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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阿共阔少们的 “权利”和 “权益”观
最近很少有空上得汉奸网来闲逛. 今天偶然上来信步一游, 看到国内某阔少, 又在此放胆高言 “人权”什么的, 指天画地, 马嘴大开, 批评美国人不给外国人签证和绿卡, 就是什么 “侵犯人权”, 顿时忍俊不禁, 哑然失笑.
该少言下之意, 美国人大概上八代子就欠这些斗鸡走狗的中国阔少痴青们一本 “绿卡”, 如若美国人不打恭做辑地将他们 “恭迎”到美国, 而是吹胡子瞪眼睛对他们的签证 “说不”的话, 那么就对不起了, “侵犯人权”棍子, 当然就可以毫不留情地敲到他们美国人的洋天门盖上.
读来真是不由得令人莞尔: 一个若大的中国, 从上到下, 从古到今, 盛满了富有 “中国特色”人权思想的酒囊饭袋真的有一大票子.
你不知道他们是真傻呢, 还是假傻? 或者是装傻? 如果是真傻, 那倒也罢了, 反正知之为知之, 不知为不知. 对于西方的人权思想, 其中某些概念你不知道, 或者是不了解, 这本身并不是什么可羞耻的事情. 你若坦诚说你自己不知道或不了解, 我想也不至于惹人耻笑吧.
但可怕之处在于, 世界上就有这么一些人, 他们就好象刚从疯人院里逃出的 “呆青”一样, 他们会楞头楞脑地跑到一个人群熙攘的十字大街上, 当着大庭广众, 信誓旦旦, 口沫横非地告诉每一个人说, 他是一个伟大的人物, 他发现了一个比爱因斯坦的相对论都还高明的 “宇宙真理”.
我这里一点都不夸张: 听中国的阿共阔少们 “痛说”人权的时候, 给你的感觉, 真的就和上面所说的这个情形神似.
听阔少, 讲“人权”, 英勇悲壮.
人权是什么? 权力, 或权利也. 前头上加一个 “人”字, 你说是望文生义也好, 顾名思义也罢, 阿共阔少们意思就是: 我的那些吃香的, 喝辣的权利, 想嫖则嫖, 想赌则赌的 “权利”. 反正在中文里, “权利”就这么一个词, 就那么一种意思. 我 “想要的”(WANTED)那些权利 , 和我“必要的”(NEEDED) 那些权利, 跟三岁幼儿的开档裤一样, 没什么正面反面的区别.
粗粗想一想: 这大概这和这些阿共阔少们在大陆时候的独特生活背景有关. 他们即是独生的, 又是纨绔的, 同时更是在阿共奶妈的怀里, 一口黄汤一口奶水给灌大的. 在家里也一定是当惯了 “楚霸王”, 举凡什么 “想要的”东西, 那怕是龙肛凤爪, 只要两个小屁股铁锤般掼地上一砸, 大嘴哇啦哇啦朝天一嚎啕, 不愁没人不上天下地给他们搜寻了来.
久而久之, 这 “需要”什么, 和 “想要”什么, 在他们的脑子里全都成了熬浆糊一般稀里糊涂.
阔少们大概痴痴地以为, 老美也应该象他们家里那听贯使唤的 “二老”或 “四老” 那样, 只要灵牙童口一声吆喝: 仿佛平地一声春雷呢. 那敢有人对他们说半个 “不”字?
可他们显然忘了外面这精采的世界, 并不是依照他们大脑里那些儿童词典上的概念来运转的, 这外部世界的游戏规则, 也不是他们在自己的家里, 和自己的老爸老妈们所玩的那一套.
人家老美可是有板子有眼, 是萝卜是白菜, 是骡子还是大马, 都给你区分得一清二楚. 绝不含糊. 这些中国阿共阔少们要和老美讲什么 “人权”, 我恐怕他们的浆糊脑袋会非常力不从心.
这些四体不勤, 高度近视的中国阔少们毛病出在那里呢? 简单说, 就是看见两条腿的, 他们就通通称之为鸡, 而看见四条腿的, 他们就一概叫做是驴. 过去, 我曾经说一位叫马悲鸣的先生, 善于把玩一个我称之为“马鹿逻辑”魔术. 将鹿说成是马, 马说成是鹿. 但我怀疑他可能只是 “心脏” 有问题. 不象眼前的这些阿共阔少们, 可能眼睛, 大脑, 再加上心脏, 都一并出现了严重的病灶.
就说这 “权利”观念吧, 我想中国的这些阿共八旗和阿共纨绔们, 无论如何是无法真正理解 “权利”的在不同场合, 不同情况下的真正涵义的. 他们眼睛看不见, 耳朵听不清. 大脑想不清. 象圣经上所说的是 “油蒙了心耳”和 “硬了颈项” .
当然这也难怪他们, 因为他们头脑中, 那本阿共版的的儿童词典里, 的确是没有那些关于各种不同的 “权利”的正确的概念的. 更谈不上对这些不同的权利概念的细致的区别. 就算他们用尽吃奶的力气要 Figure out 这里面的界限, 究竟终归是枉然.
