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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妇女裹小脚与男人梳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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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妇女裹小脚与男人梳辫子   
马悲鸣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5898

经验值: 57789


文章标题: 妇女裹小脚与男人梳辫子 (369 reads)      时间: 2003-9-24 周三, 上午3:02

作者:马悲鸣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妇女裹小脚与男人梳辫子



              ·马悲鸣·



  曾见有文章将古代中国妇女裹小脚和现代西方妇女穿高跟鞋相类比。盖其都能使女人走起路来一步三摇,如风摆荷叶,袅袅挪挪,大增女性的体态美。其实这种类比很成问题。盖因中国妇女裹小脚是在不懂事的儿时被他人(父母)强迫的肢体伤害,而外国和如今的中国妇女穿高跟鞋则是懂事以后自愿的。裹小脚造成的肢体伤残无法恢复,而即使高跟鞋也能造成一些肢体上的行动不适,但只要一脱掉,马上就恢复原状。这里有人权问题。裹小脚是强迫人权,而穿高跟鞋则并非强迫。这是天壤之别!



  其实中国妇女的裹小脚只限于汉族。其他少数民族的妇女则概不裹小脚。比如满清时旗人妇女都是大脚。她们是穿高底鞋来增加女性的体形动态美,和后日西方妇女的高跟鞋类似。据说中国妇女裹小脚始于南唐。有南唐后主词《菩萨蛮》为证∶



花明月黯笼轻雾,今霄好向郎边去。 衩袜步香阶,手提金缕鞋。

画堂南畔见,一向偎人颤。奴为出来难,教君恣意怜。



据说词中所提金缕鞋就是小脚的,后人就据此作了幅《小周后提鞋图》。但还有人认为妇女普遍裹小脚始自儒家文化全盛时期的宋朝。裹小脚的生理学依据其实来自道家。道家不象佛家那样来自西方外国,而是纯种国产的国粹。



  道家讲究养生和房中术,并以房中术养生。比如《素女经》等都是这一类的书。这类书中记录说,咱们炎黄子孙的那个“黄”字所指的黄帝曾“御女”一千多人以养生。这类书还提倡“老男御少女,采阴补阳;老女御少男,采阳补阴”。抛开这些“采补之术”在临床上是否真有医学效验不提,仅这“采补”二字所提倡的采她人元气补自己真元的损人利己就和吸血鬼无甚二致。



  中国妇女裹小脚的“理论根据”便是来自这道家的“元气论”——认为妇女裹小脚可以把血脉中的气血憋回到身体中段,以便男子采补。而实际裹小脚的真正实用价值是为了便于认真执行宋儒提倡的“妇道”:裹了小脚的妇女由于行动上的不便,更难于“红杏出墙”。男人可以蓄妾、嫖妓,而妇女不管是否真有“红杏出墙”的动机,为防患于未然,先把她们那双天足给废了。如此大规模的损人利己哲学只有汉族儒家能想得出来!



  满清入关曾经下令“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命令所有男子必须剃头梳一个满人式的大辫子。这条辫子曾经被外国人讥笑为“猪尾巴”,而使汉人蒙羞,也因此被反清革命党人指为必须进行种族革命的证据。那时留学生但凡有点血性的,都把这条“猪尾巴”割了;可是一回国又要面临被讥为“假洋鬼子”的困境;于是再买条假辫子戴上。一时间,卖假辫子的成了一行不错的生意。鲁迅就曾有过这种遭遇。



  辛亥革命胜利后最初下达的命令里便有废除男人留辫子和妇女裹小脚的重要条款。而其实慈禧太后的剪辫子“圣旨”已经下达很久了。最先剪辫子的是海军,盖因军舰上的机械太多,辫子容易被绞入机器里造成危害,所以海军早就剪了发辨。电影《甲午海战》里的邓世昌把大辫子一甩盘到脖子上的镜头在现实中是不会有的。第二批剪辫子的是新军,盖因新军使用新式军械,辫子也碍事。天安门广场纪念碑浮雕《武昌起义》上的新军都是已经剪了辫子的。



  慈禧太后的剪辫子政策是按照梯次,由海军而新军,而所有军队,而全民。盖因剪辫子是明废祖宗成法,震动太大;故以按步就班,梯次顺序推行较为稳妥。谁知刚剪到新军这一步,清室就被迫逊位了。而这时距离最初的海军剪辫子已经快二十年了。



