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似棟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3/12 文章: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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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范似棟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拆穿吳弘達的西洋鏡
由美國哥倫比亞大學資深學者司馬晉(James D. Seymour)和理查德 安德森(Richard Anderson)合著的關於中國勞改的專著<新鬼舊鬼>(以下稱<鬼>)今年一月在美國出版, 三月在香港舉行公開發行會。在中美兩國的一些政治和人權場合, 這本書已經引起了深刻的反響。有消息說中國政府最近決定今後不再向新疆調遣其它省市犯人。至於全世界最關心這本書的個人, 可能要算上美國的中國勞改基金會的吳弘達。這也難怪, 因為看過這本書的人, 都聯想到大名鼎鼎的吳弘達, 不約而同地提出一個問題, 為什么信誓旦旦的哈利. 吳在一些重要問題上錯得一塌糊塗? 眾口鑠金, 以致成了新聞大標題“WHY HARRY WU IS WHOLLY WRONG”(香港<南華早報>3/12/9 。
為什麼新鬼和舊鬼要纏擾吳弘達先生? 還要把他拖進鬼門關? 吳弘達的鬼門關不在中國的勞改隊, 而是在美國, 也算天下奇聞。
誰犯了四個錯誤?
吳弘達不愧是個戰士, 早已枕戈待旦。他先讓他的朋友, 兼打工仔和馬仔的費德勒先生(Jeffrey Fiedler)出馬接戰, 在三月廿三日的香港<南華早報>上反詰那個<鬼>, 說它有四個錯誤。
1. 中國現在究竟有多少犯人? 建政以來總共有過多少犯人? 這是研究中國勞改的首要問題和基本數據。 <鬼>指出, 吳以前曾說過中國勞改犯當時有二千萬之多, 費一口咬定吳從沒說過, 這是費認為的<鬼>的第一個錯誤。司馬晉馬上站出來, 進一步聲稱吳弘達的那個二千萬, 白紙黑字, 刊載於九六年十一月三日的英國<星期日時報>, 那次還說中共建政以來的犯人總數是五千萬以上等等。(HONG KONG ECONOMIC TIMES 3/30/98)
吳弘達作為天字第一號的中國勞改研究權威居然對這一個問題有多種不同的數字和說法, 正是店大貨物多, 百貨應百客。 除了二千萬的說法之外, 還有一種是1996年說的數字, 全國有一千一百個勞改營, 關著六百萬到八百萬勞改犯人, 也就是說, 中國每十萬人中有五百~六百六十七名犯人(張偉國主持的美國電子刊物<新世紀>98年3月, 以及吳弘達的<搗亂者>p14)。第三種說法見之於吳弘達91年出版的< 中國的古拉格> 一書, 這回吳說中國大陸勞改營至少有三千個, 犯人有一千二百萬至一千六百萬, 其中留場就業人員約八百萬至一千萬。 第四種說法見之於英國倫敦的<每日電訊>, 95年5月10日, 吳說中共建政以來的犯人總數是三千萬至四千萬, 有悖於上述第一種說法的總數五千萬以上。
這四種數字是我隨手翻撿到的, 如果有人找到吳弘達其它更多的自相矛盾的說法和數字, 我絕不會感到惊奇。
司馬晉在這本書裡提供的數字是九十年代每十萬中國人中有犯人一百六十六名, 比中國官方的數字十萬人中一百零七名犯人高, 相形之下吳弘達的數字則大得惊人。 費德勒先生說吳現在使用的數字是八百萬(香港<南華早報> 3/23/9 , 約是司馬晉數字的四倍。吳經常說這些都是他的估計數字, 很難想像一個有自尊心的研究人員老是靠發表各自不同的, 相差很大的估計數據過日子。
信口開河的“估計”無異於編造和欺騙。中共政權在五八年大躍進時期, 在文革時期, 為了“政治需要”任意編造各種各樣的統計數據, 或擴大或縮小, 達到嘆為觀止的地步, 同時, 也桃李滿天下, 造就了綿綿不斷的學生和接班人。 如果有人說現在吳弘達“估計”的膽量已經超過了現在的中共, 我不會感到惊奇, 是謂之青出於藍而胜於藍。
95年秋, 吳以身犯險, 面對中共警察, 曾有被中共視為認罪悔過的表演, 回到美國, 他說那一套都是騙中共的, 對於敵人不必講真話, 翻手覆手都是他的道理。那么現在吳弘達面對天下人, 尤其是善待他的美國人民和厚愛他的美國國會, 如何解釋這多種不同的估計數據?
