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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珠海事件”一些似是而非的观点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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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珠海事件”一些似是而非的观点的探讨
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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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3/17
文章: 522
经验值: 52
标题:
对“珠海事件”一些似是而非的观点的探讨
(820 reads)
时间:
2003-9-29 周一, 下午5:46
作者:
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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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对“珠海事件”一些似是而非的观点的探讨
本来不想过多评论珠海事件,但有的时候看到一些观点,不禁觉得啼笑皆非。比如,有的人把这当成是纯粹的性交易事件,有的以此为由来炮轰“卖淫合法化”。我觉得这些观点都是似是而非、站不住脚的。
几百个来自日本“教育系统”的日本“买春”客集体飘洋过海到珠海来“买春”,就算日期并不敏感——譬如不是“7·7”、“9·18”、“12·9”等“敏感日子”,也不仅仅是一起纯粹的性交易事件那么简单的。
在国外的“集体买春”事件,谁听说曾有过这么的大规模?能有十几人、几十人就已经顶天了。如果日本的“买春界”打算将这次“集体买春”的人数申请吉尼斯世界记录大全的话,那恐怕还真是无人敢与之争锋的。
相对于一般规模的“集体买春”行为,这么明显的“量变”,将会导致“质变”的产生,也是一点也不奇怪的。
因为“量变”而导致“质变”的例子比比皆是。举个例子,比如国内的恶性事故,死亡人数在多少多少人以下的,就可以不算是“特大事故”,但死亡人数在多少多少人以上的,就必须得算是“特大事故”了,是一样道理的。
这么大规模的“集体买春”,而且还是如此堂而皇之地在公众场合大行其事,用“群奸群宿”、“集体淫乱”等既有定义来定性,我看恐怕还是远远不到位的。是不是应该“走在前面”,延请有关专家创造一个更适合、更贴切的新名词来“配合”,才算得上适应新形势,与时俱进?
有人认为,如果反过来,中国方面也组织那么庞大的“买春团”到日本集体“买春”,日本方面的反应是不会这么激烈的。我想,这也是一个值得商榷的看法。
首先,要对比,就得拿双方都认为属于非法的事项来作对比,而不能拿双方标准并不对等的事情来说事。就象东北某邻国的游客到中国来,可以自主地携带他们自己的收音机、照相机、摄像机(如果他们有的话),中国方面并不会横加干预,而中国游客打算携带同样的东西进入那个国家的话,却要受到严格的限制和规管;又如中国女性到某些国家不穿黑袍不蒙脸,可能会引起那些国家民众的愤怒,而那些国家的女性到中国来不穿黑袍不蒙脸,中国老百姓却并不会感到有什么不妥之处,是同样的道理。
卖淫在中国是非法的,在日本却是合法的,那双方民众的反应怎么可能有可比性呢?日本人来中国“买春”在中国人眼里看来是非法的,但如果中国人去日本干同样的事却是合法的,那自然就没有任何可比性了。
如果拿双方都有认为非法的事情来作个假设性对比的话,那我们得出来的结论可能就大为迥异了。比如,就拿黑社会犯罪来说吧。如果日本这次来的不是什么“教育系统买春团”,而是有组织的黑社会犯罪团伙,借来中国旅游之机顺便在中国干一票抢劫、勒索、绑架之类的事,那东窗事发后,在我国民众中所能引起愤怒的程度,恐怕不会亚于他们这次来集体“买春”的。