  满清固然强迫男人梳辫子,但满族妇女却从来不裹小脚。而汉族却要强迫妇女从儿童时期开始裹小脚。这满族和汉族对男女肢体,以致人权迫害的孰轻孰重,明眼人不难看得出来。可是强迫妇女裹小脚的汉族却以男人梳辫子作为排满的号召。这可有点“老鸦落到猪身上”。



  后来那些更其激进的革命党声称,辛亥革命的结果“只不过头上少了一条辫子而已”。盖言其他一切照旧。鲁迅曾有一篇小说《头发的故事》专讲此事。其实辛亥革命的意义远不只“头上少了一条辫子而已”。至少,这明废宋儒以来汉族妇女裹了一千年的小脚,就是功德无量。不过这里废的不是满族的罪恶,而是汉族的罪恶。儒家传统又是尊夏攘夷,从不认错的,故汉人大多避讳,不肯提起罢了。



  头发没有神经,梳辫子和裹小脚不一样,没有痛感。尽管男人梳辫子也是强迫人权,但只要剪掉,就可以恢复。中国男人的梳剪辫子固然不如现代中外妇女脱穿高跟鞋那样方便,留起辫子要费些时日,但剪掉只是一瞬间的事。平心而论,在男人梳辫子和妇女裹小脚两者之间比较孰恶?哪个对人权的迫害更甚?哪个是终身伤害,无法恢复?应该非妇女裹小脚莫属!



  强迫占人口半数的妇女裹了一千年小脚,这是中国汉族儒家文化留在人类文明史上最大的羞耻!是任何外方或少数民族文化留在人类文明史上的羞耻所万万不及的!



