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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非文人在博讯谈奸坛产权:《你要不在奸坛发起“扫荡”,也不会被“永久封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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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非文人在博讯谈奸坛产权:《你要不在奸坛发起“扫荡”,也不会被“永久封杀”了。》   
2u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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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5
文章: 8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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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非文人在博讯谈奸坛产权:《你要不在奸坛发起“扫荡”,也不会被“永久封杀”了。》 (393 reads)      时间: 2003-8-24 周日, 上午9:53

作者:2u2m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主题:你要不在奸坛发起“扫荡”,也不会被“永久封杀”了。



[博讯论坛] 你要不在奸坛发起“扫荡”,也不会被“永久封杀”了。这样也好,你本不是受得了拘束的人,别说07的有意发难封杀,就是真按坛规一碗水端平的执法斑竹,常期挨删帖,你也会不舒服。07这么一来,你反而可以自由发帖。照你文章的煽动力(善辩的另一名称),不愁没有芦迷。以后你最好不要固定在一个坛子里,帖子多发几处,也多影响一些人。



当初我反对封杀你,主要出于其封杀不合道理,其次是朋友间的情谊,还有一点就是看到封杀的后果将大不利于奸坛。



封杀不合道理,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你修改文集之事并不在违反坛规之列,按法理应先修改坛规之后,才能按修改的坛规对以后的行为惩罚。二是论坛的产权问题。当初,论坛的启动资金由八个人出(之后并无其它捐款),虽然我们叫做“捐款”,实质是启动资金畴集人。当初也讲过,如果论坛走商业公司的路,这些人就是原始股东。现在,奸坛虽然走了非赢利组织的路,但这些启动资金畴集人至少应是奸坛的产权所有者。07将产权所有者之一进行不合道理的永久封杀,无疑是对产权的蔑视。我知道你对那捐款并不在意,我也早已弃掉,还有老菜。但是,道理就是这么回事,不能因为人家不在意钱,你就抢人家钱吧。





作者:2u2m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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