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右派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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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新新右派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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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女工在最高检遭暴打,法院对诉讼状不受理 参与讨论 推荐 得票:20
作者: jackeychou(2002-01-07 19:42:42.0)
女工在最高检遭暴打,法院对诉讼状不受理
2001年6月13日,黑龙江省逊克农场女工刘杰前往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对黑龙江省农垦中院的判决提请抗诉,同时举报某某负责人贪污公款。因同最高检18号接待员交涉无果,刘杰执意不走,接待员叫来两个便衣对之拳打脚踢,使之满脸鲜血。
几十名上访群众见状,拨打110求助。此时刘杰被拖到接待室后侧再遭暴打,但110置若罔闻,打道回府。刘杰被打得满身是血,接待员才叫检察院警车把他押到昌平看守所。后来得知,该站在接收刘杰时收到了盖有最高检信访室的公章。
6月16日,刘杰被押回哈尔滨收容站,一周后交了700元钱放出。10月初养好伤后,刘杰带着起诉稿件的庄子来到北京。10月7日以后的一个月里,北京市第一、第二中级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相互推诿,刘杰跑了十几趟,才在11月6日从最高法院接待室窗口领到了一张表格。全国人大信访局一位领导说说:你这个案子,最高人民法院应在7天内(11月12日前)给你一个书面答复,你的法律主体地位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是平等的,不给书面答复是枉法。然而直到11月底,刘杰仍被告知“需要耐心等待”。
11月27日,在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厅窗口,刘杰递进一张有中办国信访局开的指示路条,某厅长在背面签上:“不属法院受理”,不加署名,随即关闭了窗口。
上面的一则材料摘自2001年12月7日《工人日报》
当我看到这则消息后非常气愤,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和当代的大学生真是不敢相信我们的司法部门的工作人员素质低劣的程度;我们某些执法队伍执法的文明程度;我们某些司法机关在刑事司法权利和义务是的官僚主义作风;我们某些政府部门管理国家事物的责任又在哪里。作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其在《宪法》中规定的公民权力如何得到保护。
其实向这样的案件在全国岂止刘杰一例,只是他们没有象这例一样被重视而已。
现在该女工刘杰的情况还未知,不知网友们看了有何感想,是否和本人一样义愤填膺,希望得到大家的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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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得票:3
作者: 迤兰(2002-01-07 19:46:57.0)
这事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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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得票:5
作者: 月到中秋(2002-01-07 19:48:45.0)
现在的黑龙江已经很冷了,可位于北京的中国人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更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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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得票:1
作者: 国年(2002-01-07 19:52:05.0)
为民伸张正义消失
乱象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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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得票:2
作者: 正大光明(2002-01-07 19:57:57.0)
最高人民检察院竟有此作为,
我真为我们的国家悲悲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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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得票:12
作者: gd阿牛(2002-01-07 19:58:13.0)
如果以上情况属实:
1、请最高法院和检察院的领导马上出来解释,
2、请全中国的新闻监督;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即要以上两院进行调查,还人民一个公道;
否则撤职两院的负责人和值班人员;
4、请两院立即重温江泽民同志的“三个代表”精神和“七一讲话”,否则年终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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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悠悠我心(2002-01-07 20:05:56.0)
天下无公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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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得票:5
作者: 总是我不对(2002-01-07 20:15:30.0)
最高检察院的领导在人大开会讨论人选和业绩时得到的票数是最低的,那时大家主要是对反腐败工作不满意,后来朱总理亲点人选,看来这事如果是真的,应该让朱总理知道,不要只报好事,贪污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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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井底青蛙(2002-01-07 20:33:25.0)
沉默啊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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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没有所谓的十字路口,当我们回首时,路,只有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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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得票:2
作者: 正大光明(2002-01-07 20:38:17.0)
向大家请教:如果情况属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否有责任处理这样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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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罗生门(2002-01-07 20:41:02.0)
被打的是人,打人的是人,官僚是人,群众也是人,中国人这是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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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月到中秋(2002-01-07 20:45:17.0)
9:当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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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得票:1
作者: 燃烧弹(2002-01-07 20:53:13.0)
令人难以致信——难道这就是我国的最高法院和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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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得票:0
作者: 平头百(2002-01-07 20:59:01.0)
最高检察院检察长是韩杼滨,原任铁道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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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得票:2
作者: 燃烧弹(2002-01-07 21:03:01.0)
铁道部长怎么能当最高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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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得票:0
作者: 月到中秋(2002-01-07 21:03:52.0)
13:难怪,垄断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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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燃烧弹(2002-01-07 21:08:43.0)
15:人的权利也可垄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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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esnoyesno(2002-01-07 21:09:37.0)
谁也没说中国是有法制的国家!是有王法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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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iaoke(2002-01-07 21:10:44.0)
这才叫无法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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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燃烧弹(2002-01-07 21:15:38.0)
