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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茉莉女士公开信风波的一些不吐不快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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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对茉莉女士公开信风波的一些不吐不快的话
所跟贴
作为中国公民,返乡是基本人权。没有什么条件好提,也不需要提。
--
Anonymous
- (0 Byte) 2003-8-26 周二, 下午11:30
(198 reads)
根源
[
个人文集
]
加入时间: 2004/03/17
文章: 522
经验值: 52
标题:
如果面对的是一个真正的民主政府,这种条件当然是不须提她都会给您准备得好好的;但
(247 reads)
时间:
2003-8-26 周二, 下午11:57
作者:
根源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面对的如果是一个极权政府的话,我认为那就必须理直气壮地提出自己的要求和条件了——尽管这原本就是一项最基本的人权。
比如说,表达自己的意见本来是我们的基本人权的一种,但实际情况中,这种人权并没有落实在我们的头上。那么,我想我们需要做的,并不是因为这种权利本来是我们的固有人权,所以我们就拒绝与政府交流和谈判;相反,我们需要和政府交涉,并且在和政府的交涉的过程中,开出最有利于自己的条件,力争能够争取到尽量大的这方面的权利和自由。
其实,在茉莉女士的公开信中,就已经提出了她的条件,如认为政府应该“需要制订一个公开的政策,明文宣告欢迎海外异议人士回国,所有流亡者都无条件地享有同等的回国权”。
但我认为这种条件以目前可以预见的未来来看都不是很实际,而且即使争得了这种待遇,其他的“流亡者”也不见得领情,倒不如实际一些,订一个大概还有实现的可能的条件,先把自己搞定了再说。然后,让自己作为一个成功的先例,给其他“流亡者”起一个示范和参考的作用,那样可能更实际一些的。
所谓政治是妥协的艺术嘛,实际操作中都是如此的,太刻板反而会错失许多机会的,呵呵~~~~
您看呢?
^_^
作者:
根源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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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请根源先生告诉我一个回国后成功的先例?我所知道的北岛,
--
茉莉
- (194 Byte) 2003-8-27 周三, 上午12:09
(280 reads)
茉莉啊,你还是换个瑞典护照,换个英文名字,拿签证再回去吧。何必受共产党的闲气,让他们去吃S 吧。
--
不锈钢不锈
- (0 Byte) 2003-8-27 周三, 下午11:02
(220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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