reads)
高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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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文章标题: 版主有请! (58 reads)      时间: 2003-10-09 周四, 上午12:24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如果你不小心将10/7/2003 21:41之前的帖子也删了的话,请予恢复。这个帖子是:



第一、反击芦笛的攻击帖的一个跟帖,毫无违规语言。



第二、贴出在版主10封名之前。



第三、将芦笛攻击帖保留却将我的答辩帖删除,有失版主希望人们看到的公允。



为了让您便于查找,特示此贴题目:



鬼话人说!:芦笛先生真不愧“当代大Q”的光荣称号,佩服、佩服。本鬼剑一出鞘,先生的唯一条件反射即:逃



原位置跟在芦笛此贴之后:



http://www.hjclub.com/TextBody/246721.asp?Stat=3&PageIdx=1&oD=2



如果因为技术原因,你不能及时恢复此贴,请允许我保留此贴或另上一帖不上。



可否,请告处理结果!



给您舔麻烦,对不起



谢谢!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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