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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党,请快从那条歧路回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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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新党,请快从那条歧路回头吧!
所跟贴
根据人权天赋的说法,自相矛盾,指鹿为马就是无耻。
--
和合
- (144 Byte) 2003-8-26 周二, 下午9:10
(195 reads)
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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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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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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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标题:
这么说,您的“无耻”是定义在人的言论内容之上的,并不是于他人相关的权利行为!
(232 reads)
时间:
2003-8-26 周二, 下午9:46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可见您不仅对具体事物缺乏分析能力,也对现代哲学和法学缺乏基本认识。
现代文明社会的言论自由,同言论的内容并不相关,特别在涉及公共领域的问题,更是应当包容各种意见。也就是说您可以就一个话题持有各种不同的观点,包括反对或者赞成别人的主张,但您不能限制别人的发言权利。因此,刘国凯先生所说的无论是对是错,都是他的天赋权利。
刘先生在他的文章中讨论了一种政治主张,这种政治主张是涉及中国统一问题的公共话题,刘先生当然可以就此问题表达他的主见,包括反对别人的主张。而和合先生认为刘国凯先生不能在就中国国家统一话题发表与人不同的意见,甚至不准刘先生反对别人的主张,岂不恰恰是企图限制刘国凯先生的发言权利吗?
我从不反对法制,但法制的前提基础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正义,也就是必须有民主自由的前提。显然,假如我们不能从更深层次上来认识人的言论自由权利,我们就无法理解法律的基础和目的都是要保障公民权利。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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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忘记,说他无耻也是言论自由,也是一种权利。
--
和合
- (414 Byte) 2003-8-26 周二, 下午10:04
(224 reads)
所以,我在此问题上说您错了,或者说您误入歧途了,这也是我的权利。
--
原心
- (0 Byte) 2003-8-26 周二, 下午10:10
(194 reads)
你尽管可以废话。但是,你却自相矛盾。
--
和合
- (0 Byte) 2003-8-26 周二, 下午11:02
(175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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