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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中国民众还消受不起现代人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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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中国民众还消受不起现代人权标准   
马悲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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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5898

经验值: 57789


文章标题: 中国民众还消受不起现代人权标准 (645 reads)      时间: 2003-9-29 周一, 上午8:24

作者:马悲鸣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中国民众还消受不起现代人权标准



马悲鸣



人权是否有国际普适标准?



应该有的,但实际却没有。



为什么没有?



各国人民的普遍教养水平相差悬殊,故无法消受现代人权标准。



目前中国以占全世界百分之二十的人口,每年处决占全世界百分之八十的死刑犯。



这里有两个问题。第一是中国司法制度太严酷,另一个是中国人太爱犯罪。两个因素缺一不可。司法严酷仅是一个方面,主要还是中国人太爱犯罪,尤其是动不动就犯下“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死罪。



如今中国政府杀政治犯的事几乎已经没有了。那占全世界百分之八十的死刑犯基本都是刑事犯,还有一部分贪官的民事犯。



中国古代有着极其发达的死刑文化。可以说是全世界一枝独秀。莫言写的《檀香刑》(其实就是“三仙进洞”)只是其中之一。其他如车裂(五马分尸)、炮烙、活烹、生剥皮、凌迟、斩首、绞型…。



到了我大清算是最文明的一朝,不但废了除凌迟和斩首以外的所有死刑处决方式,而且清中叶还把死刑权收到中央。凡死刑犯必须经过刑部重复核实,以防冤案。这个规定直到文革才正式废除。判处死刑的权力下放到省级革命委员会(文革后又收回中央)。



洋鬼子的死刑过去虽然也有斩首。最著名的法国大革命发明的仁慈断头机。但自从莱辐枪成为主要兵器之后,战场上就不再挥舞大刀片了。



洋鬼子挟着快枪打进中国以后,已经无福参观车裂、活烹和生剥皮这类“先进”的死刑了。只能见识到被我仁慈的大清政府保存下来仅有的凌迟和斩首。并拍下了执行凌迟时的照片为证。



洋人连这都看不下去,便通过外交途径向我德宗皇帝进言∶贵国死刑是否太过残酷?既然“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是否能不用凌迟?反正也是一死,何必非要让死刑犯受这么大的罪呢?



光绪皇帝倒也从善如流,立即颁下圣旨∶彻底废除凌迟,死刑只保留问斩和问绞。



我大清在我德宗皇帝的英明领导下,一度真使中国实现了当时世界最先进的人权标准。



可是结果怎样呢?



在没有凌迟的威胁之下,“刀枪不入”的义和团立刻蜂拥而起,四处放火烧教堂,杀神父和二毛子。



进攻西什库教堂和东郊民巷的大师兄一声号令,众拳匪弟兄奋勇冲锋。不料一阵排枪响罢,弟兄忽然一片片地当场倒地。看看既没有身首异处,也没鲜血狂喷。这是怎么回事呢?



大师兄接着挥手号召弟兄们再冲∶前面倒地的弟兄都睡着了,一会儿就能醒。弟兄们接着冲!



又一群冲上去的弟兄一个个倒头便睡。真所谓“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等大师兄再让众弟兄接着冲时,弟兄们学乖了∶我们现在还不困,不想睡。



终于八国联军进了北京,一排接一排的排枪放过去,放倒了无数拳匪,但就象现在美军在巴格达似的,还是镇不住拳匪的继续抵抗。



最后还是懂事的中国人告诉联军统帅瓦德西∶中国人不怕枪毙,就怕身首异处。



没办法,联军只好恢复了他们自己极其看不惯中国人的斩首示众。也留下了照片记录。这才镇住拳匪的继续抵抗。——身首异处者肯定是睡不醒了。



鲁迅曾言∶很少有革命是被头颅挂退了的。



可见鲁迅生前是见过不少斩首示众的场面。



鲁迅死于1936年。十余年后,中共著名烈士江姐的丈夫彭咏梧被捕后斩首。头颅用古典的匣子装了挂在城门示众。江姐适从城门经过,目睹了丈夫被砍下来的头颅。



红军和八路军处死刑时是否还用斩首示众,我未见正式报导。但从红军和八路军的弹药馈乏看,估计斩首还是用的,只是未必示众。解放以后的死刑枪决大概不再砍脑袋了。至此,才算最后废止了斩首。中国人又一次赶上了现代标准人权。



谁承想,中国刚赶上世界最先进的人权标准,洋鬼子又往前走了。先是废枪毙改用电椅。然后废电椅改为注射。再后来索性许多国家和地区干脆废除了死刑。比如美国没有统一标准,各州可自行废除或保留死刑。其结果是,凡废除死刑的州,刑事犯罪率就比保留死刑的州高。



如果中国继续跟进,也废除死刑,会出现什么结果呢?



死刑犯会在监狱里养老。而监狱是既无水灾火灾,又无贼盗光顾,更不是敌军轰炸目标的绝对安全场所。再加上狱政受到国际人权组织监视,不但不能有苦役,而且吃喝不愁,有狱医治病,还能定期与配偶在放僚室里放僚。可比占人口一半以上的底层民众幸福多了。



我敢保证,只要中国一废除死刑,肯定会有大批穷困潦倒的困难户打主意,故意犯罪,以求进监狱享清福。



远的不说。当年割据天安门广场的拳匪后代在政府根据严格的宪法规定下达戒严令之后,不就是赌政府不敢开枪而死赖着不走达两星期之久吗。直到政府用尽了和平手段无效之后,才被迫不得已开枪武装驱逐。



连大学生和知识分子都毫无守法观念,更何况广大劳苦大众了。



以八九民运为代表的无法无天的中国民众,连八国联军都束手无策,不得不恢复了他们自己倡导废除的斩首。这样的民众如何消受得起现代标准的人权呢?



我反对中国废除死刑,也反对犯人的生活水平高于底层老百姓的平均生活水平,以免人为刺激犯罪率上升,导致大批人故意犯罪以求进监狱养老。



我对中国司法狱政的改革要求只是∶司法清明,给犯人以充分自辩的权力和机会。按国际惯例实行“疑罪从无”,即“无罪推定”的司法审判标准。彻底废止刑求。



作者:马悲鸣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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