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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法轮功是私人性质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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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法轮功是私人性质的证明   
所跟贴 法轮功是私人性质的证明 -- 和合 - (3400 Byte) 2003-9-17 周三, 上午3:30 (623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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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和合逻辑大有问题,不通啊不通 (184 reads)      时间: 2003-9-17 周三, 上午10:20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和合说

“法轮功和其他体育运动的区别:

对於其他体育运动,例如,踢足球、跑步。这是一种公共的

运动。任何人踢足球,都叫踢足球。任何人跑步,都叫跑步。



对於法轮功却不一样。它不仅仅是一种动作。而且包括了

对李洪志的信仰。只有承认李洪志为大师的,而且被李洪志

承认的那些人的特定行为,才能被定义为法轮功。”



根据逻辑推理,如果

‘对於其他体育运动,例如,踢足球、跑步。这是一种公共的

运动。任何人踢足球,都叫踢足球。任何人跑步,都叫跑步。’



那么结论应该是,‘任何人练法轮功,都叫法轮功。’



法轮功是宗教,是精神修炼,也是一种身体修炼,有自己的信仰很正常。正如足球有足球的规则一样。这和公、私有什么关系?和“一种公共性质的体育活动”的争论有什么关系呢?按和合的理解,足球是“一种公共性质的体育活动”?试问,不买票你能进世界杯场地看球?电视台不出转播费也转播不了职业足球。‘法制大师’和合先生难道还生活在强盗世界?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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