  悠悠万世,唯此为大!





~~~~~~~~~~~~~~~~~~~~~~~~~~~~~~~~~~

【附录】

              也谈妇女裹小脚



               ·都 人·



  读了马悲鸣先生在《华夏文摘》上的雄文《从妇女裹小脚谈起》,令人无法不联想到两项文革遗产:



  一曰后见之明,中华书局标点本《二十四史》大部分于七十年代初期陆续出版,因而每部都有一篇“政治序言”,先用“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黑体字)的最高指示和二十世纪无产阶级的觉悟高度将千百年前“腐朽没落的反动地主阶级”的正史戴上各种政治帽子,骂得一钱不值。



  二曰政治株连,文革中任何有违“革命道德”原则的行为,从穿件花衣服、下顿馆子或者剪个包头,不管三七二十一,借韩小强的唱词,一律算是“我沾染了资产阶级的坏思想”的后果。



  马文可同样归纳为以下两条:



  第一,根据联合国人权宣言,在一千年前裹小脚是男人对女人人权的极大侵犯,“悠悠万世,唯此为大!”通篇二十世纪现代政治词汇和观念,简直就该马上组织第二次纽伦堡国际法庭来追究宋儒这项“任何外方或少数民族文化留在人类文明史上的羞耻所万万不及的”“汉族的罪恶”。



  第二,裹小脚千错万错,全是属于“我沾染了中国汉族儒家文化的坏思想”的结果,“是中国汉族儒家文化留在人类文明史上最大的羞耻!”



  作为汉人一员,对祖宗的文化这么深的自我反省和悔过,自然是绝对的“政治正确”。问题是马先生的政治想象力固然走在“正确路线”上,在裹小脚和高跟鞋现象上作出的政治和道德结论也适合人人讲人权的“时代潮流”,却无奈信口开河,与历史事实和基本常识背道而驰,未免给人以政治挂帅,“只红不专”的一厢情愿味道。



  以“占人口半数”的断言为例,便是缺乏常识的想当然。缠脚之习起源于宫廷“上流社会”,势利的“社会地位”效果(所谓“城中好高髻,四方高一尺”)对它的流行颇有促进之功,但是对汉族下层的缠脚“普及”程度从无确切统计数字。从各种明清笔记(包括《聊斋》)和《凤阳花鼓》等资料,“劳动人民”中显然有大量天足存在。下面还会讲到“上流妇女”也有不肯随流俗缠脚的。根据上世纪西方传教士的调查,客家人就几乎从不缠脚。所以要一网打尽,硬说缠脚是“汉族的罪恶”,至少得先将洪秀全、杨秀清、刘永福、黄遵宪、孙中山、胡汉民、廖仲恺、何香凝、朱德、康克清、黄慕松、张发奎、薛岳、蔡廷楷、叶挺、叶剑英、邓演达、邓发、邓小平、胡文虎、李光耀、李登辉、还有据说毛泽东的母族,等等,等等,一律排除在外。而将客家人除掉之后,汉族还剩下多少近代史?



  马文的最主要论点是将小脚归于儒家文化的“罪恶”,声称缠脚是“为了便于认真执行宋儒提倡的‘妇道’”。这样的牵强理论,作为激进批孔政治宣传固然可以,只是纯属“政治株连”,早被现代性学研究否定(见后),更与历史上的小脚风尚起源完全不符。裹小脚真正起源早有考证是被宋太祖“卧榻之侧岂容酣睡”而给灭了的南唐宫室中的时髦风尚,甚至可追溯到亡国之君李煜的某位宠妃的“古典芭蕾舞”。南唐君臣(尤其是写出“画堂南畔见,一晌偎人颤。好为出来难,教君恣意怜”的李后主)可谓上下齐心,一致努力于“淫词艳曲”。要把他们算成“儒家文化代表”,“道学”和“理学”的宋儒们恐怕真是宁愿饿死也不会同意。从二程(程颢、程颐兄弟)、朱熹、直到王阳明、曾国藩,尽管枯燥得紧,笔者都算读过一点,从来没有见到哪一位“大儒”提倡过裹脚。马先生如果不是在“凭空污人清白”,想来该有什么“秘籍”或“海内孤本”?



  其实只要在空喊政治口号之余真正读几本书,就不会如此信口开河,人云亦云。理学的“开山鼻祖”之一是程颐,连“饿死事小”口号都实在由他首倡(《遗书》卷二十二)。但正也是关于这位程朱理学“祖师”,《湛渊静语》明载(引自《癸巳类稿》):



   伊川先生后人居池阳,其族妇人不缠足。



  由此可见将缠脚归罪于宋儒和理学属于既无稽又无知的政治株连。



  在政治株连专家眼中,不仅儒家十恶不赦,同属汉族的道家显然也一样罪孽深重。于是断言“裹小脚的生理学依据其实来自道家”、“‘理论根据’便是来自这道家的“元气论”——认为妇女裹小脚可以把血脉中的气血憋回到身体中段,以便男子采补”等等。这显然也是马先生或某小说家的加工创造,盖自唐朝开元之后,道教文献便有严格体系。马先生上述理论如果不是政治上的想当然或野狐禅,自然可以明白告诉大家是引自那部道藏,例如《正统道藏》或《万历续道藏》的哪一函、哪一卷?



  其实对于道家的“元气”理论,近代权威无过逝世不久的Joseph Needham(李约瑟)。在其巨著《中国科学技术史》中,李公将道家“气”的观念联系到古印度文明中的prana,由此一路追溯到两河流域的巴比伦文化。李博士更是道家性文化专家,特别详细讨论了“气”在其中的作用,如此学术权威,却居然漏掉了道家这么重要的“小脚”与“气”关系的理论,是否应该请剑桥大学出版社再版时加以更正?



  马文还谴责道家性理论“损人利己”,“和吸血鬼并无二致”,也和李博士大唱反调。圣人曰:“食色性也”,“性”的生物学功能是繁衍后代,延续自己的基因,自然“利己”。这“损人”一说可是武侠小说的套头,要不就是道学家用来作“节欲”说教的宣传,早被“宋儒”苏轼大大地挖苦过(见《说郛》录《东坡手泽》),居然今天还能一本正经拿来声讨汉族文化的“丑陋”。殊不知李约瑟博士治学的一大成就便是便是论证这类“吸血鬼”理论纯属对道家的狭隘误解,李约瑟进一步断言道家有益于两性关系的发展,帮助提高妇女的地位,甚至“接受妇女与男人的平等地位”(参见《中国科学技术史》第二卷和第五卷的有关章节)。按马先生的观点,这是应该彻底批判的重大“政治错误”?