2. <鬼>的課題之一是新疆, 甘肅, 青海三地的勞改經濟, 它的結論是勞改產品和勞改經濟在中國國民生產總值中的比重微不足道。 費表示反對, 他說對全國的勞動經濟來說, 這個三地研究結果不具代表性。這是費認為的第二個錯誤。吳弘達接著說, “中國勞改經濟的主要力量在北京天津山東上海浙江遼寧和廣東, 它們的勞改部門具有相當大的經濟實力, 大部分勞改產品都是這些省市出來的(美國電子刊物<新世紀>98年3月)。”但是如果新疆的勞改隊情況沒有代表性, 不能說明問題, 為什么吳弘達前几年要几次三番不遠萬里冒著危險跑到新疆勞改隊和西北地區其它勞改隊收集資料, 尤其關注勞改經濟呢?
還有,在中國經濟發達地區的勞改經濟相對發達一點,產值產量等絕對數也高很多,這是不錯的,但二者佔地國民經濟的比重相比較,前者是不是一定就比後者高?這是問題的關鍵。我個人的經驗和研究傾向於反而比較低,因為經濟發達地區對不發達地區在國民經濟發展水平和產值總量的差距更懸殊。
司馬晉在這裡談的是相對比例數,即勞改經濟佔國民經濟的比重, 然後根據比重的多少來決定其地位,而吳弘達打岔的是絕對產量數, 即勞改經濟的產值和數量, 這能說明什麼問題呢?吳經常玩弄這種偷換概念的小 聰明, 自以為得意。隨手再舉一例, 在<中國的古拉格>一書裡, 第一章第二節的題目是: “關於勞改隊的人數”, 在引用了中國官方發表的一系列年度逮捕判刑人數(此指數約相當於勞改犯人數), 他說,“目前還有一千六百萬至二千萬人還在勞改隊中。” 他創造性地用“勞改隊中人” 來代替大家通常用的“犯人”或“在押犯”概念。讀者要問, 這個“勞改隊中人”包括不包括在場非勞改人員(留場人員和僱工)? 包括不包括警察看守, 以及他們的家屬? 如果包括, 這個概念應該不同於“在押勞改犯”或“在冊犯人”, 但吳故意混淆這兩個概念, ? 如果不包括, 留場人員, 僱工, 警察和家屬也是住在勞改農場裡的人? 從統計角度看這個指標概念不明确, 但吳弘達挖空心思要的就是這個模糊效果, 以便塞進他的私貨。什麼是他的私貨? 即要把留場人員也算到勞改犯人數中去, 但其理由又擺不上台面, 所以只好偷偷塞。
3. <鬼>書說中國現在的勞改隊監獄與前蘇聯的“古拉格” 不可同日而語。 司馬晉指出斯大林時代關押的前蘇聯犯人占人口比例數是現在中國犯人占人口比例數的十二倍, 這是司馬晉的道理。 費又說那是第三個錯, 但又拿不出他的道理來。準確的說, 是吳弘達拿不出道理來。
把中國現在的監獄情況與斯大林時期的蘇聯情況相提并論, 是吳弘達為了吸引顧客推銷自己的多種廣告手法中的一種, 他是這樣說的: “與蘇聯勞動營及法西斯集中營相比, 在政治意義上講, 在採用暴力鎮壓異己分子方面, 中共勞改隊與兩者沒有本質區別。”(<中國的古拉格>P17)。他沒有說明為什么從政治意義上講, 三者“沒有本質區別”的道理, 同時避而不談兩國犯人數占總人口的百分比, 通常認為這是最重要的數據。在應該由數字說明問題的地方, 吳郤從政治意義上開講了。 從政治意義或立場出發生殺予奪, 又是專制政體的特色, 但西方公眾希望看的是事實和數據, 然後自己會判斷是非。
4, <鬼>認為中國刑滿釋放人員的強迫留場就業情況已經不見了十几年, 現在留場的刑滿釋放人員即使有, 也是以自願為主, 而且不同意留場就業人員沒有人身自由的說法。司馬晉指出,“即便是在六十年代, 留場就業人員也可以結婚成家, 生兒育女, 甚至還能離勞改農場去外地旅行, 現在這種情況就更普遍了。”費又說不是那么回事, 就此成了<鬼>的第四個錯。 費不是中國人, 更沒有在中國的監獄裡呆過, 憑一些遠距離拍攝的中國監獄外觀的照片, 怎麼能得出結論說今天中國刑滿釋放的犯人, 還象當年的吳弘達一樣都要被強迫留場?
