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 
	 
	 
	
		| 作者 | 
		 为何会有“认错派”? | 
		    
  | 
	 
		
		| 所跟贴 | 
		为何会有“认错派”? -- Anonymous - (678 Byte) 2003-10-01 周三, 上午4:35 (434 reads)   | 
	 
		
		 
		不锈钢晓刚  [博客] [个人文集]
  游客
 
 
 
 
 
 
 
  		 | 
		
		
					  
					  
  | 
					   
			
			
			 
			 
				
  |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随便把公民秘密关上一年半载的,到头来都是些“只要认错便可回家”的鸡毛蒜皮?这不成了专门扰民、破坏公共秩序的公/国不安机关了吗?
 
 
 
 
再说,如果都“只要认错便可回家”,那么多监狱、劳改场、劳教所不早就都收摊大吉了?
 
 
 
 
把刘荻关了那么久,依“咱老百姓(真)”网友提供的法律资料,咱的公/国不安机关的主观愿望可是要“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见迟迟不能交付司法审判程序,原因还是咱公/国不安机关急需“供认不讳”(即“认错”在国内公检法术语中的正式表述)的“客观依据”。
 
 
 
 
这个中外都一样。苏俄的布哈林案,被告人不论是被严刑拷打得死去活来,还是被威胁要祸及妇稚,目的都是一个,要你“认错”。而“要你认错”的唯一目的,却又是要杀你杀个“罪有应得”。布哈林本人是“认错”认得最空洞的,所有的事都是主观上思想上的罪,实际行动上的事一件没有。可他不仅一样被杀得个一个,要你“认错”。而“要你认错”的唯一目的,却又是要杀你杀个,而且他的案连赫鲁晓夫都没敢翻(因为太多外国“友党”认识亲眼看了布哈林“认错”)。
 
 
 
 
这个“认错”,在英文法律用语中就是“Plead Guilty”。你在西方国家的法庭上“认错”看看!我估计这里的所谓“认错派”没谁敢在“李文和案”审理时劝李文和“没错,看情况也要认”的。
 
 
 
 
古迷的《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人权旧案参考之二》和草虾的《网路长城,毁于鼠穴:不锈钢小老鼠妹妹刘荻应该认错么?》都给出了在中国不“认错”没事,“认错”倒霉的绝好例子。
 
 
 
 
《上海的生与死》一书的作者郑念,被捕时的罪名是“英国间谍”。郑念坚决不“认错”,结果被放出来时的罪名成了在押期间的“替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辩护”。要是郑念当初认了“英国间谍”这个“错”,恐怕文革后也出不来。
 
 
 
 
刘荻案的罪名,据说是“危害国家安全”。这个罪认了,“从宽”也不过是在“10年有期徒刑以上”减上一两年。一个小弱女子,到底有什么了不起的复杂案情,非要“羁押侦查”个一年半载的?抓了才费劲侦查,可见公/国不安机关原本手里就没什么过硬的东东。超期羁押,无非就是要多些时间磨你“认错”罢了。要是所有的涉案人都比他们更能磨,坚决不“认错”,“与时皆进”了的公/国不安机关即不能空手上法庭,也不能无限期“羁押”下去(特别是在海内外都有无数人在关注、呼吁的情况下),最后很可能不得不以几个判不了几年的小错结案了事。
 
 
 
 
刘荻自己不肯“认错”,说明她头脑不锈,清楚的很。至于外面的人,无非只能钦佩钦佩她的胆识。要说什么“劝她”如何如何,现在连她的家人去探视都难,你要不是公/国不安机关的雇员,凭什么本事去“劝”?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 
			 
		  | 
	 
	 
		| 返回顶端 | 
		 | 
	 
	 
		  | 
	 
		
		| 		 | 
	 
	 
	   | 
	 
 
   
	 
 
	    
	    | 
		
您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