  马文的一大景观便是将古人一种时髦风尚进行政治株连,无限上纲,并无历史依据,光凭主观政治想象硬扯到道家、儒家上去。从各种史料,明确可见小脚代表历史上的一种审美观,严永欣先生指出的是这种审美观并非中国独有。爱美是人类天性,可惜人类的“美感”每每不“天然”,从纹身、穿耳、刺鼻、画眉、束腰,到现代的拔毛、增胸、减肥、填鼻、拉脸、抽脂肪,……,无一不以改变(或曰“残害”)自然身体形态作为“美”的标准(《国家地理杂志》早年常刊许多“野蛮部落”更为奇特的“审美习惯”)。尽管马文处处说小脚是男人强迫女人所为,可千年之下能数出几个亲为女儿缠足的父亲?还不全是在这种历史审美观造成的社会压力下“千年的媳妇熬成婆”的“母性”。马文为缠足痛不欲生,为“猪尾巴”羞惭不已,无非是追随西方文化中心观和百年来中国积弱被人蔑视的偏见,在近代西方汉学界早已没有市场,荷兰性学专家Robert Hans van Gulik(高罗佩)便一针见血地挖苦那些谴责缠脚的道德主义人士忘记了当时西方自己的妻女正因“束腰美习”大受(生理上更为严重的)心肺之害(可以参看电影《飘》的有关镜头)。高罗佩明确指出:



   尽管缠足引起很多痛苦,但通常所有时代和所有种族的妇女

   都会为追求时髦而乐于承受这些痛苦。



  旨哉斯言!高氏早归道山,未能见到其箴言在Dow化学公司和其他“填乳”案上一次又一次地被证实无误。就拿今天“唯瘦为美”的西方审美观来说,多少痛苦由此产生:流血流汗,刀锯鼎镬,化学药物,不一而足,女士们还不是个个趋之如骛,除了胸部惟恐不足,他处视每磅如仇敌,必欲去之而后快。更有甚者,这种美观标准在女士(尤其不懂人事的teenagers)中造成非常广泛的厌食症和其他饮食反常行为。为追求社会所认可的“美”,在古代只是“残害肉体”,到今天却可以不惜身家性命,程朱语录修订版“饿死事小,增磅事大”得到真正贯彻,红极一时的乡村歌星Karen Carpenter宁死不食,魂归西天只是比较有名的例子之一。怎么不见我们的新道学家为此“残害肉体”问题大声疾呼?难道因为“自绝于人民”,就不算“人权”问题?



  马文声称中国妇女“被迫”缠脚而西方妇女“自愿”穿高跟鞋,因而两者有“天壤之别”。这样的话实在只能以乐于自惭自恨来解释。上面高罗佩已经指出了所有时代和民族中“自愿追求时髦”的永恒社会压力,就拿满族来说,马文显然对清廷出于政治原因禁止满族缠足时,满族妇女为“求美权”被剥夺而愤愤不平、大出怨言的简单历史事实一无所知。清代笔记里也不乏旗人不顾禁令而缠脚的记载,而一般满族妇女更“画饼充饥”,以形如三寸金莲的木屐来模仿这种“美人的标志”,正可见“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若无政治禁令,满女何以不会“被迫”行使她们的“求美权”?不说别的,《枫窗小牍》就记载被满族奉为祖先的金朝妇女大肆缠脚,“花靴弓履,穷极金翠”,不失是高罗佩前述“乐于承受痛苦”、对“美”的追求并无种族时代(以及文化)之别的结论的最佳注脚。



  至于说西方妇女“自愿”受高跟鞋之害,天天聆受Dress for Success口号激励、要养家活口的“上班族”都知道这是“站着说话不腰痛”。笔者以前混饭过的某公司,上峰对此“自愿”程度大约有切身体会,颇有“好生之德”,不时下令将比较“清淡”的周五改为“便装日”,男士们无非少打一根领带,而女同胞们纷纷如逢皇恩大赦一般,主要因其可穿 sneakers上班也。



  因一项计算机图象识别课题,笔者有幸与供职警方的脚型脚迹鉴别专家(主持刑事案例、法医、空难辩认等等)共事数月,曾听他如数家珍地介绍各直期的宋朝”?两点一看就都是为了烘托自惭自恨之目的而信口编造。



  总之,通观马文,无非是在某种自我道德中心的立场上,以后见之明和政治株连将早被李约瑟、高罗佩等人批驳过的西方对中国文化的传统偏见重炒一遍,除了对大量基本史实缺乏了解之外,这种自以为是、以今人之高见大骂无法还口的古人,还作悲痛欲绝之状,就象中华标点本《二十四史》痛斥古代剥削阶级的政治前言一样,实在无谓,也无新意,盖王羲之在一千六百多年前就讲过:



    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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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华夏文摘》第307期,CM9702B.GB (1997年2月14日出版)




http://www.hjclub.com/TextBody/239944.asp?Stat=3&PageIdx=1&oD=2 >正告东海一枭,是茉莉不要中国,不是政府不要茉莉。 

作者:马悲鸣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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