在毛澤東主政年代的中國, 刑滿釋放後的留場就業人員(俗稱“老三毛”)是否有人身自由? 首先要確定人身自由的概念內涵, 然後才能確定其外延。我怕吳弘達的“人身自由”概念定義又與眾不同, 獨自創新, 那又扯不清。大家都知道那個年代的留場人員一律被強迫留場, 但留場後的自由活動范圍和程度與勞改犯有很大不同, 有些留場人員在勞改農場結了婚, 但有些沒有; 有些留場人員被准允探家旅行, 有些則不被准允, 各種情況都有。 整体情況如何? 在看到可信度高的統計資料并确定概念之前, 實難定論。
寫累了伸一個懶腰, 忽然想到吳公子落難勞其筋骨餓其身體膚的六十年代。當年被強迫留場, 也沒有生兒育女, 但不知他回過上海江蘇路武寧路的老家沒有? 回過几次? 匆匆團聚郤又不歡而散? 回過頭去, 我相信他的三年勞教與他的右派分子帽子有關。 如果不是右派分子, 那個年代一般人順手牽羊, 小偷小摸, 公私不分不算什么事, 不會就被送勞教。 那個年代的右派分子被勞教勞改不算多, 由單位領導人提供的罪錯往往不囿於右派分子一條, 其它的指控往往是借題發揮, 上綱上線。難怪吳弘達對這種卑鄙手法有極其深刻印象, 終身難忘, 以致今日以其人之道反制其身。
如果按司馬晉的算法, 刑滿之後留場就業的人就算有了人身自由, 那么吳弘達當年實在失去人身自由時間就只剩個三年勞教零頭。這一下非同小可。 試想, 吳弘達篳路藍縷胼手胝足多少年, “在勞改隊十九年”(請注意他不說他勞改了十九年, 而一般美國人一定以為在勞改隊呆了十九年就是坐牢十九年, 把這兩句話看成同義語。)的基礎上建起了自己堪稱輝煌的事業, 一旦給人家把基礎給毀了, 把根給拔了, 大廈將傾黃梁夢醒能不怒髮衝冠? 中國人在美國要辦成個事不容易, 出個名更不簡單, 不管美名罵名都一樣, 你說是不是那么回事? 如果吳弘達提出要和司馬晉決鬥, 我也絕不會感到惊奇。
其實無論是誰, 只要是确實受過中國黑暗政治的迫害, 即使只是三年勞教, 也足夠有資格耿耿於懷至今, 也足夠有資格向任何人控訴當年的勞改勞教情況, 如果還能為改善中國犯人的人權做一些實事, 更是無上功德, 不是非要走到篡改面目那一步的。原本沒有什麼見不得人, 現在倒反而要偷偷摸摸, 何苦?
勞改犯的概念之爭關係到鄧小平和朱鎔基
吳弘達這次接受美國之音記者采訪時, 有一段話十分有趣, 立此存照。吳說, “我們跟司馬晉等人的區別在於, 司馬晉所說的勞改犯只是經法院判刑的人, 而我們講的勞改犯包括判刑勞改的, 勞動教養的, 強迫留場就業的, 少年犯。有些人已經結朿了勞改, 但是還是被強迫留在勞改隊裡, 他們的人身自由還是沒有(張偉國主持的美國電子刊物<新世紀>98年3月)。” 這段話有几個問題尚待商榷, 首先要請教吳, 倒底什么是你所謂的人身自由? 哪個標準? 大家都知道, 中國大陸在過去很長時期, 在各個地方各個單位有各色各樣的被管制分子, 除了犯人, 還有文革時的干校學員和各式各樣的審查對象和學習班成員, 不胜枚舉, 他們都不可以隨便離開自己的所在地區或單位, 做什麼事都要報告。 關在牛棚裡的就不用說了, 這些人都長期沒有通常意義上的人身自由。 就是普通老百姓, 也不能隨便自由活動, 都給中共各級政府各種組織管得死死的。文革中几千萬學生上山下鄉, 誰都是被強迫的, 和吳弘達的留場就業半斤八兩, 大家的人身自由都不同程度受到侵犯和剝奪。 中國人的人權狀況, 包括人身自由, 長期慘不忍睹, 苦大仇深的少說有几億, 占中國人口的大多數。 照吳的說法推理, 差不多全國大多數人都曾經是勞改犯了。 朱鎔基進過干校, 鄧小平軟禁在南昌, 都要歸類於勞改犯, 都是勞改基金會的基本群眾和子民。吳氏定理, 即: 任何人在任何時期只要被強迫過, 被強制性剝奪, 限制過人身自由就等於勞改犯, 不是不可以成立, 如果聯合國使用的犯人概念從今後跟定吳的算法, 那也何嘗不可, 只是預先要對那几億改了履歷表的中國人打個招呼。否則難免有人說閒話, 為了執意要使自己從勞教三年以後長期留場變成為勞改十九年的英雄, 就興師動眾把几億人拉下水, 也太厲害了點, 也太不講人權了。 我個人沒有意見, 多謝先生恩賜, 中國人大家都做會犯人, 過把癮一窩蜂, 湊個熱鬧, 也算是當代盛事。
勞改經濟是無足輕重還是舉足輕重?
