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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发现朱海军一篇文章---傅斯年《陈独秀案》评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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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发现朱海军一篇文章---傅斯年《陈独秀案》评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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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发现朱海军一篇文章---傅斯年《陈独秀案》评介 (760 reads)      时间: 2003-9-01 周一, 上午4:55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真怀念这位网络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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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斯年《陈独秀案》评介]         朱海军



  1932年,陈独秀在上海被捕,引起了南北舆论的重大关切。

北平、天津几家重要报纸都发表了社论,基本态度是“应分别陈氏之

功罪,给他一个合法的公正的判决,不可徒然用一个‘反动’的公式

率然处分。”时任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所长的傅斯年在《独立

评论》上发表了《陈独秀案》长文,客观评价陈独秀的历史功勋,并

鲜明表达了他的立场。我感到此文有重大的思想史价值,特此介绍和

评论。



  傅斯年在20世纪中国史学史上最辉煌的贡献是,他树起了史料

学派的大旗,写下了一些很有份量的论著。他历经艰苦,主持历史语

言研究所工作20余年之久,完成了殷墟发掘、明清档案抢救整理等

卓有成效的工作。



  30年代以后,傅斯年写了大量时论文章,还热心地在国民党参

政会论政,针砭时弊,颇动一时视听,被时人誉为“傅大炮”。



  此时正是鲁迅大量出产杂文的时候。鲁迅完全是以一个自由文人

和职业作家的身份“发言”,而傅斯年却有显赫的学术和政治职务。

这就像今天一个著名杂文家和人大委员的身份之别。傅斯年长于理论

思维,鲁迅拙于理论思维,所以,傅斯年时论的影响肯定大于鲁迅杂

文,难怪傅斯年被誉为“傅大炮”,而鲁迅杂文只不过是“匕首”和

“投枪”而已。



  关于陈独秀和李大钊,鲁迅都有杂文论及,读了傅斯年《陈独秀

案》,我不得不说“鲁货”只是小儿科,因为“傅大炮”的炮弹真是

太历害了。



  傅斯年说了平津日报社论的态度后,明确地主张:“我们绝不能

要求执政者法外徇情,同时也绝不能同意当官者之主观用事。我们对

一切司法案件皆应如此主张,对陈案何独不然?”



  我想傅斯年大概不会相信国民党的法律体制是健全的,但是,傅

斯年显然是尊重国民党政府已经公布的成文法的。我认为这就是一种

理性的、建设性的态度。傅斯年主张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陈独秀

既不能因他是名人就法外徇情,但也决不能主观臆断。这种态度直到

今天,我认为仍然是十分可贵的。



  傅斯年认为陈独秀案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他说:“假如陈氏是

在江西或湖北共党区域中捕去,他是一个现行犯,这事情简单的多了,

然而他是在上海公共租界中捕去,而其本身与其同派的人又早已为苏

俄背后之第三国际开除了党籍,且对于他们这些人的态度是拔刀相见

的。假如陈氏在江西共党区域被共党捉了去,他登时便要明正苏俄的

典刑了。现在是国民党之政府捉到了手,于是处置此事完全有考虑陈

氏一生行迹,及近二十年中国革命历史之必要。”



  傅斯年所分析的陈独秀当时的处境基本上符合实际情况。当时,

他已经不是共产党员了,共产党人视他为异已,而他对当时的共产党

亦持批判态度。陈独秀没有被共产党捉去杀掉,但当时中央苏区确实

有共产党人被无辜滥杀之事。陈独秀也是反对国民党的,所以才被国

民党政府逮捕。傅斯年却要让国民党政府考虑陈独秀对国民党的“革

命事业”所做的贡献。傅斯年把陈独秀行迹分作国民党“清共”之前

和“清共”之后两个阶段。在历数了陈独秀主编《新青年》对中国革

命之贡献之后,傅斯年说:“自国民党‘清共’以来的立场论,共产

党是罪犯了。然‘清共’以前,13年改革以后,国民党自身对于民

众运动之注意,特别在劳工运动上,不在共产党之下,则陈独秀当年

之创此路径,只可看做前驱,不得视为反动。”我不知道傅斯年对共

产党的态度如何,从这段话看,他显然是支持国共合作时期共产党的

理论和具体实践的。他说从国民党“清共”以来的立场看,共产党是

罪犯,这言外之意显然是,如果不从这一立场看,共产党就不是罪犯。

这种“立场”意识是十分难能可贵的。任何人看问题都是有其“立场”

的,很多人却并不知道或不承认自己也有具体的立场,而往往自认为

自己站在永远正确的“立场”上。



  傅斯年具体分析了陈独秀在国民党“清共”之后的法律处境:

“至于国民党‘清共’以后,陈在法律上是罪犯了,那时他若被捉到,

这问题倒也简单了。然而他于‘清共’以后,不久为正统派的共产党

者开除,弄得中国既不能容,苏俄又不能容,姑且利用上海之多国政

治潜藏于一时。在这几年中,我们一面偶然看到中国正统派共产党对

他之猛烈攻击,其重要口号之一便是打倒陈独秀主义,一面又偶在朋

友处看见他求卖一部《中国语言学》的稿子,辗转听到他的穷困颠连。

他现在是不是现行犯自有法律决定,但他背后没有任何帝国主义,是

无疑的!”傅斯年说主编《新青年》的陈独秀的基本精神是他的“猛

烈的透辟的自由主义”。国民党“清共”之后,被共产党开陈了党籍

的陈独秀仍然是一个“猛烈的透辟的”自由主义者、一个彻底的个人

主义者。傅斯年说他背后没有任何帝国主义,完全正确。



  傅斯年本人背后也没有任何党派,他完全是在表达他个人的观点。

傅斯年本人也具有“猛烈的透辟的自由主义精神”。我认为早年鲁迅

是旧营垒里杀出来的猛兽般的斗士,但不是一个自由主义者,“救救

孩子”显然还寄希望于某个拯救者,或拯救者阶级。晚年鲁迅思想愈

见左倾,更在很大程度上放弃了个人主义立场,更称不上一个自由主

义者了。鲁迅身上发生了启蒙者向被启蒙者认同的现象,其最早端倪

表现在《呐喊》中的《一件小事》里,我称之为“呐喊异音”。



  关于陈独秀被捕的报道,傅斯年认为“颇多怪话”。例如,北平

各报都说陈独秀“因反动被捕三次”。傅斯年指出,如果陈独秀在五

四运动后一个月在北平大世界散发传单被捕算是“反动”,则“国民

党全是反动”。因为实际上,陈独秀第一次被捕“只是因为反对北洋

安福之卖国行动,而捕他者恰是国民党所要打倒之军阀!”傅斯年真

不愧是历史学家,他有清醒的历史意识,最善于发挥史实的力量。北

平还有一家报纸说:“缘陈独秀前与李大钊同为中国共产党起初之重

要成员,嗣李在北平被获就刑,而陈遂销声匿迹。”傅斯年对此大发

感慨说:“嗟呼,李在北京之死,是就刑呢,是被害呢?李虽是共产

党员,然他是诚心与国民党合作之人,他死在帝国主义与张作霖合作

的手里,死在国民党‘清共’之前,然则他虽是为共产党而死,也为

国民党的事业而死,是被害,不是就刑,否则今之国家岂不承袭了张

作霖的正朔呢?”



  在国民党疯狂剿共之时,傅斯年却大义凛然地说共产党的创始人

之一李大钊也是为国民党的事业而死的,只差说李大钊亦算国民党的

烈士了。这话说得多么不合时宜,却又是滴水不漏,无懈可击。傅斯

年真可谓是以历史学家的身份做辩护律师,又以辩护律师的身份研究

历史。傅斯年对陈独秀思想的理解是深刻的,他指出陈独秀的精神

“到底是法兰西革命的产品,并不是一个普罗的产品,”这大概就是

陈独秀受不了第三国际的“部勒”,做了它的异端的缘故。今天看来,

傅斯年对陈独秀的认识仍是准确的、深刻的。傅斯年特别欣赏陈独秀

标榜的“兽性主义”。陈独秀说:“兽性之特长谓何?曰:意志顽很,

善斗不屈也;曰:体魄强健,力抗自然也;曰:信赖本能,不依他为

生活也;曰:顺性率真,不饰伪自文也。”傅斯年评论说:“其《抵

抗力》一篇痛论我国今日卑劣无耻退葸苟安,诡易圆滑之国民;正和

他的兽性主义相发明,在今日举国不振作之情况下看来,尤觉亲切。

他的思想中这个‘尼采层’是他最不能对中国固有不合理的事物因循

妥协的,也正是他的文学革命伦理改造两运动中之原动力。”傅斯年

把兽性主义说成是陈独秀思想的“尼采层”,并说这正是陈独秀发动

文学革命和伦理改革造两运动的原动力。这是十分深刻的,实际上,

鲁迅思想也有同样的尼采层,其内容也是兽性主义。鲁迅曾写了两个

著名的公式:



  人+兽性=西洋人



  人+家畜性=某一种人



  这里,“某一种人”就是中国人,鲁迅将中国人径称为“家畜”,

自然是希望中国人具有一些猛兽性的。鲁迅写这篇杂文远在陈独秀之

后,由此可见鲁迅与陈独秀相比,明显地拙于理论思维。所以他的地

位,只能在陈独秀之下。陈独秀当年最受攻击的,是他的论理改革论,

在南方和北方,都受到了无数的攻击,诽谤和诬讥。



  傅斯年却认为陈独秀对中国革命最大的贡献正在这里,“因为新

的政治决不能建立在旧的伦理之上。······陈独秀看出徒然的

政治革命必是虎头蛇尾的,所以才有这样探本的主张。”读到这里,

我深深感叹五四名人内在精神和基本思想的一致性。最后,傅斯年希

望国民党政府审判陈独秀时能够做到最合法、最近情,能够看到中国

二十年来革命历史的意义,及国民自身的革命立场。傅斯年希望对陈

独秀公开审判,并不要求对他“非法宽纵”,却呼吁社会上的非守旧

人士在法庭判决有罪时,“不妨依据法律进行特赦运动。”看来傅斯

年是深谙法学和法律的。他的一切主张都是以承认现行法律的权威性

为前提的。



  在《陈独秀案》一文的最后,傅斯年写道:“政府以其担负执法

及维持社会秩序之责任,决无随便放人之理,同时国民党决无在今日

一切反动势力大膨胀中杀这个中国革命史上光焰万丈的大慧星之理!”



  1999-04-02



  附言



  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年出版的《出入史门》是我读到的傅斯

年的第一本书。以前只闻其名未读其书,及读此书,大有发现新大陆

之感。我主张从法学眼光研究中国历史,傅斯年早已这样做了。我还

没有读他的史学著作,但他的《陈独秀案》一文,却包含有他对当代

史的深邃研究,这里面就很有法学眼光。我曾在书店见到一本《傅斯

年传》,当时以为他与我的人类进化研究不会有关系,就没有买,可

现在急着去找,却找不到了,很后悔。我读书有一个习惯,喜欢上谁

的一本书就尽可能去多读他的书。很多作家和学者的书我一本也没读

过,但凡我看中的作者,我务求深入了解。我从《出入史门》得知台

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0年出版有《傅斯年全集》,这是我近期

的一个读书目标。



  《西湖评论》第 006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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