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有请斑竹和茉莉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有请斑竹和茉莉   
所跟贴 随便为当局六四屠杀辩护不惜“采取一切手段”的铁证 -- Anonymous - (4066 Byte) 2003-7-19 周六, 上午6:46 (74 reads)
随便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24019

经验值: 64


文章标题: 正说明俺认为镇压不应该过分,而应该在法律范围内 (75 reads)      时间: 2003-7-19 周六, 上午7:05

作者:随便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茉莉所云“暴力对付百姓维持政权也不许有异议,--不管怎么过分怎么暴

力”,完全是诽谤。



-----------------



1。如果政府下达的命令是‘清场人员得用一切手段’,而没有加上条件

限定,政府就得负一部分法律责任。因为和平示威的群众,在转变为暴民

之前,清场人员无权任意用致命手段,而‘一切手段’包括了致命手段;



2。如果政府没有授权用致命手段,或者只允许在致命反抗时用,而下面

人干过了头,条件不够就用了,这个责任在执行者,不在政府;



3。如果政府说,‘清场人员有权在遭遇致命抵抗时用一切手段防卫’,

而在清场过程中的确遭遇了致命的抵抗,那么,政府和执行人员都没有

责任,全部责任在用致命手段抗拒清场的人。

作者:随便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随便离线  发送站内短信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097562 seconds ] :: [ 23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