在司馬晉與吳弘達的爭議中, 比較重要的一個問題是勞改經濟在中國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問題。司馬晉說, “有一種說法是, 如果沒有勞改, 中國經濟就會垮台。這種假設得不到經濟數據的支持。” 於是司馬晉拿出一些數據證明監獄的勞改經濟在國民生產總值中的比重是微不足道的。這些數據主要來自中共司法勞改部門的一些不算完整的資料。這些有關勞改經濟的資料的可信度如何? 我個人認為, 有相當大程度的夸大性誤差或水分, 實際產值比表面數據要少很多, 如果是勞改隊的逃跑人數和事故數量, 那又相反, 有相當大的縮小性誤差。 所以對中國的數據統計資料, 尤其是政法系統的數據資料, 不可全信, 但又不可扔掉, 總比憑空估計好。現在中國, 統計數字的故意誤差仍普遍存在, 謊報數據不算犯罪, 也不能算犯罪, 因為中共中央, 北京中央政府也經常在數據上騙人, 而全國老百姓也千方百計騙中央, 這是中國現在的國情之一。 但夸大的幅度如吳弘達那樣動輒四倍, 三年勞教一下子變成勞改十九年, 現在也算不多。
中國司法勞改部門的勞改經濟資料存在夸大性傾向和誤差的原因主要有三個。 其一, 八十年代末勞改勞教等司法單位逐漸實行“分成獎勵”制度, 完成生產任務的監獄勞改隊, 警察可以從該單位的產值或利潤提取一定比例, 約10~30%的利益作為工作獎金, 所以各級勞改勞教單位都故意夸大他們的產值和利潤數據, 基數越大獎金越多。 其二, 一般情況下, 勞改經濟不交納稅, 或僅僅象徵性的交一點。填報稅時的生產數字和向司法主管部門匯報的生產數字常常是兩套數字, 司法上級部門和稅務部門都故意縱容這種做法。 整個司法部上下一致力求夸大他們的政績, 而稅務人員不敢得罪司法警察。其三, 司法部門對官員考核的制度標準與中國其它部門和機構一樣, 主要是以工作業績為主, 勞改勞教隊的工作業績主要兩項, 一是勞改勞教經濟產值利潤(包括創收項目收入), 二是重大事故率, 每年基層勞改隊一級一級往上報, 上級部門基本不考查不覆核這些業績數字的真實性, 萬一要考查也事先通知, 讓基層勞改隊有時間弄虛作假和準備酒宴招待, 監獄勞改隊為了表現自己升官發財, 拼命誇大經濟成績, 縮小事故罪錯, 完全罔顧犯人基本人權。
舉例說明, 一個勞改隊的實際年利潤是十萬元, 其上報的年利潤被夸大成廿萬, 按“分成”制度, 獄警可以分廿萬元中的20%, 比原先應分得十萬元的20%多一倍, 這樣他們就把全部勞改隊的利潤收入的一部分四萬元, 即40%占有了。剩下的六萬元還要分一部分用以生產資金, 管理費用, 等等, 最後才是犯人伙食費。因為其它費用開銷要維持場面不便多壓縮, 所以那些獄警多分多占的獎金只能是擠占犯人的吃飯錢。假定原來按規定的犯人伙食費占利潤收入的20%, 由於警察的分成舞弊, 犯人的伙食費就減少一半。 司法部規定的犯人每月伙食費(有東高西低的地區差別), 現在大約是四十元人民幣, 等於五元美金。 我離開監獄的時候還不到四十元, 約三十多元, 這几年因物價指數上漲, 也相應增加。 四十元的一半才廿元, 按當地物價指數, 不夠犯人吃飽的, 況且警察還要用其它途徑方法榨取。多數犯人的實際伙食費只有司法部標準的三分之一左右。 全國各地監獄都不同程度存在這種黑暗和罪惡。 這是中國大多數犯人生活待遇低於司法部標準, 低於國際人權和人道標準, 有些地區犯人還長期吃不飽長期靠家裡接濟口糧的主要原因。 所以萬萬不可相信監獄勞改隊上報的經濟數字。 這個情況和中國現在社會上企業普遍瞞產漏稅的情況正好相反。
“沒有勞改經濟中國經濟就要垮掉”, 我想這是吳弘達一句化緣的口頭襌。 他想表達的完整意思是: 中國的勞改經濟具有相當大的經濟實力, 它是中國社會主義經濟的基礎之一和不可割舍的部分, 所以中國經濟就等於勞改經濟。如果西方社會不對中國采取圍堵和制裁, 而與中國交流和貿易, 那么就是幫助了中國的勞改經濟, 成了中共迫害中國政治犯和其它非人道做法以及一切罪惡的幫凶。
吳弘達的老闆隱約可見, 是何方高人?