但人家美国人, 可是明明白白地把 中国人说的那个“权利”, 清清楚楚地区分为 “Rights” 和“ Privileges”两大类的. 无论是他们的“常识”(Common Sense), 还是他们的法律条文, 早在几百年以前, 就已经 都明明白白, 一字不漏的将这两种 “权利”界限, 加以严格划分. 区别得有条不紊, 滴水不漏.
虽说 “Rights”是权利, “Privileges”也同样是 “权利”, 可如果中国阔少们硬是分不清楚这两种 “权利”在本质上的区别, 非要把 “Privileges”说成是 “Rights”, 把“Rights” 说成是”Privileges”的话, 那人家当然就只好对他们的浆糊脑袋耸耸肩膀罗.
人家说 “人权”, 那一定是 “Human Rights”, 而不可能是 “Human Privileges”. 中国的阿共阔少们若对此有兴趣的话, 不妨读一读英文版 (不要中文的! ) 的美国独立宣言, 就可以理解其中的奥秘.
对于什么是人的 “RIGHTS”, 至少这样就有一个最基本的认识吧 : 人家在300多年以前, 就已经把这个问题给说的一清二楚的了. “RIGHTS” 是上帝赋予人类的那些 “不可剥夺”的权利. 是先天的, 无条件和绝对的. 这些RIGHTS 就是一个人最基本的生命和自由这两样东西. 自打你一出了娘胎以后, 就被上帝 “自动”赋予的, 那些使人得以被称之为人的, 终极的本质的东西.
你的这些 “RIGHTS” 可不是通过 “讨价还价”而得来的, 更不是靠这个社会上的某个政党, 或某个伟人 “恩赐”给你的. 最终的结论当然就是: 任何个人及团体, 都无权任意地从你那里把这些上帝赋予你的, 也是同样属于上帝的这些权利给剥夺走.
可 “PRIVILEGES”是什么呢? 这个字的中文翻译里当然有 “权利”的意思. 可这种 “权利”准确的意思应该是 “权益”, “特权”, 或者是 “优惠”的意思.
换言之, 这样的 “权利” 可不是什么 “先天” 的东西, 而是后天的. 是相对的, 而非 绝对的. 是这个社会的某些人, 某些团体通过 “有条件”的交换后, 所临时授予你的某些 “特权”. 并且, 这些所谓的 “权利”绝对是你必须通过某种程度的 “讨价还价”以后, 才有可能得到的东西. 更确定地说: 你所拥有的 “PRIVILEGES”, 并不是不可以被剥夺, 或者是不可以被没收的. 如果你违反了某些使你可以拥有这些 “PRIVILEGES” 的那些先决条件的话, 你完全有可能丧失这些权利.
因此, “RIGHTS”是我们 “必要的”的东西. (Needed) , 而 “PRIVILEGES”则是我们 “想要的”东西. (Wanted)
譬如, 老美会说 “Freedom of Speech” 是一种 “Human Rights”. 而不会说这是一个 ““Human Privileges”.因为言论自由这玩意儿 , 本来就不是某些政党, 某个伟人的恩准, 而是上帝给的, 天生的.
但是老美绝对不会将开车看成是他们的一种 “RIGHT”. 不会说 “My right of driving”而只会说 “My privilege of driving”. 盖因 “开车的权利” 不是无条件的, 绝对的. 而是有条件和相对的. 一旦你违犯了某些驾驶权利的规定的话, 这个社会当然有权力剥夺你的这个 “Privilege”没商量.
阿共阔少们大概不这么认为, 我们可以想象到, 如果这些人在美国因开车违规而被法庭吊销了驾驶执照的话, 他们一定会牛逼轰轰, 大胆地对法官大人抗议说 : Hay, give me back my right of driving. 云云.
所以了, 他们以为美国就是他们家的后院, 或者是路边的公厕, 他们有那个 “Right” 可以随意进进出出, 满地拉屎拉尿呢.
说到要来美国混绿卡, 我可要恭恭谨谨地告诉这些高度近视的中国阔少们一个极其简单的道理: 这固然是你们的一个 “权利”, 可你们得小心点, 此 “权利”非彼 “权利”也. 别指鹿为马, 指马为鹿, 搞出一大堆的笑话出来.
如果你们想到美国大使馆碰碰运气, 那你们就得先学会恭恭敬敬地对美国签证官说: “My privilege of Visa” 而不是大生咆哮说: “My right of Visa”.
如果你们知道这样清楚而确切地表达你们的 “权利”观念的话, 我担保你们蹋进新大陆的梦想, 至少还能有那么一线的光明希望. 否则的话, 我看哪怕再唠叨抗议个100年, 最终也还是没戏.
美国人有个格言: “You get what you negotiated, not what you wanted” . 也可以说成: “You get what you needed, not what you wanted”.
这就是 “权利与权益”的根本区别所在吧. 那些拥共反美的中国阔少们, 大概得先从这里开始他们的 “权利”意识启蒙.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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