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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ZT驱不散的文革幽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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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T驱不散的文革幽灵   
五骆驼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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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ZT驱不散的文革幽灵 (525 reads)      时间: 2003-10-05 周日, 下午9:11

作者:五骆驼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上期《枫华园》所载署名“直言”的《我看法轮功》一文,完全是文革大字报式的人身攻击与陷害。



笔者不是民运人士,对法轮功的宗旨、功法一无所知,对气功、风水一类“国粹”素无好感,对形形色色的江湖骗子更是深恶痛绝,但对政府对法轮功的处理却不敢苟同。其原因很简单,就是它再一次显示了中共司法操作的荒谬。自建国以来,所有大案,除林彪四人帮一案外,全是冤狱。受害者从家庭妇女到国家主席,从“一贯害人道”、“胡风反革命集团”、“徐秋影案件”和“槐树庄案”的受害人、“特务”潘汉年、百万“右派”、“彭黄张周军事俱乐部”、“三家村”、“彭罗陆杨反党集团”、“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六十一名高干“叛徒”、张志新、遇罗克、“五一六集团”……直至参与“六四反革命暴乱”者,波及面之广,历时之长,为历史上所仅见。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中共以权代法,实行“有罪推定”,办案从领导人的好恶出发先行定罪,然后再加以司法包装,致使冤案成了常规而正确判案反而成了例外。



从政府宣布的法轮功的罪名来看,这又是一起重大冤案。“宣扬迷信”在文明国家不构成犯罪,这一点只要看看充满星象学以至风水的西方出版物就能明白;“诈骗钱财”应由受害人起诉;“练功致死”的指控应有科学论证,象证明“吸烟致癌”一样提供证明二者相关性的实验结果。即使指控成立,也仍是受害人的事,政府顶多当原告。哪怕政府有权惩办,也应首先惩罚害人更多的烟草工业领导人;至于“未经申请即非法成立组织”一条,按国内现行规定,似乎只适用于政治组织。而法轮功如为政治组织,为何不见政府公布其政治纲领?所有罪名中,只有不经批准即在政府机关前集会一条成立。但非法集会也只是请愿或抗议而已,并非颠覆政府的暴力行为。政府却据此加以镇压,将整个组织宣布为“非法组织”,株连了大批未参加集会的成员。凡是经历过国内政治运动的人都知道“参加非法组织”意味着对本人和家庭的什么样的迫害。上百万人因为健身加入法轮功,却忽然变成了“非法组织”成员,这不是典型的冤案又是什么呢?连练气功都能获罪,这世上还有干什么是安全的?



同样地,对李洪志的指控也经不住推敲。入境登记只能证明李在法轮功“闹事”时到过北京,不能证明李的介入,这点常识不用当律师也能知道。至于连李“篡改出生日期”都拿来当罪证,把私人道德当成法律问题,就更是欲加之罪,实在无词了。最主要的是,就算法轮功是象“奥姆真理教”那样在地铁施放毒气,象“森林圣殿”那样组织集体自杀的邪教,或者是“中国民主党”那样的政治组织,它是否有罪也应当在公平审判之后由陪审团而非政府决定。未经任何审判即宣布罪名,取缔组织,镇压成员,通辑教(?)主,这是“有罪推定”的典型表现。



直言的文章甚至比政府走得更远,满纸是文革时代的暴力语言(诸如“蓄谋已久”、“跳了出来”、“嚣张气焰”、“丧心病狂”等等)以及对李洪志本人的百般侮骂、嘲笑。就算李真是罪大恶极,也只能由司法部门依法惩罚。哪怕是死刑犯,任何人也无权对其人格加以侮辱。因此,直言实际上已违反其所在国的法律,对另一公民进行了无端的人身攻击,有犯诽谤罪之嫌。



更严重的是,直言在毫未出示证据的情况下,仅凭想当然就对李进行恶意诬陷,把人往死里整。他不顾事实,反复多次将法轮功在中南海前的和平请愿活动说成是“法轮军团围攻中南海”。又是“军团”,又是“围攻”,简直比“反革命暴乱”还要严重。凭着矛盾百出的所谓“推理”,他就一口咬定并反复强调李想成立“成大气候的政党组织”,“李洪志及其法轮功与政府全面对抗”,“存心与政府为难”,“以便有朝一日,实现自己的政治野心”,“将你中南海,将北京市,甚至全中国搅个天翻地覆”。读着这些恶毒陷害之词,我不禁不寒而栗,彷佛又回到了文革那暗无天日的时代。



最令人心寒的是直言明明知道法轮功是一桩大冤案。他自己就承认:“只可怜了广大的普通法轮功众,破财伤身不说,还背上非法组织的恶名,实在是冤枉!”一面却又硬要诬陷法轮功“蛊惑人心,非法集会,挑起事端,扰乱社会治安”,是“与政府全面对抗”、将政府“逼到墙角”的“军团”和“政党组织”,抱怨政府的镇压不够及时狠辣,“运作起来显得拖泥带水,畏首畏尾,瞻前顾后”,“显示出,建设一个法治国家,中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按:直言心目中的“法治”看来是秦始皇式的严刑竣法),欢呼政府“出重拳”惩办法轮功。他甚至提醒政府:“李大师走得了和尚走不了庙,高堂老母和无辜的妹妹俱在国内,全凭政府发落”!这样卑劣的文字出自留洋学者之手,发表在海外一流中文杂志上,实在不能不让人对中国的前途深感绝望。看来,毛泽东的文革“以后还要进行多次”的预言是基于对中国国情的深刻了解之上的。江山易改,国民性难移,连出洋深造也改不了许多人的劣根性。文革后长大的人,在国外毫无政治压力的情况下还会主动昧着良心整人,而且竟能如此无师自通,轻车熟路,深得当年左派们的三味,实在让人悲哀到无话可说。



尽管觉得《枫华园》偏左,我仍是她的忠实读者。这是因为我觉得她在网络杂志中品位较高,不论是政论、杂感、散文、随笔都常见佳作。其实,就是歌颂党的东西也可以是传世杰作(如苏联文学中的许多作品)。但刊登直言的文章这一类东西,不仅降低了杂志的品位,而且帮了党的倒忙。文革中那些将“走资派”往死里打的人,不是挨过整的普通群众,而是“走资派”们原来的亲信与红人。这些人文革前专靠拍马兼整人获得信任、重用与提拔,文革时见势不妙立即“反戈一击”。因为熟知内幕,加上心狠手辣,毫无道德观念,也只有他们才能给党以毁灭性的打击。如果党不吸取教训,仍坚持制造培育优选这些浮游生物的政治环境,将来免不得还要吃二道苦受二道罪。而要防范这些小人得逞,就得实行以法治国,只有这才是真正的长治久安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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