這一番說詞應該不是吳的發明創造。和費德勒一樣, 吳也是打工仔, 應該管不到董事會的事。而這正是西方國際政治董事會上老闆們各種不同理論中略顯守成的一套。
吳有時候一得意忘形就把美國總統克林頓不放在眼裡, 其原因之一就是他的老闆武功高深, 虎踞龍蟠國會山。 但是這次司馬晉單刀直入, 毫不客氣, 他在香港對學者專家們公開說, “我認為華盛頓的許多參, 眾議員們都不負責任地說一些不真不實的事, 這樣對中國的人權事務并無裨益, 這使得中國不但對這些批評置之不理反而強辯中國沒有人權問題。” 所以他強調, 在對中國人權問題進行批評時,“誇張是有反作用的。”(香港南華早報3/12/9 司馬晉并沒有為尊者諱, 在這本書裡他曾直呼其名, “自從世界銀行投資新疆, 世界銀行就成了吳弘達和赫爾姆斯的靶子。”(<鬼>集注B, P229) 香港南華早報三月十二日的凱. 福萊斯女士(Katherine Forestier) 的評論也入木三分, 提到“吳和他的華盛頓的支持者”。細細品味這几句點晴之言, 極有韻味, 得以一斑窺全豹。
赫爾姆斯先生是美國國會外交委員會的現任主席, 他與吳弘達什麼關係? 是不是吳的老闆? 不得而知。有些事則顯而易見, 吳弘達并非一無是處, 我想就是中共公安也不會否認他與中共一般官吏和海外泛泛民運分子相比的優點, 腦子活, 有膽量, 能辦事, 效率高。 他似乎要給中共搗亂, 他的目的動機, 是出氣解恨還是打工吃飯還是名利雙收, 抑或三者兼而有之, 故且不論, 搗沒搗成也暫且不管, 但多少表現了以牙還牙, 以怨報怨, 以毒攻毒的直道, 用的方法委實下流了點, 市井無賴滿地打滾戰法, 但毛共打他右派勞教的方法也夠下流的。 中國歷來太多枉道, 所以國運衰頹, 有人偶行直道, 面對強權能一報還一報也還真可以, 所以許多人覺得解恨出氣。 我最初對吳也有好感, 誤以為他出了大獄到了美國還能念著中國犯人的苦難。吳有這麼些好處, 所以有些美國政治家喜歡他欣賞他拍他肩膀也就不足為怪。但對吳的評議上, 他們用辭謹慎實在并不過份, 用“勇敢”, “能干”一類老闆給好工人的通用褒詞。有沒有一個人稱讚他誠實, 老實, 信譽良好, 正人君子, 不說假話, 教養好, 品行端正, 等等? 有誰會把說話不正經老實的人當作可以信賴的朋友或當上等人看待? 同樣, 吳也不會把自己的秘密或判決書之類的老底給他們看。撇開利益動機和情緒因素, 不管美國人, 中國人, 人們對日常事物的看法總是相近的。 狐假虎威是狐狸自己單方面的意願, 并不能說老虎就是狐狸的死黨或朋友或後台, 否則正落入狐狸的圈套。
在批評吳弘達的同時, 牽上他的華盛頓的支持者們, 在這一點上司馬晉的做法很公道。吳固然說話不實, 但世界上說假話的人多如牛毛, 吳吹的牛并不深奧, 有些事稍動腦子就看得出虎皮下的馬腳, 你不笨郤偏要信, 那么顯然你有你的政治目的或其它利益動機, 到頭來也不能全怪他這個上海人滑頭。
這場戰鬥的硝煙早已經飄出了批判吳弘達個人謊言和勞改基金會騙局的范圍。 如果說許多參眾兩院議員們曾經信假傳謠, 轉手倒賣吳記西洋鏡, 是為了在特定的歷史時期, 從一個方面影響美國的對華政策的制定和推行, 表現了美國主流社會和利益集團對中國轉型期間的改革方向和政策措施的層層疑慮。這些疑慮有它的產生原因和價值效應, 其源自不同的東西方文化差異。那么隨著江澤民主席和克林頓總統的互訪, 中美關係的長達廿年之久的交往, 對話和合作的不穩定期(1979~1998)已經基本結朿, 新的歷史時期正在開創。 在這新時期中, 中美雙邊關係將更加穩定和友好, 更多交往和合作, 同時, 互相之間的疑慮也將趨緩和減少。克林頓總統最近重申, “企圖孤立中國是不可行的”, “與中國交往是促進我們利益的最佳方法”(WALTER R. MEARS )。如果說先前表達山姆大叔的這些疑慮需要一定的途徑和适當的方式, 於是吳弘達與他的勞改故事應運而生, 現在, 要打消一些疑慮, 需要一位有聲望有地位的人士拍案而起, 於是司馬晉和他的著作翩翩而至。
