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法轮功是私人性质的证明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法轮功是私人性质的证明
所跟贴
法轮功是私人性质的证明
--
和合
- (3400 Byte) 2003-9-17 周三, 上午3:30
(623 reads)
北京小左
[
博客
]
[
个人文集
]
游客
标题:
和合逻辑大有问题,不通啊不通
(184 reads)
时间:
2003-9-17 周三, 上午10:20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和合说
“法轮功和其他体育运动的区别:
对於其他体育运动,例如,踢足球、跑步。这是一种公共的
运动。任何人踢足球,都叫踢足球。任何人跑步,都叫跑步。
对於法轮功却不一样。它不仅仅是一种动作。而且包括了
对李洪志的信仰。只有承认李洪志为大师的,而且被李洪志
承认的那些人的特定行为,才能被定义为法轮功。”
根据逻辑推理,如果
‘对於其他体育运动,例如,踢足球、跑步。这是一种公共的
运动。任何人踢足球,都叫踢足球。任何人跑步,都叫跑步。’
那么结论应该是,‘任何人练法轮功,都叫法轮功。’
法轮功是宗教,是精神修炼,也是一种身体修炼,有自己的信仰很正常。正如足球有足球的规则一样。这和公、私有什么关系?和“一种公共性质的体育活动”的争论有什么关系呢?按和合的理解,足球是“一种公共性质的体育活动”?试问,不买票你能进世界杯场地看球?电视台不出转播费也转播不了职业足球。‘法制大师’和合先生难道还生活在强盗世界?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显示文章:
所有文章
1天
7天
2周
1个月
3个月
6个月
1年
时间顺序
时间逆序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061312 seconds ] :: [ 23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