但是,如果中国黑社会的刘涌、马涌、朱涌们,如果也带其手下集体到日本犯事的话,日本人又会怎么个反应呢?别告诉我日本方面会坦然面对哦。
记得不久前刚看到一份内部传阅的资料中的一篇对驻日使节的访谈文章称,在现在的日本社会,日本人对中国人的反感程度是挺高的,在公众场合,象马路、地铁,如果听到有人用中国口音说话,日本人一般会蹙眉而远之。有些日本政客更是大放厥词,说什么到日本来的中国人“男的是窃贼女的是娼妓”。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说白了也就是某些到了日本的中国人,在日本干了些违法犯罪的事所造成的负面影响。
尽管在日本犯事的中国人,只是目前在日本居住的中国人中的极少数而已,即使是组织起来的华人黑社会犯罪团伙,在数量、规模上能够“媲美”这次日本“教育系统买春团”的,就算有恐怕也是非常非常个别的。但是,日本人却将这极少数的中国败类欠下的账记到整个在日的中国人、华裔人士头上,并迁怒到所有华人身上。即使他们表面上对中国人彬彬有礼,点头哈腰,深度鞠躬,但他们骨子里头,对中国人仍是相当看不起的。
如果中国有“爱国”黑社会团体觉得来而不往非礼也,为了不对日本友人“非礼”,也组织一个类似日本“教育系统买春团”的中国“黑色”旅游团,于明年阳历八月十五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日,对日本进行一次礼节性的“黑色回访”,那么恐怕又会将日本国内的“反华情绪”推向一个全新的高潮了。
至于“卖淫合法化”,我本人一向是坚决抵制的。现在的中国社会贫富差距实在过大,广大女性之中,除了自己本身之外其他的可利用资源实在太少的,数量着实又太多了;而且在还没“合法化”的今天,色情业已经泛滥成灾了,如果再“合法化”,那岂不更是“全国山河一片黄”。
但是,如果有人以“日本买春团”为理由反对“卖淫合法化”,我却感觉这是一个非常经不起推敲的结论。我反倒认为,正是因为中国社会卖淫没有“合法化”,所以才导致了日本“买春团”的趋之若鹜。
现在,大部分的欧洲国家都已经实现“卖淫合法化”——如原来卖淫就“合法化”的欧洲国家便有德国、法国、荷兰、北欧等国,现在又有越来越多的东欧国家加入,如2001年加入的匈牙利,今年加入的斯洛文尼亚和保加利亚,等等。
“卖淫合法化”了之后,从事色情业的女性的权益就能够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如果她们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嫖客的侵犯——比如被要求做一些她们不愿意做的虐待性的动作或行为,而最热衷于这类功夫的,就是那些变态的日本男人——私下交涉无效的话,她们可以报警,请求警方来的介入和干预。在这种条件之下,日本人想强行做这些事是相对比较困难的。
而在卖淫没有“合法化”的地方,如俄罗斯、中国,从事色情业的女性面对被“顾客”要求做某些虐待性的动作或行为的时候,却只能是不敢怒也不敢言,因为担心事情一旦闹大了,或会招来警察或会得罪老鸨,自己都没好果子吃,所以只能屈从和忍受了事。
而日本男人虽然毫不掩饰自己那副已经是名闻天下的“天生变态狂”德性,但是他们同时又死要面子,如果要让他们在外国因为这种事惹上什么官非的话,他们自然也不会怎么乐意的。
所以,这些“买春”的日本人,更乐意到那些从事色情业的女性权益没受到法律保障的国家寻欢作乐,因为在那些地方,被他们蹂躏的女性没法通过法律的渠道保障自己的基本权益,所以他们能够放心大胆地为所欲为;而在那些“卖淫合法化”的国家,则相对引不来这些变态日本男人的“性”趣。
这种结论当然不只是纸上谈兵而已,而是在现实中有迹可寻的。比如我们好象没怎么听说日本男人以“珠海规模”跑到“卖淫合法化”的欧洲国家“买春”的;而日本男人到俄罗斯“买春”,也多是在前几年,比如1999年日本驻俄外交人员领着若干名到访的日本国会议员在莫斯科集体“买春”(级别够不低了吧)。但是,随着这一两年来俄罗斯国内要求“卖淫合法化”的呼声越来越强烈,俄罗斯从事色情业的女性越来越懂得依靠法律来保护自己,那些希望通过“超常规”的寻欢作乐方式来满足自己变态兽欲的日本男人,俄罗斯来得好象也没有那么勤了。
