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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论文:人死后身体器官出让对社会的进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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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论文:人死后身体器官出让对社会的进步意义   
所跟贴 论文:人死后身体器官出让对社会的进步意义 -- Anonymous - (4376 Byte) 2003-9-15 周一, 上午1:15 (319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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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万先生之高见!真不愧为伟大正确光荣之与时俱进大话西游版!!! (111 reads)      时间: 2003-9-15 周一, 上午10:12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俗话说:已所不欲,勿施于人。请问万老先生是否已做好了死后捐献器官的各项准备了吗?比如说,立个遗嘱,还有公证什么的,万一万先生被突发性地被捕却临时找不到周金培这种混帐好律师,实在可惜了臭皮囊,这一点是毫无疑问。如果没有,那叫无耻!



中国人口十三亿,共产党员就有六千万。照理说,每天正常和不正常死亡的共产党员就不少。原则上,共产党员入党之前就从身体到灵魂都买给了老马和老毛,从咽气到还没咽气的时候,取几个肾和几条胳膊几条腿是绝对不怎么成问题。怎么还要打普通老百姓器官的主意,公仆已经被你们做了,在世的时候也被你们领导,吃香喝辣的又是你们,结果轮到被取器官的时候反而是生活在温饭线上下的大众?下流!



死刑犯人已经被强制地剥夺了生命,不管生前有多大罪恶,亲属对其非正常死亡无疑是悲痛的,再见到少了身体某个器官的尸体,无疑会的伤口洒把盐。这种事都能想得出并且论证得头头是道,真是卑鄙!



万老糊涂,竟能转贴此文!我一想到与您在地球上呼吸相同的空气,就有一股要捐出自己所有器官的冲动......拿刀子来,立等可取,保证鲜活!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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