好帖!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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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总是我不对(2002-01-07 21:16:46.0)
回第9楼:要有一个人大代表做一个紧急提案并被人大常委会接受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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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北部湾鲨鱼(2002-01-07 21:19:35.0)
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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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居然会笑(2002-01-07 21:20:20.0)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中国的事谁说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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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总是我不对(2002-01-07 21:30:39.0)
回21楼:是的!因为按照我国的实际情况,政府提倡有什么事情要通过正常渠道来反映,往往某些事情过份激烈的越级反映是很讨上级部门嫌的,那么要让上级部门重视,最好的办法是一个有份量的人直接从上级部门做起,一般来说,人大、国务院和政治局之间都是会互相给点面子的。这条路是最务实的一条路子,当然案子影响特别大由中央领导人出面讲一两句话则更非同凡响那是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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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雪亮(2002-01-07 21:34:04.0)
失望,国家没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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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不怕少数!(2002-01-07 21:38:02.0)
看你这回怎么做那年年进步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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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燃烧弹(2002-01-07 21:46:12.0)
上梁都这样,下梁岂能不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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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北部湾鲨鱼(2002-01-07 22:16:05.0)
老百姓能说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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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祝京成(2002-01-07 22:18:26.0)
令人难以置信!
向天问:中国的希望在哪里?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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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二狗子他妈(2002-01-07 22:40:13.0)
法院当然不会受理。从编制上来说,检察院就比法院高半级。另外,法院和检察院的头目都是由人大任命的,可人大不是实权部门,所以说根本管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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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遥(2002-01-08 01:21:15.0)
唉,如果因这些事就生气,我们早就气死了。
读高中时,我的一位政治老师就说起他在法院的经历,一位农民因投诉无门在法院门口自尽。所以他悲愤之余辞职不干去当老师,希望能让更多的人明白---正义。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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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乱弹琴(2002-01-07 22:39:08.0)
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
我们还能说什么呢,人家是最高了呀,新华网会有什么举动吗?
是否还是象沈阳周老人,湖南陈老人等反腐案件一样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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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ational(2002-01-08 05:49:33.0)
比这还要惨的都有, 就是没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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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是俗人(2002-01-07 22:26:46.0)
瞎嚷嚷.
<<检察院组织法>>规定,检察机关对法院有监督权能.
法院敢在太岁头上动土?
检察机关的权能如何科学化合理化,值得考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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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杜鹃(2002-01-07 23:13:52.0)
这件事情,强烈要求最高检察院检察长是韩杼滨出面表态!!!不是要求处理值班员的问题!!!
要求新闻媒体予以深入监督!!!要求全国人大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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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天鹅(2002-01-08 08:20:05.0)
以前一直不知道高检和高法是干什么的,今天终于知道了。
以前高检和高法很少为人知,现在要广为人知了。
他们到底是做什么用的?一年下来到底做了哪些工作?是打个晃子做个样子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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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天边一线(2002-01-08 08:28:57.0)
中国是不是已烂到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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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觉吾(2002-01-08 08:45:55.0)
看看消息的来源,应该不会有大的出入。
2001年12月7日的《工人日报》编发此则消息,说明了记者和编辑的职业精神以及体现了报纸的“工人”二字,值得肯定!
希望高检的有关负责人员出来“说明”一下,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让我们也听听他们的“说法”。
在最后,希望此事不要不了了之。也希望不要推托为“保安素质低”云云。在高检的院子里,只有武警,没有保安。
--
请你相信,我在远处注视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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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听话(2002-01-08 08:48:22.0)
如果情况属实,高检应该做检查,并向刘杰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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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血仍未冷(2002-01-08 08:53:32.0)
怎么依法治国?靠这些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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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空空(2002-01-08 09:14:13.0)
如果情况属实
就!!!!!!!
帖子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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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空空(2002-01-08 09:11:31.0)
首先: 查明事实真相!!!!!!!
帖子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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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空空(2002-01-08 09:15:28.0)
没办法!!
我们也只能在轮坛理说说而已!!!!!
帖子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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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空空(2002-01-08 09:20:46.0)
受不了了!!
气煞老夫!!!!!!!!!!
帖子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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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空空(2002-01-08 09:25:15.0)
连最高检察院都这样!!
还有讲理的地方吗??
