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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井蛙细语》(八)——谈“民主”与“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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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井蛙细语》(八)——谈“民主”与“民本”   
程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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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井蛙细语》(八)——谈“民主”与“民本” (590 reads)      时间: 2003-7-04 周五, 上午12:02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井蛙细语》(八)——谈“民主”与“民本”



基于对民主政治,民主制度的理解,基于对现实政治的观察,基于对自己曾参于

过的政治运动的经验总结,我愿意对民主,与民本提出一己之见,以片瓦引求全

璧。



民主制度源于古希腊的公民直接票决的决策制度。这一制度在中国,甚至一切原

具集权传统的大部分东方诸国的民众被广泛地理解为人民当家作主。这本也无错。

但由于东西方思想文化传承的不同,何为当家作主,或如何当家作主却存在着不

同的认识。由此,对民主制度的功能及运作方式的认识造成了不小的歧见。



democracy 1. Government by the people,exercised either directly or

through elected represent. 2. A political or social unit based upon

this form of rule. 3. A social condition of equality and respect for

the individual within the community.

(见:The American Heritage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 New

College Edition 1980.)



据此,我发现如今的中国人,尤其是在共产党教育下成长起来的大陆中国人,

容易对民主的理解与上述英语原文所表达的原意产生一些偏差。



根据第三条解释可见,这第一条中的people强调的应该是个体的复数,着眼点

是个体,与中文的“人们”或“民众”同义。中文的“人民”原来也只是老百

姓的意思,与 people 也意近,但是自从共产党兴,“人民”的意含有了质的

变化,他已具有特定的政治意义,成了社会上一种群体的特称,不再强调个体

的存在。因此,也就产生了谁属于“人民”的争论。我相信,在中国不会有『

谁属于“人们”』,在西方也不会有『谁属于“people”』的争论。这也就是

今天引起中国人之间有关“民主”理论的争论的造因之一。



在古希腊的公民直接票决,与后来由于社区的扩展,有权参于决策的人员的增

长,使直接票决成为不可能,从而使大多数人只能参于间接的票决,也就是选

举代表参与票决的代议方法。由直接变为间接这是一个质变。代表们在法的意

义上已经不是代表个体,而是代表着某一群体的意志。其中某些个体的意见已

被忽视,这也可说 people 由“人们”转化为“人民”的根源。这也就是“现

代民主”与“原始民主”产生本质差异的由来。如何看待直接与间接票决的差

别是如今存在有关民主的争论的造因之二。



英文民主 democracy 一词出自古希腊文 demokratia ,由 demos (意为“人民”

和“地区”)和kratos(意为“权力”和“统治”)合成,其基本含义就是“人

民的权力”、“人民的政权”或“人民进行统治、治理”。民主最初是对古希

腊各种政体比较而抽象出的概念。除了由上述“人民” 两字引起的歧见外,字

典的第二条中表现出,在西方主流意识中所谓“民主”的基础是法制。即权力

与法是紧密相关的。但是,在中国的文化传统中虽然也存在以法办事的思想,

然而在政治运作中,法从属于最高统治者的个人意志。于是,法就是当家作主

者的意志的体现,这种思想即使在普通百姓中也被广为接受。中国与西方文化

传统中,对权与法的关系也存在着不同的认识。在西方“当家作主”者的任务

在于通过综合民意而行政,在中国 “当家作主”即是“我说了算”,“必须以

我的意见办”。因此,“当家作主”在西方人与中国人的主流意识中存在着很

大的区别。由此,在民族意识还没有根本改变的情况下,将西方的民主政治解

释成“人民当家作主”就必定造成曲解。有些自以为“朕即人民”的人就因政

府不按他的意愿办,就是不民主。这就是如今存在有关民主的争论的造因之三。



为了避免上述意识差异造成的误解,为了能与流行于华人中的有关民主论述作

一分际,较清晰地表白我对现行西方政治制度的理解,我将在叙述我的看法时

尽量地避免使用“ 民主”两字。我认为现时西方被称为“民主国家”的国家

所实行的选择国家领导人的制度是“民众参选”制度。他所体现的思想是中国

思想史中也存在的“民本”思想。这比“民主”思想的提法更能表达国家的实

质,更能被不愿抛弃中华文化转统的华人所理解,有利于澄清现存理论中的含

混和存在于争论双方之间的误解。



由“民众参选”产生国家领导人,并不能保证被选的领导人在其任期内按照民

意执政,更不能把他的行政说成是民众当家作主。对这些领导人提出的最高,

最实际的要求只能是以民意,民利作为施政目标,即以民为本的“民本”。事

实上,由于先期施政的成功,由于对一己权,利,名的过度追求,都能导致民

选领袖的政治腐化,背弃民本理念。所以,在民选制度中一定会定下任期,为

民众更替不合意领袖提供机会。虽然理论上民众有随时更选领导人的权力,但

没人能否定,在非法定参选期间更替领袖比选期时选一较满意的领袖远为困难。

其原因在于,民众根本无法直接参与更替程序,而不称职的领袖却能利用他所

掌控的政府,拥有的权力来抵制民众的更替要求与行动。



至于作为“民主国家”主要采用的三权分离更是与人民当不当家无必然联系的

政体结构。他既可存在于一人控制之下的集权国家,也可存在于由“民众参选”

