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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老非,算了吧,赶快撤退 by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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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老非,算了吧,赶快撤退 by芦笛   
2u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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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5
文章: 8074

经验值: 1371


文章标题: 老非,算了吧,赶快撤退 by芦笛 (217 reads)      时间: 2003-8-28 周四, 上午2:55

作者:2u2m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博讯论坛] 老非,算了吧,赶快撤退



芦笛



真TMD 没劲,跟那夥人能说出什么是非来?那些人是讲道理的人么?咱们是“邪恶轴心”,这罪名你就认了吧。赶快撤退,越快越好,网上无公道,我早就说过了。



“民运人士”如今是个最活络的玩意,你难道还看不出来?怎么还会去上那个当?例如安魂曲,口口声声代表最纯洁的民运说话,到现在也这样,新近还发了个几个帖子笑话朱学渊。谁都自然以为他是民运人士,可等你这么一说吧,得,立刻中了他的圈套,转过脸来不认他是民运人士,反咬一口说你造谣。



自从在“说道”上吃了一次他这招,我从此学乖了,只管那种著名的、赖不了的民运领袖叫“民运人士”,其他一律是“亲民运人士”或“民运同情者”。饶是这样吧,前几天还让yqy 咬了一口,说我“借刀杀人”,甚至说管人叫“民运人士”的功效等于管人叫“特务”!



世上就是有这种不要脸、连自己的政治倾向都不敢坚持的人,其实一般人心目中的“民运人士”,指的不过是一种政治立场,并不是狭义地指该人是否参加了什么民运组织。奇怪的是,在实际中谁都这么理解----本来,网上不就只能看出论者的政治立场来么,谁把档案袋往上贴?但这就是可以让某些人用来作打人的工具。某些人不但没那胆子为自己的政治立场负责,有本事把一向的政治主张赖得干干净净,而且还可以反咬一口说人家“扣帽子”!莫非在这些人心目中,“民运人士”成了“特务”一类可鄙可憎的罪犯?



这翻来覆去的脸谱(或者说是不要脸之谱),我实在看败了胃,例如今天质问你的那位女士,就翻来覆去不知变了多少次。过去老贝说她是民运人士,她还郑重辟谣,可刚才在贴出来的那两点中,她竟然又自称“我们这些民运人士!唉。



那两点真是莫明其妙,只证明该女士白出国了一场。我上次早就说了,王丹是政治家,公众人物,按西方的规矩,不存在什么造谣诽谤一说,你爱怎么糟蹋都行。我在英国时,人家有个电视节目就是专门“造谣”糟蹋首相以及同僚甚至女王的,而且专开性方面的玩笑。这种事,能在未来的“民主中国”出现么?Never! 要知道这点,看一眼奸坛就行了。



最有讽刺意味的是,那阵斑竹01刚刚在坛里庄严宣布:



“请再勿转任何攻击本坛网友的贴子,违者立封笔名。此布!”



该女士立刻就从那low life corner 转了个性质非常恶劣的人身攻击帖来(好像是骂俞立工的,记不准确了),还啧啧称羡不止。随便立刻举报,请封该女士笔名,但07置之不理,01则说由当班斑竹处理。坛方采用这种鲜明的双重标准倒不足奇,奇怪的是该女士竟然丝毫不以自己的双重标准为耻,后来举报“诬蔑王丹案”时还连声说:“这是犯法的!”犯什么鬼法?谁听说过西方有“诽谤政治家”罪?来到西方这么多年还不懂这套,只能说明仇恨和偏见导致丧失良知。这种实行双重标准的同志,有什么资格什么脸面去自称“清者自清”?!



老实说,在西方,马悲鸣和他骂的人就是不平等的。老马是个草民,而他骂的那些人过去曾很深地卷入国内政治,深刻地影响了中国人民的命运。不管这些人现在是否还从政,凡是受到他们过去政治活动后果影响的中国人,谁都有资格想怎么骂就怎么骂!这就叫民主!真正的民主!!!你要觉得委屈,以后就不要去玩政治。



最后就IP泄露案说两句。斑竹10的那个声明,其实说的不完全是事实。有一阵倒是规定过不管哪个斑竹,想查IP记录都行,但后来就取消了,只有老虫、老狼、07有那权力。所以有人说专门朝07挥拳,那确实是有道理的。老虫已经走了,嫌疑人不就只有斑竹10、斑竹01、老狼和07四个人么?斑竹10长期脱离奸坛,那阵他根本不在。老狼基本不怎么管坛务。因此嫌疑便只有斑竹01和07两人。这两人中我倾向怀疑01,因为此人道德品质太成问题。07倒恐怕不至于堕落到那地步吧,不过也真说不准。



总而言之,作为被永远封杀的局外人,我的态度还是那条,此事暴露了奸坛管理的严重弱点。过去的事就不扯了,反正是糊涂案,决不会有人认帐的。关键还得拿出个措施来。我今天给10说的那几条,在我看来完全是奸坛的义务。希望奸坛能对此拿出个说法来,以释群疑,以安众心。不然再闹下去,迟早要成树倒猢狲散。老芦毕竟还是创业者之一,不愿意看到它落得这个下场,更不愿意看到全部前同仁的声名就毁在个别害群之马手上。



最后提醒07,请不要诬蔑姐妹论坛,说什么“谴责博讯揭人真身的行为,并愿意与论坛同人配合相关的法律调查。”那个什么“吹芦笛”并不代表博讯,你凭什么作此毫不负责的指控?请你立刻到博讯来向人家道歉,以免造成两个论坛之间不必要的误会和冲突。



再请网友转贴过去,谢谢。



作者:2u2m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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