帖子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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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好石头(2002-01-08 09:24:39.0)
中国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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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扬声器(2002-01-08 09:22:46.0)
其实高检已经是够人道的了,人家只是打了一顿而已,并没有把他送进监狱甚至让他永远消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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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糯米猪(2002-01-08 09:33:16.0)
枉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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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糯米猪(2002-01-08 09:33:12.0)
枉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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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得票:1
作者: 长是人千里(2002-01-08 09:53:49.0)
根据我跟两高打交道以及我所听说的两高的一些事情来看,这件事情的出现不偶然。
实在令人难受。
我相信不会有人出来道歉的。
如果真的有,那就不是中国的两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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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觉吾(2002-01-08 09:44:55.0)
46条:
是啊,应该让他(她)永远消失,也就没有这种消息报道了,也就天下太平了。
但即使报道了,即使下一步要调查此事。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他(她)们也拿不到、拿不出证据的。说不好还要以扰乱政府机关秩序被送去劳动教养三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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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相信,我在远处注视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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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想说却不知怎么说好(2002-01-08 10:07:40.0)
嘘~~~~~~你们别再乱说了!!!!想打官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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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想说却不知怎么说好(2002-01-08 10:11:24.0)
嘘~~~~~你们还乱说什么呀!!!也想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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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无语(2002-01-08 10:26:50.0)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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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空空如也的酒杯(2002-01-08 10:34:50.0)
我们已经习惯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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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啥都不是(2002-01-08 11:03:12.0)
不敢相信!!!这就是中国普通老百姓心目中神圣的高检?难怪反腐反得那么艰难,上梁不正下梁歪嘛!如此事无误,韩应引咎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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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渝西一坝(2002-01-08 11:15:16.0)
长夜漫漫,不睡觉的就只好苦苦等待,有谁敢出去点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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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傻傻瓜(2002-01-08 11:21:40.0)
《大法官》里不是:不知我者谓我何忧,知我者谓我何求吗?
完了完了!最后的一线希望都没有了!!!
该不是耸人听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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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平头百(2002-01-08 11:23:22.0)
向《工人日报》的记者编辑致敬!
如今在中国,象这样敢为老百姓仗义执言的媒体不多,应该是越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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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天天向上(2002-01-08 11:31:16.0)
这是少数别有用心的敌对分子的谣言!!!
恶毒攻击我们的司法部门者,杀无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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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英松子(2002-01-08 11:34:35.0)
现在,还有几个地方能说理?做老百姓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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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傻傻瓜(2002-01-08 11:49:52.0)
向《工人日报》的记者编辑致敬!
上一次还写了一篇关于社会风气不好的根源在那里的文章!写得真好!
工人日报真正是我们工人的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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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澈地寒风(2002-01-08 11:51:22.0)
你信赖这样的“执法人员”吗?那就真的离楼上所说的“永远消失”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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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乱弹琴(2002-01-08 12:13:26.0)
太黑了!!!!
对股票不受理
对控告就学不公不受理
对种种举报揭发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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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不清白(2002-01-08 12:12:24.0)
此事属实?如果属实,那么我们应该在网上进行声援!
必要时应该让高检对此事给个合理的解释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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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三农三法纳税人(2002-01-08 12:23:24.0)
????? ?????
????? ?????
????? ?????
????? ?????
????? ?????
????? ?????
????? ?????
????? ?????
????? ?????
????? ?????法!!!
--
纳税人生产绿色!
绿色--是生命,是健康,是可持续发展……
化作淤泥也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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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云中野鹤(2002-01-08 12:30:41.0)
把酒问青天,唉!各位也只能在这里发发虚火罢了,能把高院怎样?!唯愿有朝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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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历史规律(2002-01-08 12:36:26.0)
建议新华网,人民网转摘工人日报的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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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关注中国(2002-01-08 12:35:35.0)
现在的中国腐败在哪?黑暗在哪?就在那公检法!不管中央还是地方!中国的现状不容乐观!虽然加入了WYO、虽然申奥成功、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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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云中野鹤(2002-01-08 12:31:41.0)
把酒问青天,唉!各位也只能在这里发发虚火罢了,能把高院怎样?!唯愿有朝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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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eger(2002-01-08 13:03:19.0)
那位大虾有能量提请或者指令如下单位关注调查一下,事情就容易解决了。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共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司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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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eger(2002-01-08 13:44:31.0)
仔细找了一下,《工人日报》居然真的有这篇报道,实在不知道高检和高院那些人有没有受过教育、学过法律?
个案进行时:艰难的起诉 赵岩
作者:新新右派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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