决定领导人的民主国家。中国皇帝独裁时期,皇帝为了保证臣民,或官员对自

己的效忠,也通过设立不同职能的政府机构,实行分权的方式来平衡,制衡各

种政治力量。中国各个朝代都设有议政机构,检察机构,司法机构。所以,单

纯的三权分立并非现代“民主国家”所特有。其实,现代的三权分立机制正是

吸收帝制政权中存在的制衡机制改造而来。帝制与西方现行制度的本质差别在

于服务的对象不同。前者是服务于一个个人或家族,后者则是服务于某个政治

群体。由此,决定了这些机构成员的遴选途径不同。前者,有各项考核制度,

但最终决定权集于为帝者一人或其主要家族人员之手,后者则民众能直接或间

接地广泛参与遴选过程。因此,我们可以确认后者的社会主宰阶层的社会基础

较广泛于前者,但仍然远不能代表全民的利益。他的存在,只能说明他还能为

绝大部分的民众所接受,而不代表绝大部分的民众正在当家作主。正如上面谈

到的民众参选,最多也只能说显现了以民为本的思想而非以中国传统观念对“

为主”的理解为基础,而得出的“以民为主”的思想。



至于在西方所谓的民主国家中,民众所享有的基本人权,结社自由,言论自由,

等等政治权利。这并不能说明人民当家作了主。既然这些被称为基本人权,或

基本自由权利,那么本身也说明他们是人们认为现阶段该被满足的最低要求,

离当家作主还远得很呢!获得这些权利后,实现人们畅达地表述个体的诉求,

政府较深切地了解民意,最大限度地接近以民为本的施政目标才成为可能。



有人因为“民本”思想是中国帝王时代就有的思想,是孔孟之道,而不愿接

受。认为今天提出这种想法是逆时代潮流的反动。这种指责有些似是而非。

“民主”是古希腊的产物。古希腊是什么社会?是奴隶社会!难道我们因此

而说求民主是在争取一种奴隶制度?主张民主的人士是不会这么说的吧!在

中国,民为邦本思想夏朝就已出现。在先秦时期的诸子百家中不只孔孟之道,

其他很多学派都蕴含着这种思想。今日所谓的孔孟之道其实是对各个历史时

期的治国,处世之道所存共性的一种抽象。孔孟之道,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也

具有不同的内容。就其中的具体内容而言,今天的孔孟之道,你让孔老夫子

再生,他也会感到不知所云的。对传统思想一直就存在着取其合时,舍其不

宜,赋于新意,应世而变的使用原则的。一部思想史揭示了这样一条原理,

没有一个民族的文化是可以与其历史割裂开的。秦始皇的焚书坑儒没能割断

中国的文化流源,毛泽东的共产主义也不能割断中国的文化流源,今天有些

将中国的文化说得一无是处的精英们也没有这种割断文化龙脉的能耐。妄图

割断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就是要消灭中华民族。我相信,中华民族的文化

发展史已经还必将继续证明它自身具有的强大生命力。想摧毁中华文化的狂

行,其唯一功绩只能是为历史留下一些笑料。民本思想既是继承了中国固有

的文化传统,又可根据不同时代民意的演变而赋予新的内容。



每个历史时期,“民”具有不同的内容。根据不同时代变化了的“民”的内

容,就赋于“民本”以更新的内容。就以古希腊的民众票决制度而言,他是

不包含有奴隶们的权利的,而只是代表了少数奴隶主贵族的利益。我们今人

尽管无人再赞赏奴隶制,但还是对古希腊的民众参选制度加以肯定。即使在

美国,到1865年才废除奴隶制度,1868年才给年满21岁的男性白人公民选举

权,1869年男性黑人公民才有选举权,1920年妇女才有权选举,1963年印第

安人才获得选举权。我们有谁怀疑过美国开国以来便实现着民众参选制度和

他们所体现的思想传统的?



当一个人,一个团体,没有力量,不能发出强烈的声音时,他就没法使领袖

人物理解他的要求的合理性与迫切性,他的意见就不会被列入“主流民意”

之中。在以民意,民利为本的政治制度中就不反映他们的利益,他们更何以

作主?除非你认为,主流民意所忽视的个人或群体本不属于“民”的范畴,

这样你也就从根本上否定了他们在所谓民主社会中争取自己权利的正义性。



任何政治制度能达到的最佳状态便是“民本”,他的优劣程度就在于他的施

政结果与民意,民利的符合程度。那么,一国之领袖是否应具有较民意更高

的远见卓识呢?当然应该!因为,他掌握着藉以作出政治决策的信息往往较

一般民众更多,更全面。他理应有独立的判断和决策。然而,当他的判断与

民意有差距时,他有义务向民众作出说明,争取民意的支持。一个好的决策,

应该是在必要的时间内,获得或可能获得民意支持的决策。最差的领导能力

就体现在,没法使民众理解并接受其最合理的决策。其实,领袖人物的判断

与民意的必存差异正说明了任何政府不可能做到让民众作主,最多只能以民

为本。



当民众强烈要求变革时,你不变革,例如伊朗末代国王;你硬要推动民众不

能接受的变革,例如文化革命那样的变革,政局就会动荡,政府就会垮台。

怎样来判断一个政府,一个国家领袖的施政是否以民为本呢?定期的民众票

决结果或是社会表现出的动荡程度便是一个判断的依据。在民众有权参与票

决的社会中,民众基本上可在票决中显现对领袖人物政绩的评价。如果,民

众的票决权利被削弱,甚至被剥夺,民众就会采用可能引起局部或全面社会

动荡,甚至最终引起全面暴力冲突的方式来表达他们的不满。



综上所述,我以为将democracy理解为民本更合其本意,更有利于逾越中西文

化传统的隔阂,更符合政治运作的实情。“民本”的提法比“民主”更有利

于推动当前中国的政治,经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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