我們相信, 今後在中美兩國關係不斷改善和接近的的總體構架中, 對中國人權狀況的批評和促進還應該持續, 還會在美國對華政策中有一定地位。 我們希望這些批評應該建立在掌握事實的基礎上, 吳弘達的不實之詞不應成為美國批評中國人權的實例和根據, 因為基於掌握真實情況的批評才有理才有效才有力。 美國應進一步促進中國切實改善人權狀況, 以減少兩國關係進一步接近的阻力, 而不應再停留在口誅筆伐的階段。
吳弘達搗了誰的亂, 幫了誰的忙?
弄虛作假, 如吳弘達這些年來做的一些事, 雖然可以吸引西方媒體和公眾的一時注意, 嘩眾取寵, 但并不利於西方社會對中國監獄真實情況和中國犯人人權狀況的全面了解和判斷, 美國政府也不能拿著那些假的問題要求中國認帳或因此施加壓力。 中國政府在許多人權問題上的態度是不老實的, 有時在事實面前都不認賬, 怎么可能在吳弘達的西洋鏡面前反倒知罪認錯呢? 所以, 他既沒有搗了中國的亂, 也沒有幫了美國的忙。
司馬晉則從另一個角度解剖, 他說:“不僅僅我們不需要夸大其詞的這種做法, 而且夸大數據的做法作為專制國家的表現有它的反作用(<香港經濟週報> 3/30/9 。”這句話有滋有味, 可圈可點。 司馬晉作為美國人, 不僅關心中國的人權, 當然更關心, 更維護自己國家的形象和利益。這句話可以解讀為: 如果我們繼續對吳弘達夸大數據這種專制國家才有的做法保持沉默, 將有損美國作為民主國家的高尚形象。這不啻一個學者的看法而已, 而是美國主流社會的決議, 由一位美國紳士彬彬有禮地說出來, 郤讓人感到全体的威懾力和內心的怒不可遏。 這還不夠嗎? 當然, 司馬晉不想也不會置人於死地, 他只是提醒美國社會注意自己的儀表, 在美國良知和謊言之間劃一條不含糊的界線, 否則總有一天, 有人問為什麼作為美國價值和文化守護者的知識分子, 誠實的美國公民對吳弘達的不高明的謊言充耳不聞, 難道為了某些政治姿態就可以忘掉美國人的基本道德價值? 司馬晉看到了這一點, 他僅僅不希望美國的歷史有這樣的不光彩記載。從歷史的高度看, 真正容不下吳弘達的不是現在的司馬晉, 也不是日後必對吳側目而視的國會山人, 而只是美國人引以為榮, 假以立國的民主道統: 絕不容許說謊者及其謊言, 浮誇行為長期堂而皇之地存在, 而不受到清算。所以, 吳弘達的鬼門關只能在美國。
有的人說, 我不理會中國政府和中共的態度, 我先抹黑了他再說, 你不應該批評我阻制我抹黑中共, 你要阻制我批評我罵中共就是幫中共。許多看不慣吳弘達的人們往往就是顧忌這一點, 所以沒有公開站出來打假, 許多所謂民運中人捧他的場也是為了表現自己的政治定位。但是請大家想想, 眾所周知中共的人權紀錄長期以來是相當惡劣的, 他的臉本來就是黑的, 黑臉何需再抹黑嗎? 況且中共抓住一次弄虛作假, 他反而有理由說, 我的臉本來是白的, 不黑的, 或不是黑的很厲害的, 都是你們給抹黑的, 只要有一次抹黑的事發生, 以後你們對我的人權批評, 我都懷疑是你們的造謠, 抹黑, 惡意攻擊, 所以我的人權情況不需改進, 所以我要堅持我今天所做的一切。
