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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团制度看来基本上处于瘫痪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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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陪审团制度看来基本上处于瘫痪状态
所跟贴
问题是法官人选本身就比较稀缺
--
狼协
- (226 Byte) 2003-8-17 周日, 上午11:51
(48 reads)
不锈钢嘴巴
[
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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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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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标题:
我提的方法好处在于很多情况下并不难,而且还有陪审团制度做后备。
(50 reads)
时间:
2003-8-17 周日, 下午5:19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版主和被删网友如果在各提5名(或10名)裁决人选后,仍没有交集,则可改用陪审团
制度。
您说“临时找的每次都要经过原告和斑竹的一番筛选,就象我们当初筛选法官一样。。。”,
我觉得不见得。我的方法是双方各提各的,有交集即可,没什么麻烦的。
俺的制度属于居委会大妈调解法,如果无效就去法院(陪审团制度)。
至于法官人选,俺觉得你老狼算一个,快乐的罗嗖、张三老先生、古迷、酒摄、北
京小左、海外逸士、和合、人之初、寒江月、草虾。。。。还有很多。
我想即使有些网友观点、立场比较鲜明,如果让他做法官,以坛规来裁决,他的立
场应该也不会是很大影响因素。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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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巴兄请点斑竹信箱来信:)
--
斑竹07
- (0 Byte) 2003-8-17 周日, 下午6:54
(43 reads)
俺的起诉非常简单:请裁决225349贴按照坛规是否该删。
--
不锈钢嘴巴
- (196 Byte) 2003-8-17 周日, 下午7:26
(49 reads)
不是起诉的事情,您这边的起诉只管继续起诉:)
--
斑竹07
- (42 Byte) 2003-8-17 周日, 下午8:59
(53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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