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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别人打官司,我也手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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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看到别人打官司,我也手痒
所跟贴
非文人主要是针对被人扒真身而由此引起的伤害,芦笛没有扒人真身。
--
咱老百姓(真)
- (0 Byte) 2003-8-30 周六, 上午2:27
(56 reads)
RE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979
经验值: 533
标题:
怎么说呢?
(99 reads)
时间:
2003-8-30 周六, 上午2:41
作者:
RE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从某种意义上可能你是对的。也就是说如果没有被扒真身,吹芦笛扣非文人什么帽子,包括比民运更时髦些的恐怖分子帽子,非文人可能都能忍受。一扒真身可是就受不了了。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如果吹芦笛没有没有扣非文人任何帽子,只是扒了非文人的真身,我想根本就没有官司可言。扒真身不违法法律。违法法律的是诽谤,侮辱等等其它问题。
所以虽然对於非文人扒真身是他开官司的主要动因,但是从法律上讲应该是被扣帽子才有了可以利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方式。
所以芦笛虽然没有扒真身,但是对於众多实际生活中的扣帽子辱骂伤害使得我们可以利用来于他打官司。这个官司的基础和非文人的官司基础是一样的。甚至连帽子可能都一样,就是民运。呵呵
至於针对其它ID们造成的伤害,可以有许多处理方式。可以作为证据,或者受害人,或者只是针对我们正义的呼声而全力的支持。由於人数众多,所以大家的负担就减少了很多。这个也是关键所在。估计芦笛即使赢了,也要破产。呵呵。
作者:
RE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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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法律上有个合成(或并构)犯案的说法:
--
咱老百姓(真)
- (206 Byte) 2003-8-30 周六, 上午2:57
(81 reads)
这个情况我不是很了解
--
RE
- (442 Byte) 2003-8-30 周六, 上午3:22
(76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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