我在中國監獄中曾聽說這樣一個事, 某人因偷竊被抓, 民憤很大, 而且當時遇到“嚴打” 可能要被判十年以上, 那人有朋友是公安警察正好管他案, 那個朋友 向領導匯報, 懷疑那人涉及殺人案和毒品案, 於是重新立案。 大家都說這下他一定死定了。到全國各地查了一年, 查下來沒事, 再撤案查他原來的盜竊案, 嚴打的風頭過了, 原先的證人和冤家因聽說他要判死刑, 覺得差不多解恨, 也就散了, 他的盜竊案也不了了之, 最後在看守所關了二年釋放回家。
大事化小是一種大家都懂的幫法, 但有時候小事化大也是一種幫法。象吳弘達的做法, 從客觀效果來說, 就是從大家想像不到的角度幫中共維持惡劣的人權紀錄。主要手法是, 夸大中國的人權問題一百倍, 然後讓人們慢慢地明白, 中國在九十九個問題上都是查無實據的, 當人們再回到原來那個确實存在的中國人權問題時, 已不再對中國憤怒了, 甚至反而同情中共了。就這樣, 吳弘達堅持不懈地用他獨到的方式向大家證明這一點: 全世界對中國的人權批評有許多是假的。
例如夸大中國犯人人數和勞改經濟的政治角色。
例如吳和BBC合作的電視紀錄片說新疆某地的一條街上的服裝全是新疆兵團勞改犯生產的, 其實犯人自己穿的服裝還要自己家裡寄。吳還說新疆某地的一處墳場埋的都是犯人, 當然又是假的, 後來他自己也承認是信口雌黃, 亂話三千。
人們再也不敢輕易相信所有對中國人權其它事項的批評和揭露了。人們說, 對中國勞改研究最權威的吳弘達都滿口胡扯, 別人就會正經嗎?
吳的思維能力應該沒有問題, 那麼他為什麼沒有想到他的謊言和夸大的反作用? 他為什麼沒有想過西洋鏡的質量問題? 他為什么要生產這些一拆就穿, 一吹就破的謊言和不實之詞。 對中共人權的批評好比是個砲彈, 吳弘達把火藥給卸了, 裝上他不會爆炸, 沒有殺傷力的謊言, 然後拼命地大肆宣傳讓大家來看他開砲, 結果中國勞改隊的人權惡狀巋然不動, 毫髮未傷。
對歷史事件和現象的評判標準只能是社會的客觀效果。從這個意義上來說, 吳弘達的西洋鏡是幫了中國政府的忙, 搗了美國政府的亂。準確的說, 是幫了中共主政者中不肯改變人權現狀的那些人的忙, 搗了美國政府中希望中國改變人權現狀的那些人的亂。 最終的受害者是中國犯人, 他們的人權狀況依然得不到改善。
中國犯人的人權問題被他引向死胡同
雖然中國人大十几年來制定了一些有關司法工作的法律規定, 但中國監獄勞改隊的人權狀況仍然惡劣, 犯人吃不飽, 勞役過重, 獄內各種犯罪嚴重 (主要是獄警犯罪嚴重), 如利用少數犯人牢頭獄霸管理, 以及肉刑体罰, 等等, 真正是千奇百怪, 無法無天,罪惡滔天, 罄竹難書。這些情況作為本人的經驗在司馬晉的這本書裡有所介紹。在北京團河農場呆過十几年的吳弘達不會不知道, 先前他寫報導文學作品<五八六>和<刺骨寒風>時, 他反映的中國勞改隊的主要弊端也是犯人的待遇問題和生存問題。我們認為那時的吳弘達做對了, 抓住了問題的要害, 也成功了, 引起了全世界對中國犯人人權狀況的關注。 但是近年來, 他主要熱衷於制止中國的勞改產品出口美國, 熱衷於檢查中國死刑犯的人体器官買賣, 熱衷於破壞世界銀行對中國落後的西北地區的貸款。 這些問題根本不是中國犯人人權的當務之急, 甚至有些做法反而有損中國犯人的 人權利益。
禁止監獄的犯人生產品進出口,是美國的法律規定, 但不是國際準則。美國可以要求中國不出口這類產品到美國, 但沒有理由一定要求中國不出口勞改產品到其它國家。對於中國犯人來說, 他必須幹活才能吃飯, 所以他希望有適當的活幹, 幹利潤較高的活, 而不關心這個產品出口還是不出口。取消了勞改產品的出口, 犯人還是 要幹活,可能要幹更笨重更辛苦的活。所以即使從長遠看, 要逐漸改變勞改經濟的產品結構,停止外貿產品的生產, 也應讓優先考慮保證犯人利益和勞改經濟的穩定發展。