从这次的珠海等事件所透露出来的一些信息来看,这些日本人很有可能已经将其“主战场”转移至远远看不到“卖淫合法化”的苗头的中国(包括台湾)来了。
当然,有的人说,象我们东北某个邻国那样,因为“彻底消灭了卖淫嫖娼的丑恶现象”,外国的“买春团”在那里是没有什么可能成功地“买”到“春”的。
那是。但问题是,一个外国游客到了那个邻国,想随便接触一下那个国家的民众,也会受到该国“导游”的“特别关照”;那个邻国的国民,看到外国游客打算跟他们接触时就惊慌而逃;……在这样的国家里,如果某个外国游客居然能够“买”得到“春”,用“神通广大”来形容他的本事,那真是一点也不为过的。
如果我国也回到以前极左年代那样,用高压手段在外国游客与本国国民之前筑起一道比珠穆朗玛峰还要高的森严壁垒,那外国“买春”客想在我国“买”到“春”,同样也是比登天还要难的。
不过说又说回来,如果外国游客到了一个国家,无论他原先抱着多么高涨的“买春”热情都罢,抵埗之后见到这个国家的女性绝大部分都高度发育不良,基本没有什么女性特有的“曲线”的话,我估计他的“买春”热情也会刹那间消失得无影无踪的。
对于这些不远万里前来珠海“买春”的日本“教育战线”的“友人”,应该怎么个处理呢?有人提议将其名字在国内网络上公布,或者在其护照上加注“嫖客”字样。我觉得这不会起到什么实际效果的。
虽然从未听说日本政府对中国的任何网站进行过屏蔽,但正宗的日本人之中,有几个是曾经登陆、浏览过中国的网站的?就算能够得知所有日本人的电邮地址,将日本“教育战线买春团”的名单发给每一个日本人,恐怕绝大部分邮件也会被他们连看也不看就当垃圾邮件给直接删除掉的,将他们的名字列在中国的网站上,恐怕更难以入到普通日本人的眼了。
而在其护照上加注“嫖客”字样,那也不见得能有什么作用的。他们完全可以一回去就申报遗失,申请补办一本新的护照。何况,在开放的国家一个人拥有若干本护照也一点不奇怪的,你总不能将他所有的护照上都印上那两个字吧。
至于将这些日本“买春”客扣留、判刑,那更是一种幻想。刑罚加在日本人的身上,痛却痛在中国某些崇尚中日亲善的人士的心头,比如铁道部的同志们,没准还会跟你们拼命呢。
再说了,那些“买春”客摆明说自己就是来中国“买春”的,他们既不是来游山玩水,也不是来购物访友,更不是来瞻仰、学习中华文化,“春”“买”完就完成“任务”了,拍拍屁股就走人了。我估计他们18号“买春”,最迟20号也打着饱嗝大摇大摆地出境离开中国了,而我们这边呢,则至少也是到了26号才开始“严肃处理”的,估计这个时候连日本“买春”客的影都摸不着一个了。
不过,确实应该给这帮日本“买春”客一点colour see see才行的,否则不足以平民愤。但人早都逃之夭夭了,又能拿这些日本“买春”客怎么办呢?
我建议要不这样:走了和尚走不了庙,他们人是跑掉了,但名字总还是能够查出来的吧。那何不来个照单全收,将这些日本“买春”客集体列为“不受欢迎人士”,N年内拒绝入境呢?
因为这种处理办法,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已经涉及到了外交层面,自然在国际上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再说,一次性将如此多的外国人列入“不受欢迎”的名单,恐怕近来是绝无仅有的,在国际上受到一定的关注,恐怕也是在所难免的。这样,让这些日本“买春”客声名狼藉,我们的目的就部分地达到了。这样的处理手法,没有让那些日本“买春”客受到什么肉体上的惩罚,也令铁道部等里头的某些鼓吹中日亲善的人士不必心灵感应似地跟着受到煎熬。
而且,这种有理有利有节的做法,也能够在国际上赢得同情、理解和尊重的,特别象举国讨厌日本的韩国、举国讨厌德国的以色列等国,更能够理解这种做法——在那种日子那种地点能够做得出那种事的外国佬,要还不是“不受欢迎人士”,难道还能忝列“受欢迎人士”让我们迎来送往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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