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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难民地位的公约chr(62),谈茉莉回国和难民身份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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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学习《难民地位的公约chr(62),谈茉莉回国和难民身份的问题.
所跟贴
不明白:“能回国”就可以表明“该人已自动接受其本国的保护”吗?在此公约里好像找不到这种解释。
--
Anonymous
- (0 Byte) 2003-8-30 周六, 下午1:09
(76 reads)
不锈钢不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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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标题:
既然是回国,当然就是“自动接受其本国保护”,你逃出来,说你母国迫害你,不敢或者不能回去,做了难民,然
(83 reads)
时间:
2003-8-30 周六, 下午8:24
后又敢回去,又能回去,显然你做难民的基础就丧失了。也就是说,你回到你声称会受到迫害的国家,你的行动就否定了你的声称。如果你申请难民,在没有批准的情况下回到母国,就表示你放弃了申请。
问问移民律师就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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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回国之后又继续遭受迫害呢?还可不可以再次申请难民?
--
原心
- (188 Byte) 2003-8-31 周日, 上午8:45
(86 reads)
那就困难一点。除非你很有名,像王丹,给关起来,人人都知道,否则很难证明你受迫害。
--
不锈钢不锈
- (0 Byte) 2003-8-31 周日, 上午9:32
(74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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