在此附帶說明,我不反對犯人在服刑期間從事正常勞動, 以自食其力, 但反對政府殘酷剝削犯人勞動,反對由犯人生產收入承擔獄警的薪俸和非法利益, 更反對由大多數犯人養活少數為獄警充當職業打手殺手的犯人。
死刑犯人体器官買賣的受益人不僅是中國官方, 還有許多排長隊的病家。所以絕對禁止也不是好辦法。這個問題建議促請中國有關部門立法規定, 在照顧到死刑犯生前意願和家屬權益的基礎上使之合法化公開化。 這個問題僅涉及到犯人中的極少數人, 每年約几十人而已, 所以不是中國人權弊端的要害。中國每年被警察非法打死的犯人可能也不在此數。我在監獄十一年, 身邊發生的犯人被警察打死或授意打死就有三起, 魏京生也說他所在的勞改隊發生過武警故意砸死犯人的事。
因為中國西北地區存在監獄勞改隊, 吳弘達就反對世界銀行給中國西北地區的農業水利項目貸款。這種做法不僅不合情理, 而且勢必直接損害中國犯人的利益。犯人要吃飯就要種地打糧, 要種莊稼就要澆水灌地, 要生產發展, 當然也要改善和提高技術裝備設施。 吳弘達擺出一付制裁勞改隊的樣子, 其實首當其衝的恰恰是中國犯人的正當利益。
這些年來, 吳主演的上述三個劇目使全世界的視線偏移了中國犯人的主要人權訴求, 即大多數犯人的生存和待遇問題, 令人眼花撩亂的表演使全世界產生錯覺, 以為中國犯人的生存和待遇問題大概已經解決了。如果吳弘達能夠多少還念及中國犯人的悲慘處境和實際利益, 化他勞改基金會的十分之一的資源為中國犯人爭生存爭待遇, 我可能直到現在還不會拆他的西洋鏡。實在他走得太遠, 做得太離譜, 不但偏離了中國人權事業的正确方向, 也背叛了六,七十年代在團河農場煎熬也餓過飯也捱過打的那個吳弘達。
為什么要拆穿這一個已經很臭的西洋鏡?
吳弘達的偉大事業只不過是上海人稱作的西洋鏡而已, 在海外華人的心目中已經發臭多時, 還值得認真拆穿嗎? 我們的結論是: 值得, 非但值得, 還得趕緊拆。
因為假的西洋鏡我們不拆, 中共早晚也會拆, 與其讓中共拆, 丟了整個海外抗爭運動和所有異議人士的臉, 不如我們自己動手拆, 至少向公眾表明, 不是所有的對中共人權惡狀的揭露批評都是西洋鏡。
因為假的西洋鏡我們中國人不拆, 美國人早晚也明白, 與其讓美國人拆, 丟了中國人的臉, 不如我們中國人自己拆, 至少向世人表白, 不是所有的中國人都喜歡吹牛。 你們美國人中象吳弘達一樣吹牛不打草稿的人也不是沒有, 但中國人就不欣賞那種美國人, 也不會雇用他打工, 更不會頒贈博士學位給他。
最後的理由最重要, 因為只有我們赶緊拆了吳氏西洋鏡, 才有機會讓西方社會了解中國監獄的真相和中國犯人人權的迫切需要, 中國犯人的人權狀況還是相當惡劣的, 每一分鐘仍有許多中國犯人在忍受奴役和飢餓, 遭到毒打和侮辱。我們的努力刻不容緩。
這樣黑暗的監獄勞改隊使犯人普遍滋生對社會的仇恨, 他們中的絕大多數將來要回到家裡, 他們心中的仇恨必會造成新的犯罪, 造成可怕的社會災難。犯罪是一個越來越受到重視的世界性問題, 要制止犯罪的漫延擴大和感化罪犯, 必須從尊重犯人的基本人權開始, 必須從建設依法辦事的服刑場所開始。尊重犯人的人權, 不僅是我們的道德同情心所系, 也是我們和整個社會的利益和將來所系, 這對於犯罪猖獗治安混亂的現代中國來說尤其重要, 這是本文的旨意所在。
作者:范似棟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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